聊聊“香粉”的翻译与归类
众所周知,33.04品目注释在编排上与该品目的一、二级子目是高度对应的,故正常情况下各款项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其实是可以起到子目注释的作用的。


例如,子目3304.91“粉,不论是否压紧”的范围就可以理解成对应于注释第一款第三项“扑面粉(不论是否压紧)、婴儿爽身粉(包括零售包装的未混合、未加香料的滑石粉)、其他香粉”的部分。

但问题在于根据我国国家标准GB/T 18670-2017《化妆品分类》,术语“香粉”其实专指一类特定的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其与粉饼、腮红处于并列关系,更不同于洁面粉、痱子粉等其他粉类化妆品。

当然,注释所称“其他香粉”的原文只是“other powders”,即其他粉类产品,并无特指某种化妆品的意思。这意味着如果依据注释译文而认为子目3304.91仅包括扑面粉、婴儿爽身粉及香粉,就会极大地缩小该子目的商品范围。

因此,考虑到33.04品目注释与子目结构的高度对应性以及术语“香粉”的特殊含义,还是建议将现版注释中的“香粉”改为“粉类”,以避免引发不必要的归类分歧。

文中部分图片来源网络
若涉嫌侵权请联系删除
·END·
一个研习商品归类的小世界
微信号:guilei_keke
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