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丨热点问题解答(二)

海淀政务2021-06-03 09:11

Q1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报销政策是什么?

参保人员在异地定点医院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按照 “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执行。即:不论是住院还是门诊,医保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均执行就医地的医疗保险政策;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和结算期等均执行参保地的医疗保险政策。

Q2本市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时需要选择异地就医定点医院吗?

不需要,根据本市异地就医政策,本市参保人员门诊、住院异地就医,备案到外省市统筹区即可,备案成功后,即可在备案统筹区内的所有医保定点医院就医。

小提示:可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手机APP或“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查询异地就医统筹区:进入“异地就医”模块,点击 “统筹区开通情况查询”。

(点击查看大图)

Q3异地就医备案后本地医保是否能正常使用?

可以。目前,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在本市可保留1家定点医院,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本市可保留1家定点医院+1家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于首诊转诊)。

小提示:自2021年7月1日起,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可在全市所有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首诊转诊。

此外,本市所有定点中医医院、定点专科医院和32家定点A类医院为参保人员共同的定点医院,无需选择,可按规定就医。自2021年7月1日起,全市所有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也作为参保人员共同的定点医院,无需选择,可按规定就医。

Q4本市参保人员成功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有有效期限制吗?

异地就医备案办理成功后即可按规定进行异地就医实时(或手工)报销,无有效期限制。

Q5已备案成功的参保人员如何取消异地就医备案?

城镇职工参保人员由参保单位持信息填写完整、加盖单位公章的《北京市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到所属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办理;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由本人或亲属到参保地社保所或参保学校,凭《北京市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申请办理。

Q6参保人员先就医后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是否会影响报销?

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本市参保人员,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但因突发情况不能回京治疗,在异地医保定点医院急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由参保人员先行全额垫付,回京后申请手工报销。

Q7医保断缴是否会影响参保人员异地就医?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为缴费当期享受待遇,医保断缴后,参保人员则无法继续享受医保待遇,同时异地就医备案无法办理,异地就医相关费用也无法报销。 来源:医保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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