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还剩一周!这件事本月不要忘记办!否则可能影响买房、摇号、入学…
不知不觉,三月也进入了倒计时
此时的你也许正在期盼清明小长假
也许已经按捺不住出门踏青的心
但小通要提醒你
本月,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不要忘记
那就是 ↓↓
积分落户
还剩一周时间,抓紧办理!
根据《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试行)》(杭政办函〔2017〕129号))、《杭州市居住证积分落户实施细则(试行)》(杭公办〔2018〕9号)、《杭州市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办法(杭教基〔2019〕5号)》的规定,我市于2021年3月1日正式启动积分落户、积分入学的受理工作。
积分落户受理期:2021年3月1日至3月31日(双休日除外)。
积分入学受理期:2021年3月1日至4月9日(双休日除外)。
申请对象:持有在本市市区范围内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
适用范围:积分落户、积分入学适用范围为杭州市市区,除建德、淳安、桐庐外。其中积分入学仅适用于2021年符合市区义务教育入学条件且要就读小学一年级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开始申请前,请先确认您的《浙江省居住证》处于有效状态,您的实际居住(自购房或租赁住房)地址与居住登记及居住证的地址一致。
特别提醒:变更居住登记地址后还需要及时变更居住证的地址,不一致的会影响您的“住所”指标加分情况和积分应用结果。
线上申请方式
通过“新杭州人家园”微信公众号-“积分管理”-“积分申请”,阅读并确认积分申请授权协议,并进行实名认证。
温馨提示:确认提交后就不能再修改了,如果您一次无法全部填完的,可以在填报个人信息和录入材料后暂不提交,等确认没有补充修改时再确认提交。
线下申请方式
申请人也可携带相关佐证材料,前往您所居住地的积分受理窗口现场提交积分申请。
持在杭市区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到现场填写《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申请表》,确保本人以及随迁配偶、未成年子女相关信息真实准确。
积分查询及异议复核
提交积分申请后,相关信息就会流转到您居住地的流动人口管理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会根据您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赋分,请确保您填写的联系电话保持畅通,以便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及时与您联系确认。
核准的分数会通过短信发送至您预留的手机号,您也可以在20个工作日后,通过“新杭州人家园”微信公众号中的“积分查询”中查询您经核准的积分。如对核定的积分有异议的,您需在7个工作日内持《居住证》到积分窗口或区级流口办提交异议核查申请,居住地的流动人口管理部门会在15个工作日内会同相关部门完成核查并反馈。
当所有积分均核定无误后,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就会根据当年最终确定的积分分别确定落户名单和入学名单,并公布在门户网站上。
那么,除了积分落户,想落户杭州
还有哪些方式?
人才引进落户(学历类)
资格条件
① 年龄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学历及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的全日制本科学历人才,在杭工作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可申请办理落户。
② 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55周岁以下,不含55周岁)学历者,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应当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登记户口。
本人市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经单位同意申请迁入市区单位集体户口,或经人才市场同意申请迁入人才市场集体户口,或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
投靠落户
投靠落户分为夫妻投靠落户、老年父母投靠落户、未成年子女投靠落户等。
夫妻投靠落户
① 市内迁移:公民申报市内迁移户口的,应当符合立户登记的规定,直接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
男女双方结婚,一方在杭州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且人户一致的,另一方可自愿申请投靠配偶。
② 市外迁移:男女双方结婚满2年,一方在杭州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且人户一致的,另一方持有在杭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可自愿申请投靠户籍在杭配偶,迁移户口入杭。
老年父母投靠落户
① 市内投靠:杭州市主城区三代之内直系亲属之间,经户主、房屋产权人同意,可按现住地迁移户口(迁入地为集体土地、军产、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承租的直管公房等及有产权纠纷的房产除外)。
② 市外投靠:△ 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有子女在杭且外地身边无子女,本人或子女在城镇地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持有在杭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可以申请投靠户口在杭城镇地区成年子女;
△ 原籍为杭州市区的(不包括学生集体户),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有子女在杭,本人或子女在城镇地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申请投靠户口在杭城镇地区成年子女;
△ 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投靠在杭子女本人或子女在市区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不受“外地身边无子女”及“在杭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条件限制,可自愿选择投靠户籍在杭子女,迁移户口入杭。
未成年子女投靠落户
① 市内迁移:未满18周岁的本市户口未成年子女(户口在大中专院校的除外),可按自愿原则投靠父母家庭户内(非亲属挂靠除外)。
② 市外迁移: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户口在大中专院校的除外),可按自愿原则投靠在杭父母(集体户除外)。
来源:杭州发布、杭州公安、浙江政务服务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