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燁軒:高駢的野心——晚唐的朝廷、淮南節度使和揚州社會

提要

《資治通鑑》記載,黃巢起義(878—884)期間,原官軍都統、淮南節度使高駢與唐廷交惡,使唐朝失去對東南財源的控制,加速其滅亡,而經濟大都會揚州也隨之中衰。《新唐書》將高駢寫入《叛臣傳》,依據有養敵自重、辱罵皇帝、不入貢賦、勸進僞主等。《叛臣傳》體現北宋的道德評價標準,而非晚唐的政治語境。高駢出身神策軍系統,其權力源自唐廷,本身在淮南缺乏根基,周邊有周寶等強敵,幕府內部亦矛盾尖鋭。高駢扶植混跡於揚州並熟悉當地事務的呂用之等人,以鞏固對揚州和淮南的治理,但以失敗告終。揚州的中衰使東南的政治重心從江淮轉移到兩浙,楊行密與錢鏐兩集團成爲主要勢力。

作者簡介

陳燁軒,北京大學歷史學系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爲西域史、絲綢之路研究。

唐僖宗廣明元年(881)十二月五日甲申,黃巢的軍隊攻入長安城,唐天子倉皇逃離,王朝就此步入窮途。[1]唐朝的崩潰,最直接表現爲政治權威的喪失,及其直屬軍隊神策軍的解體。然而就經濟根源而言,還在於東南財源的失控。[2]

按照《資治通鑑》的記載,東南財源的失控是由一關鍵事件導致的。中和二年(882),唐廷曾經與淮南節度使高駢(879-887年在任)爆發激烈的衝突。因認爲高駢勤王不力,唐廷在此年連續罷免其都統和鹽鐵使的職務,高駢憤而命幕僚顧雲代草上表發洩不滿,並對唐廷在應對黃巢軍隊時的一系列舉措提出嚴厲的質疑。高駢的上表引起唐廷強烈的反彈,僖宗命宰相鄭畋草擬詔書,對高駢上表的內容進行逐條批駁。雙方關係就此破裂,高駢“臣節既虧,自是貢賦遂絕”。[3]

那麼這一事件的文本是否可信?高駢是否有野心,有能力和唐廷對抗?揚州當地社會在此又起到什麼作用?相信對此事件的討論,有助於我們了解唐朝走向奔潰的過程,並加深對中古時期的朝廷、地方行政長官、當地社會的關係認識。

一  中和二年高駢上表事件

(一)高駢上表中的“屯兵東塘”問題

關於高駢上表事件,兩《唐書》的《高駢傳》、《資治通鑑》皆有記載。[4]如前文所述,《通鑑》的敘述構成一個完整的故事,《新唐書·高駢傳》的記載則遠爲簡略,不過有一段史評:“當此時,王室微,不絕如帶。駢都統三年,無尺寸功,幸國顚沛,大料兵,陰圖割據,一旦失勢,威望頓盡,故肆爲醜悖,脅邀天子,冀復故權。而吳人顧雲以文辭緣澤其姦,偃然無所忌畏。”[5]《新唐書》將高駢列入新開闢的列傳體裁《叛臣傳》,高駢上表事件就是證明高駢野心的重要事例。

《舊唐書·高駢傳》也徵引高駢上表的末段,以及唐廷切責詔的主體內容,[6]這是我們目前所能見到的最早史料。但從這些史料中,我們會發現一處明顯的問題,即唐廷是否下詔阻止高駢勤王?

高駢上表部分明確提到:“敕旨不許過淮。”即唐廷要求高駢的軍隊不要離開轄區來勤王。但是唐廷對此好像置若罔聞,直接指責道:“廣陵之師,未離封部,忠臣積望,勇士興譏。”[7]

其中“廣陵之師,未離封部”當指公元881年高駢屯兵東塘的事件。《舊唐書·高駢傳》云:

