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缺乏成本票或个人被甲方要求开票时该怎么办
目前,许多行业面临成本不足的问题,本质上发生了征税行为,给对方付款后理应从对方那里收回成本发票,但实际却有很多偏差,无法拿回成本票的情况屡见不鲜。结果就是,企业成本权证严重不足,纳税时需要承担高额所得税。还有的情况是有些公司经常把业务的一部分外包给个人,但是个人不能出票,就跟公司这笔支出又没收回发票一样,纳税额也会相应上升。那么,有解决这些情况的方法吗? 有!
通过个人独资企业,进行纳税核定征收。
有限公司的主体征税方式为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大多数是按照25%缴纳。但国家规定个人独资企业不看成本、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分红税。然后再通过在税收洼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即可享受个税核定。有限公司通过业务分流形式,用个人独资企业解决缺成本票和所得税高、个税高问题。
企业缺成本票或个人被甲方要求提供成本票时,都可通过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去承包该部分业务,来享受核定征收解决问题。核定后增值税为1%,附加为0.06%,个税在0.5%-2.1%之间,综合税率在3.16%以内。比起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或者个人按20%-40%缴纳劳务报酬所得税都节税太多。
比如一家广告设计类有限公司,在园区成立一家营销策划个人独资企业去承接一笔400万的业务。如果查账征收就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如果核定征收一共只需纳税12万出头一点即可完税,剩下账户里的钱可以自由提取至私人账户。
但是,在实际经营中,使用个人独资核定征收还需注意要做到三流一致、业务真实;而且要注意不要产生关联交易,不能主体公司的参保人员去成立个人独资企业来给自己公司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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