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小世界

人在喝醉之后,满眼睛里都是殷勤灿烂的笑脸,满耳朵里都是悦耳的恭维之声。
觥筹交错之间,迷糊踉跄之时,人心似乎都变得简单,领导与下属之间的等级消失了,部门与部门之间的仇恨没有了,有时候,甚至连男女之间的界限也模糊了,偶有“出格”之举,反而会增添夜的美丽与酒的清香。
酒精是好东西,不过,再烈的酒,喝再多也会醒。
醒来一睁眼,会口干、头疼、肚子饿,会因为害怕考勤扣款而一如既往的灵敏,只消几分钟,人已经在公交车上,在地铁上,在自己的小车里。
有些人,逢酒必醉,上桌的时候愁眉不展,喝到稀里糊涂依然心事重重。
有些人,逢酒必酣,在哪喝都喝到尽兴而不醉,第二天生龙活虎,气色依然。
有些人,逢酒必推,实在推不掉上了桌,使着各种法子尽量少喝,喝不多点找个借口就开溜。
东方不败水中饮酒,看得令狐冲目瞪口呆,两人初见互有好感,到最终不依然得斗个你死我活?

所谓“皇图霸业谈笑中,不胜人生一场醉”,东方不败做不到,令狐冲做不到,甚至金庸也做不到,更何况我等凡夫俗子?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喝到尽兴之时,不要忘了自己的身份;喝到尽兴之时,不要轻易妄自菲薄;喝到尽兴之时,还得回归自己的小世界。
热闹是他们的,我们得找点自己喜欢的事情做。
说到“喜欢”,这是一个现实字眼,亦是一个哲学命题。
因为,太多人活了一辈子,也没有搞清楚“喜欢”跟“需要”的区别。
假设我问:你喜欢钱吗?
你一定回答:当然喜欢。
假设我再问:你需要钱吗?
你一定回答:当然需要。
假设某一天,你有了足够多的钱(怎么花都花不完),你依然可能会喜欢钱,但不再那么需要它,这个时候,你该干点什么好呢?
这个问题也许马云能够回答我们。
可能是本人所处圈子的缘故,周边几乎全都是因为“需要”钱而“喜欢”钱的人,这很好,追求财富就应当是人类一辈子的事业——这远比“需要”但“不喜欢”强得多。
——因为我们有太多的责任要尽,没法年纪轻轻就只顾自己“逍遥快活”。
我们应当尽可能地挣更多钱,但一个人,只要他不是靠“天分”跟“人脉”去赢得财富,其过程一定不可能轻松,甚至会饱含艰辛与屈辱,甚至会牺牲掉自己的健康与生命。
我们没法预判自己的好运何时到来,何不在人生的必经之道上顺便找点自己喜欢又有价值的事情来做?
我是一个内心极其孤独的人,跟人除了谈工作,几乎找不到任何其它的共同话题。
我更愿意听人说,但听了几十年也找不到几句能引起我共鸣的话,就像王小波说的:有人在人群里狂呼,有人在人群里落泪,我却什么感觉也没有(大意如此)。
小的时候,我去到哪里都是找书来看,丝毫不理会周边的嬉戏热闹,被人称之为好学的同时也让其有了“这个孩子可能有些自闭”的担忧。
除了直接的生活阅历,读书是我了解这个世界的最有效方式,也是让我获得真正的心灵愉悦的最重要途径。
周边人说不出来的动人话,我在书中能看到;我所不能经历或想象的有趣或伟大的事,我在书中能体验到。
尤其是某些名著中的人物,简直令我魂牵梦萦,甚至觉得跟随他们一死了之也是人生之大幸。

我一直以来的英雄崇拜无疑跟阅读有最直接的关系。
庆幸的是,我一直在提醒自己——
你所看到的世界不是你的世界。
你永远也成不了英雄。
所以,我将自己的身体健康看得比任何事情都重要。
我尽可能地作息规律,尽可能地健康饮食,尽可能地确保一周跑步两到三次。
我认为——
熬夜能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为什么要熬夜?
一杯可乐带来的快感稍瞬即逝,为什么要每天都喝上一杯?
一条短裤、一双运动鞋就可以随时开跑,为什么要苦心竭力地去等那个永远也担心膝盖受伤的人?
一个人若搞不明白“自己才是最重要的”,每一天都将在人堆里、在他人的评点里浪费时间和生命。
坚持在自己的小世界里做点有价值的事,太难太辛苦,但我始终深信:不在小世界里练好本领,真到有机会仗剑闯江湖的时候,一不小心可能就会头破血流、遍体鳞伤,甚至伤筋动骨,一蹶不振。
我们的任何“所得”必然会有对应的代价。
《红与黑》中的主人公于连,为了名誉与地位可以连生命都不要,我们希望着赢得更多的财富,却连牺牲掉一点闲暇与睡眠都觉得分外心疼,这岂不可笑?
我是一个俗人,是一个彻底的实用主义者,希望自己的每一份付出都有回报;同时,我也是一个英雄崇拜者,完全愿意为推进自己的事业而牺牲所有。
我的小世界不需要有任何人懂,但我会悉心照料它,陪伴它。
纵使此生注定平凡,我也要跟自己斗上一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