(廣明元年,880)其年冬,賊陷河洛,中使促駢討賊,冠蓋相望,駢終逗撓不行。既而兩京覆没,盧攜死,駢大閱軍師,欲兼并兩浙,爲孫策三分之計。天子在蜀,亟命出師。中和(廣明)二年五月,雉雊於揚州廨舍,占者云:“野鳥入室,軍府將空。”駢心惡之。其月,盡出兵於東塘,結壘而處,每日教閱,如赴難之勢。仍與浙西周寶書,請同入援京師。寶大喜,即點閱將赴之,遣人偵之,知其非實。駢在東塘凡百日,復還廣陵,蓋禳雊雉之異也。[8]

廣明二年春,高駢屯兵揚州城東北十五里的東塘,[9]擺出一幅準備沿大運河趕赴兩京勤王的姿態。但在一百來天的時間裏,高駢按兵不動,最後又將兵馬撤回揚州城。此事使天下對高駢失望。[10]而且高駢也被認爲有欲學孫策、并吞兩浙之意。後者在《新唐書·高駢傳》描寫得更爲明顯:

(高駢)與浙西節度使周寶檄,欲連和而西,寶大喜。有謂寶:“彼欲并江東爲孫策三分計。”寶未之信。俄而駢請寶至軍議事,寶怒,辭疾不出,釁隙遂構。[11]

高駢屯兵東塘,還想請浙西節度使周寶赴“鴻門宴”,造成雙方的嫌隙。這也是證明高駢野心的重要事例。《新唐書》的這段引文和《舊唐書》可能有相同的史源,不過並未坐實高駢想吞并兩浙的意旨,因爲它顯示的是周寶一方的活動,而且還明確表示周寶並未相信高駢有如此野心。

清代中後期,新羅文人崔致遠的《桂苑筆耕集》流入中國,這是兩《唐書》、《通鑑》的作者所没有能夠看到的。[12]崔致遠從廣明元年冬到中和四年冬(880-884),一直擔任高駢的館驛巡官,是高駢幕府中的一位文學之士。[13]《桂苑集》也記載高駢勤王的經過,並明確提及唐廷的詔書。據卷一一崔致遠爲高駢代筆的《答襄陽郤將軍書》云:

某自去年春,知寇侵秦甸,帝幸蜀川,欲會兵於大梁,遂傳檄於外鎮。練成軍伍,選定行期,便被武寧忽興戎役,先侵泗境,後犯淮壖。聲言則狼顧舊封,實意則鯨吞敝鎮。長驅猛陣,直犯近疆。是以分遣偏裨,果殲兇醜。及當中夏,乃出大軍,既知其北路阻艱,遂决於西征利涉。尋奉詔旨云:卿手下甲兵數少,眼前防慮處多,但保淮南之封疆,協和浙右之師旅。爲朕全吴越之地,遣朕無東南之憂。言其垂功,固亦不朽。某以兵機固難自滯,君命有所不從。已事征行,必期進發,占風選日,只欲奮飛。又奉七月十一日詔旨云:諸道師徒,四面攻討,計度收克,朝夕可期。卿宜式遏寇戎,饋輦粟帛,何必離任,則是勤王。或恐餘孽遁逃,最要先事布置。[14]

《答襄陽郤將軍書》作於中和二年七月四日,上述文字回憶廣明二年以來高駢爲勤王所做的準備。按此記載,唐廷在廣明二年的夏天下詔拒絕高駢勤王,在當年的七月十一日又再次下詔阻止。按照《舊唐書》,高駢屯兵東塘是在當年五月,百日後當在八、九月。因此,在屯兵期間,唐廷接連兩度下詔要求高駢留在淮南。在《桂苑集》同卷的《告報諸道徵會軍兵書》中,高駢又再次重申唐廷不許高駢過淮的指令。[15]這印證上引《舊唐書·高駢傳》中顧雲代奏表所云的“敕旨不許過淮”。

不過,正如王賡武曾經指出的那樣:“在高駢何以在881-882年不出援長安這件事上,崔致遠的表文和書劄所給出的理由並不確鑿。這些文本讀起來像是爲按兵不動找藉口,除非能夠找到單獨的史料,以證明浙西觀察使周寶和感化節度使時溥確實是聯合起來阻止高駢離開淮南道馳救長安的奸詐之人。”[16]幸運的是,在1966年發現的《駱潛墓誌》中,可以發現高駢一方的行動記録:

