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元年(1851年)户部收捐执照计库平银壹百两整

咸丰元年(1851年)户部收捐执照计库平银壹百两整,印有“此票只准持赴户部照筹饷事例于截卯期内抵交捐项”,印于高丽纸,此收捐执照是我国第一种国家债券,系清代为镇压农民起义筹集军饷而发行,极具历史意义,极罕见,左下角已兑付剪角,保存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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