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11日-中国石油与国家林业局签署合作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框架协议

发布时间:2007-01-11 

(2007年1月11日,北京)—— 今天,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油”)与国家林业局就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并正式启动云南、四川第一批林业生物质能源林基地建设。这标志着双方共同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的合作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林业生物质能源作为国家替代能源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资源潜力大,不与林业争地、不与人争粮,能够实现产业与生态共赢,可有效增加农民收入,促进新农村建设,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等诸多优势,同时对缓解能源紧缺,优化能源结构,发展可再生能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国家林业局和中国石油决定,双方在林业生物质能源资源培育与开发,以及林业碳汇方面开展合作,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各自优势,加快“林油一体化”步伐,共同推动中国林业生物质能源发展,为国家能源建设、生态建设以及减缓气候变暖做出贡献。

作为国内最大的油气生产商和供应商,中国石油一直高度重视发展可再生能源,将把发展生物质能源作为一项战略,充分发挥中国石油在液体燃料规模化加工生产、销售等方面的优势,加快林业生物质能源产业化步伐。中国石油规划到“十一五”末,建成非粮乙醇生产能力超过200万吨/年,达到全国的40%以上,形成林业生物柴油20万吨/年商业化规模,支持建设生物质能源原料基地达600万亩以上,努力成为国家生物质能源行业的领头军。

同时,中国石油将作为发起方之一,与国家林业局一起建立中国绿色碳基金,共同支持并推进以植树造林、固碳减排为目的的林业碳汇活动,为改善生态环境、缓解全球气候变化做出应有的贡献。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