渤海王親鼓上軍,將誅巨寇,徵千群之突騎,擁萬眾之舟師,加檢校尚書工部郎中、度支淮南軍前糧料應接使。欽茲委任,實仗全才,繫社稷之安定,定生民之舒慘。雖干戈罷舉,而供億無虧。[17]

駱潛原任淮南進奉使,在中和年間擔任高駢的運糧官。當時高駢還未倒臺,所以墓誌對高駢的描寫十分正面,並表明高駢爲勤王所做的政治宣傳以及後勤準備。

因此,高駢在黃巢軍隊攻破長安後,確實存在勤王的舉動,這可以由同時代文獻證明。這和兩《唐書》、《通鑑》的記載不同。

(二)高駢上表事件的真僞

按照《通鑑》,高駢上表事件的結局是:東南“貢賦遂絕”。然而依據新出的史料,這一“結局”誇大其辭。上引駱潛墓誌也看到高駢方爲貢賦所做的努力:

〔潛〕加御史中丞、劍南西川第般進奉使。公勤王志切,荷國恩深,涉萬里之煙波,背九重之城闕,恨江山之綿邈,施犬馬以遲留,棹澀瞿塘,水沿巴宇。欲并中於前志,恨入貢于後時。因而遘疾,歿于通州之郡下,享年三十有七。[18]

駱潛被授予爲淮南向唐廷位於成都的行在進奉的使職,爲完成向行在進奉的重任,殫精竭慮,積勞成疾,最終在進奉途中去世。墓誌的記述或許有修飾的情節,但仍能看出高駢方面與唐廷的聯繫。駱潛下葬的時間是中和五年,因此,即使在高駢上表後的三年,淮南依然和唐廷保持貢賦上的聯繫。《桂苑集》的資料同樣表明高駢和唐廷的密切聯繫。

在《桂苑集》中,保留有二百三十八篇崔致遠替高駢代筆的文書。其中,屬於與鎮外的交流的文書共計有一百四十六篇。這其中大部分文書寫作的具體時間不能確定,只能大致推算在廣明二年到中和四年。如果按文書的通信對象進行劃分,我們可以將之分類爲僖宗、中書門下、朝廷要員(宰相、三司使、翰林學士等)、唐治藩鎮、唐治州郡、河北、黃巢軍共計7類,其中前三類也可歸類爲唐廷。這樣,我們可以將這些文書分類如下:

表1 《桂苑集》代筆鎮外交流文書分類統計

通信對象

文書數量

百分比(%

僖宗

48

合計93

63.7

中書門下

10

朝廷要員

35

唐治藩鎮

29

19.9

唐治州郡

11

7.5

河北

11

7.5

黃巢軍

2

1.4

合計

146

100

就文書的數量比例而言,高駢在中和年間,鎮外文書交流的重心仍然放在唐廷,而且其中也不乏有給田令孜、陳敬瑄等僖宗親信的通信乃至送禮清單[19]。這説明高駢上表事件的後果被誇大。

那麼高駢上表事件是否可信?其實早有學者提出質疑。比如重新發現《桂苑集》的朝鮮士大夫徐有榘,就曾做過如此的評論:

按史稱中和二年正月,王鐸代高駢爲諸道行營都統,五月,加高駢侍中,罷鹽鐵轉運使,駢既失兵柄,復解利權,攘袂大詬,上表自訴,言辭不遜,上命鄭畋草詔切責之。今考集中,有《謝加侍中表》,巽辭引咎而已,無一語激忿勃謾。又有《謝賜宣慰表》云:“仰睹綸音,深嘉秕政,師徒輯睦,黎庶安寧。”其假借慰獎也。若是之慇摯,史所謂草詔切責者,無乃非當時實録也歟?[20]

1951年,周連寬曾撰文爲高駢平反。他也堅持“高駢上表”事件是歷史的僞造。其理由主要是表詔文辭過於簡陋,不像顧雲和鄭畋的手筆;而且文中提及的黃巢軍的人數、高駢任鹽鐵使的時間等細節出錯。[21]然而要否定“高駢上表”事件的存在,實則非常困難。比如在黃巢軍人數的報告上,存在誇大和低估都屬正常,這裏涉及到報告者的主觀需要。[22]

