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违建”必须拆?农业部:养殖场不能禁且有拆必有补!

养殖场拆迁补偿太低又遭违法建筑压迫,携手万典律师终获满意补偿!

导 读

随着全国养殖产业的增加,随之而来关于养殖场违法拆迁现象也在逐渐上演,其中不乏有征收方为了减少当地财政的支出或为了加快征地拆迁工作的进展,假借“拆违”“环境治理”等借口,征收农户养殖场而不予任何补偿的不在少数,万典律师曾代理过重庆市渝北区养殖场拆迁案例,当事人就遭遇到低补偿拆迁且受违法建筑压迫,最终万典律师帮助其获的满意补偿!农业部也曾明确发声:一些地方在治理畜禽养殖污染的过程中确实存在工作方式简单、片面的现象,从而影响到产业发展和养殖户的收益。畜禽养殖不该禁的不能禁,拆迁也要合理补偿!那么,养殖场拆迁都有哪些常见的套路呢?占用基本农田养殖的拆迁有权获取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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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违建”拆迁无补偿?

征收拆迁实践中,拆除养殖场中,以“违建”之名实施强拆的也不在少数,根据《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耕地分为基本农田和非基本农田。如果占用的耕地属于基本农田,则不得在上面搭建养殖场;如果占用的耕地属于非基本农田,则在符合《畜牧法》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建养殖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按照畜牧业发展规划目标,结合地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统筹支持解决畜禽养殖用地需求。养殖生产及其直接关联的畜禽粪污处理、检验检疫、清洗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农业设施用地,可使用一般耕地,不需占补平衡。畜禽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须补划。加大林地对畜牧业发展的支持,依法依规办理使用林地手续。鼓励节约使用畜禽养殖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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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环保”之名强拆养殖场?

养殖场拆迁过程中,除了被纳入征收范围内的养殖场需要关停外,因环保问题而关停的养殖场也不在少数,征收方往往假借“养殖场污染严重”或是“环保”等借口,责令养殖户限期拆除。其实,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25条规定,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也就是说,养殖场因环保问题关停,行政机关或是征收方也应给付相应的拆迁补偿款,基于公共利益需要进行的养殖场禁养拆迁,应给予养殖场合理的补偿,包括地上附着物损失(最低是重建成本价),停产停业的损失,合理的搬迁费用、畜禽的损失补偿等。

提醒注意: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环境整治、经济开发等理由,限制或禁止畜禽养殖业的发展。实践中,有拆迁方以环保为名拆迁时,如果养殖户可以证明其养殖场已经通过环评,这种情况下一般是可以继续经营的,即使遇到因工程项目问题关停禁养,有证明养殖场环评、规划等手续过关的也可能会获得较其他养殖场更高的补偿,一刀切强拆养殖场属于违法行为,即使养殖场被划入禁养区需要拆除的也可以获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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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拆迁的合法程序

养殖场拆迁过程中,涉及的补偿一般由养殖户与拆迁方协商为主,协商不成可以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实践中,如果拆迁方不同意评估结果或不认同补偿数额,在未经合法程序时,拆迁方无权直接进行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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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基本农田可以养殖吗?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用途;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2、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相关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永久基本农田是依法划定的优质耕地,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不得擅自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以及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

4、自然资源部《关于保障生猪养殖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合理安排生猪养殖用地空间,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

提醒注意: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联合下发《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设施农业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可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占补平衡。种植设施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可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不需补划;破坏耕地耕作层,但由于位置关系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允许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但必须补划。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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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养殖场拆迁无补偿?

1、邻水区域不能修建养殖场。养殖场不允许建造在离水源较近的地方,建造养殖场会污染环境,造成不好的影响,应尽量避免在这种地方建造养殖场。

2、临近居住区不能修建养殖场。养殖场搭建在居住区附近的,空气、水源等污染,影响居住环境,所以这种地方不允许建造养殖场。

3、被划定了的自然保护区不能修建养殖场。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规定,自然保护区及风景名胜区是不允许搭建养殖场的。

4、基本农田不能修建养殖场。基本农田是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是耕地的一部分,而且主要是高产优质的那一部分耕地,对于基本农田,有“五不准”:不准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法律规定的除外);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减少基本农田面积;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不准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和进行畜禽养殖,以及其他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绿化隔离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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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征收拆迁过程中,涉及养殖场拆迁的养殖户一定要注意,无论征收拆迁方以何种理由进行低补偿或零补偿进行拆迁的,一定要果断维权,及时咨询或委托专业律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争取将损失将至最低,即便保不住房屋,也尽可能拿到公平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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