退而言之,高駢確實存在上表的動機。中和二年後,李克用率領的沙陀軍隊接受唐廷招安,馳騁於河東、河洛地區,給黃巢軍帶來毀滅性的打擊。[23]高駢軍隊的重要性大爲下降,高駢已失去原本作爲天下砥柱的地位。因此唐廷也有向高駢下達切責詔的底氣和條件。故本事件有發生的合理性。

那麼唐廷是否下詔阻止高駢勤王?這是很有可能的。在唐代後期,朝廷對軍事將領的提防和猜忌是十分嚴重的。按《舊唐書·高駢傳》,廣明元年黃巢即將渡過長江時,高駢的部下畢師鐸勸其出擊。但另一位部下呂用之卻對高駢説道:“相公勳業高矣,妖賊未殄,朝廷已有間言。賊若盪平,則威望震主,功居不賞,公安税駕耶?爲公良畫,莫若觀釁,自求多福。”此記載可以看出高駢幕府內部的矛盾,因爲據説呂用之的動機爲:“懼師鐸等立功,即奪己權。”[24]

高駢最終接納呂用之的意見,縱黃巢軍隊經過轄境。高駢被打動的一個重要理由,就是朝廷已經對他有不利的言論。結合上文周寶聽到的高駢“欲并江東爲孫策三分計”的傳言,朝廷下旨要求高駢“全吳越之地”,保境安民,就顯得相當合理。此外據方積六分析,黃巢軍隊在渡過長江前曾重創高駢的軍隊,那構成他自保的另一個理由。[25]

綜上,高駢存在有向唐廷上表的動機和理由,唐廷也有下詔的底氣和條件。此事件在晚唐的環境下有其發生的合理性。但如此一來,關於高駢養敵自重、不來勤王等就難以成立。那高駢何以在五代、北宋的歷史書寫中被認定爲叛臣?

二  高駢的困境

(一)高駢的“良臣”與“叛臣”形象

上節提到,作爲證明高駢野心的中和二年上表事件,其史事的敘述,因高駢形象的轉變而出現斷裂。高駢叛臣形象的塑造,和社會負面言論的流傳有很大關係。

約在10世紀成書《廣陵妖亂志》,正是構造此形象的重要書籍。[26]孫永如認爲:“兩《唐書》、《資治通鑑》所書高駢在淮南事,大體取材於《廣陵妖亂志》。”這是因爲這三部史書的記載,和《廣陵妖亂志》有很大相似之處的緣故。不過孫氏同時認爲:“兩《唐書》、《資治通鑑》此事取材已錯。”[27]就失之公允。因爲《廣陵妖亂志》雖然在寫作立場上和高駢敵對,還對高駢及其親信呂用之等人進行妖魔化的描寫,但它對於唐末揚州的描述仍然有可取之處,具有一定的史料價值。

“叛臣”即“畔臣”,最早見於《漢書·蕭望之傳》,“如使匈奴後嗣卒有鳥竄鼠伏,闕於朝享,不爲畔臣”。[28]其意不難理解,即指叛離朝廷的臣子。正史塑造高駢的“叛臣”形象的關鍵爲:(1)養敵自重;(2)辱罵僖宗;(3)不向唐廷輸入貢賦;(4)勸進新君。光啟二年(886),邠寧節度使朱玫在長安擁立襄王李煴爲帝,僖宗逃到興元。此舉使得唐廷出現兩位皇帝,但不到半年叛亂就被平息,僖宗反正。[29]據兩《唐書》和《資治通鑑》,高駢在政變後有勸進新君的舉動,這最終“坐實”高駢的叛臣形象。

據上文分析,第1點與唐廷的詔書和猜忌有關,第2點有誇大的成分,第3點不符合歷史事實。最後關於勸進新君,據《舊唐書·高駢傳》云:

光啓初,僖宗再幸山南,李煴僭號,僞授騈中書令、諸道兵馬都統、江淮鹽鐵轉運等使。騈方怨望,而甘於僞署,稱藩納賄,不絕於途,宴安自得,日以神仙爲事。[30]

《資治通鑑》、《新唐書·高駢傳》記載與之略同,並指出高駢在得知消息後有“勸進”的行爲。[31]由於路途等客觀限制,高駢並未實際參與到朱玫的政變之中,而是事後的擁戴勸進,其時僖宗已再度逃離長安,權威大爲削弱。從結局來看,高駢此舉無疑是失敗的政治投機,但在晚唐的政治邏輯下,高駢作爲遠在千里之外的藩臣,擁戴位於長安的唐朝“新天子”,對“舊皇”僖宗自然“臣節有虧”,但並不能以此視爲唐朝的叛臣,因爲他所宣誓效忠的依然是唐朝的宗廟。

事實上,高駢作爲唐懿宗、僖宗時期最出色的軍事將領之一,在對南詔的戰爭中功勳卓著,爲大唐收復安南,並穩住西川形勢。甚至在越南自立之後,高駢在此國中仍享有崇高的聲譽,被尊爲神祇。[32]按照牛軍凱先生的研究,越南漢喃研究院藏A179黎貴惇《北使通録》、法國巴黎亞洲學會藏Ms B23佚名《高駢地理稿》、越南國家圖書館藏R1921佚名《安南地理稿》等都將高駢塑造成精通風水術的名臣。[33]高駢在越南的名聲並未因五代、宋朝的歷史書寫而惡化,這可以爲還原高駢在晚唐的名聲提供參考。

由於高駢早年立有巨大的功勳,所以直到中和年间,晚唐社會對高駢的評價仍然很高,因此留有高駢正面的記載。比如西安出土的《乾符三年(876)李推賢墓誌》在表彰墓主生前任漢州刺史的功績時,還特別提到:“廉使高相國駢累表聞薦,稱蜀郡之課最,即化民阜俗之道可明矣。”李推賢於乾符三年下葬,去世時已“罷郡三年”,則卸任漢州刺史的時間最晚當在元年。[34]高駢從二年至五年擔任西川節度使。[35]墓誌將他作爲循吏李推賢的表彰者,尊稱爲“高相國”,此時正是其聲名的鼎盛期。

到五代時期,高駢在中原社會的形象也不算差。後唐末帝清泰三年(936)在河南洛陽下葬的張滌妻高氏的墓誌中,就含有高駢的信息:

夫人姓高氏,渤海人也。……父諱仁裕,仕于左神策軍,爲打毬行首。少以恭恪稱,洎職左廣。時承平且久,上之游宴,侍從之列,莫不慎擇。至於闢廣塲,羈駿足,奉清塵於馳驟之際,對天顏於咫尺之間,莫不許其趫幹敏速,動由禮意。僖宗朝廣明中,使於淮南,徵上供征賦,戎師高駢以公之材,足以爲牧,奏授楚州刺史,政術有聞,以疾即世。[36]

按此墓誌,墓主的父親高仁裕在僖宗廣明年間曾至淮南,受到高駢重用。高仁裕與高駢同爲渤海高氏,都是神策軍出身,這可能是他得到高駢重用的深層原因。但後唐的洛陽人不以高駢名爲諱,仍然將其作爲高仁裕的“舉薦者”寫入墓誌,説明高駢的名聲也不算差。

不過在史家的筆下,高駢在黃巢起義期間擁兵自重的形象日益凸顯。在北宋的政治語境中,高駢淪爲“叛臣”,所以對高駢正面的記載被過濾掉,而負面的記載成爲主流。這體現高駢身後歷史記憶的變遷。

正史將高駢歸入《叛臣傳》,確實有牽強之處。而出現這種情況,則是因政治文化轉移,導致人物評判標準改變。曾公亮《進唐書表》批評《舊唐書》道:“明君賢臣,隽功偉烈,與夫昏虐賊亂,禍根罪首,皆不得暴其善惡,以動人耳目,誠不可以垂勸戒,示久遠。”[37]因此《新唐書》加入《逆臣傳》、《叛臣傳》等來批判謀逆之臣。按照方震華的研究,北宋是文臣全面勝利的時期,傳統的儒家教義重新得到確立。[38]高駢縱黃巢經過轄區,導致僖宗蒙塵;又不來勤王,甚至上表辱罵朝廷;據聞又不納貢;甚至擁戴僞主,這在宋代強調儒家道德的語境中,必然符合作爲叛臣的標準。

但事實上,高駢從未公開唐廷決裂,因此唐廷始終未撤銷其淮南節度使的職務。高駢的最終結局是被亂兵殺害,而後楊行密打着爲高駢報仇的旗號攻入揚州,並給予高駢高規格的哀儀。[39]以上説明高駢在晚唐仍然被視爲唐臣。就現實政治而言,高駢其實也不能脱離唐廷自立,這與他的權力來源有關。

(二)作爲“十八葉天子”的唐僖宗

從《桂苑集》可以看出,高駢即使被唐廷剝奪財政權和都統權後,仍然和唐廷保持密切的聯繫,甚至還曾經請僖宗移駕淮南。據《桂苑集》卷二《請巡幸江淮表》云:

伏惟陛下覽臣忠懇,察臣直言,暫回西幸之儀,更舉南巡之禮。使處處息後予之怨,人人安戀主之心。天下幸甚,天下幸甚。且如遠狩河陽,僞游雲夢,將興霸王,俯順權宜。况江淮爲富庶之鄉,吴楚乃繁華之地。陛下九年理國,四海爲家。豈比周之東遷,非擬晋之南渡。[40]

按此文本,僖宗幸蜀期間,高駢以西川不適合作爲反攻的基地爲由,請求唐廷將行在遷至揚州。不過唐廷拒絕這一請求,高駢於是上《請巡幸第二表》,[41]表示的態度仍然懇切,但結局仍然相同。結合此時的背景,唐廷和高駢互相猜忌,矛盾重重;西川節度使陳敬瑄聖眷正隆,西川顯然也比淮南更靠近關中,其實也更加安全,所以唐廷並無遷往揚州的理由。高駢此舉更像是在向唐廷表忠心,而這在晚唐有其發生的語境。

高駢的情況,和安史之亂中的唐軍統帥李光弼有可比之處。李光弼在安史之亂後期,因爲勤王不及時,失去原本的威望。據《通鑑》記載:

(代宗廣德二年七月)太尉兼侍中、河南副元帥、臨淮武穆王李光弼,治軍嚴整,指顧號令,諸將莫敢仰視,謀定而後戰,能以少制眾,與郭子儀齊名。及在徐州,擁兵不朝,諸將田神功等不復稟畏,光弼愧恨成疾,己酉,薨。[42]

胡三省對此評論道:“李光弼處危疑之地,其跡若無君者,而諸將亦不復稟畏光弼。節義天下之大義,非虛語也。”[43]高駢的情況也與此類似。據《舊唐書·高駢傳》:

駢始以兵權,欲臨藩鎮,吞并江南;一朝失之,威望頓滅,陰謀自阻。故累表堅論,欲其復故。明年四月,王鐸與諸道之師敗賊關中,收復京城。駢聞之,悔恨萬狀。而部下多叛,計無所出,乃托求神仙,屏絕戎政,軍中可否,取決於呂用之。[44]

以上的記録雖然與史家的筆法有關,不過確實契合唐代的政治。唐朝的禮制和法制高度統一,唐律“一準乎禮”。皇帝不僅是政治的核心,更是法統所在,是藩臣權力的法理依據。因此,即使到王朝末年,天子的旗幟仍然是號令天下的必要象徵。僖宗雖然丟失了首都,但依舊是唐朝的“十八葉天子”,[45]即第十八任皇帝,具有無可爭議的法統。所以高駢仍然需要通過各種形式表達對僖宗的忠心,爭取“天下節義”,贏回人心。

《桂苑集》中收録有高駢在僖宗生日(應天節)齋醮用的齋詞:

伏願峒山順軌,汾水回鑾,迎萬歲之岩音,歸九重之天闕。享七百年之休運,寰宇中興;守五千字之格言,兵戈大定。仰祈玄鑒,永護皇居。[46]

此齋詞寫於僖宗偏安成都期間,雖受到固定文體格式的制約,但其“回鑾”、“中興”等詞具有深切的現實關懷,表達期盼從黃巢軍隊手中奪回長安,使僖宗能早日還京的企圖。和上引的《請巡幸江淮表》、《請巡幸第二表》一樣,此類文辭更多是表達高駢擁護唐廷的姿態。

失去“天下節義”的前後,高駢在心境上也發生很大的轉變。十數年前,他在收復安南時意氣風發,寫下一系列富有朝氣的詩句,如《赴安南卻寄台司》云:“曾驅萬馬上天山,風去雲回頃刻間。今日海門南面事,莫敎還似鳳林關。”[47]《過天威徑》云:“豺狼坑盡卻朝天,戰馬休嘶瘴嶺煙。歸路嶮巇今坦蕩,一條千里直如弦。”[48]

但當失去“天下節義”和被唐廷罷免都統後,高駢也變得消極悲觀起來,寫下《聞河中王鐸加都統》:“煉汞燒鉛四十年,至今猶在藥爐前。不知子晉緣何事,只學吹簫便得仙。”[49]此詩可以反映高駢在晚年對道教的沉迷,但還應當看到他失去“天下節義”之後的苦悶。又比如《廣陵妖亂志》云:

(光啟三年)三月,使院致看花宴,駢有與諸從事詩。其末句云:“人間無限傷心事,不得樽前折一枝。”蓋亡滅之讖也。[50]

高駢爲唐憲宗時的名將高崇文之孫,祖孫三代均出身神策軍系統,他愛好文學,頗有儒將之風,並因帶領禁軍而發跡。[51]高駢能夠主政淮南,完全基於唐廷的詔命,以及手中的軍隊。高駢雖然手中握有淮南鎮的大權,然而並不牢靠。在失去對唐天子的“節義”後,高駢權力的合法性受到極大挑戰,使其在複雜的政治局勢中處於不利的地位。

(三)高駢幕府內的矛盾

高駢在失去“天下節義”的同時,也面臨十分嚴峻的鎮內形勢。按照陳志堅的研究,高駢幕府存在五個屬官系統,即節度使系統、都統系統、鹽鐵使系統、營田使系統和觀察使系統。[52]按照游自勇先生的研究,廣明二年後,僖宗允許各方鎮墨敕除官,此後在中和元年、二年期間曾數次下敕收回權力,但“高駢還在除官”,“中央已經顯得力不從心”。[53]事實上墨敕除官也是高駢平衡幕府內矛盾的重要手段。

張劍注意到高駢“任用術士呂用之等人爲使府牙帥,光啟二年,呂用之小集團正式形成,標誌着高駢已經對使府失控”,“大量任用黃巢降將爲州刺史,自中和二年,光、壽、廬、舒、和等州陸續失控,互相兼并之勢已不可挽回。”[54]從《舊唐書》也可以看出,在高駢幕府中,存在高駢親信和畢師鐸等武將的闘爭。前者多與道教有關,代表人物有呂用之、諸葛殷等;《桂苑集》卷一三《諸葛殷知榷酒務》、卷一四《呂用之兼管山陽都知兵馬使》可見他們都被委以要職[55]。後者多是起義軍降將,代表人物有畢師鐸、秦彥、李罕之、孫端、許勍等,《桂苑集》卷一四《許勍授廬州刺史》,卷一二收録有寫給秦彥、孫端等人的委曲,[56]可見他們的活動。《桂苑集》收録崔致遠的詩句中,有“深避鷹鸇投海島,羨他鴛鷺戲江潭”的句子,[57]這反映高駢幕府內嚴重的派系闘爭。而高駢最終的被殺,也是畢師鐸和呂用之矛盾不可調和的結果。[58]

當然從現有的文獻來看,高駢對於呂用之等親信的扶持,顯然要多於對武將系。這固然和高駢對道教的信仰有關係,但其實也和這些人更瞭解揚州和淮南的社會民情有關。《廣陵妖亂志》所記呂用之的發跡史云:

時高駢鎮京口,召致方伎之士,求輕舉不死之道。用之以其術通於客次,逾月不召。詣渤海親人俞公楚,公楚奇之,過爲儒服,目之曰江西呂巡官。因間薦於渤海。及召試,公楚與左右附會其術,得驗。尋署觀察推官,仍爲制其名。因字之曰無可,言無可無不可也。自是出入無禁。初專方藥、香火之事。明年,渤海移鎮,用之固請戎服,遂署右職。用之素負販,久客廣陵,公私利病,無不詳熟。鼎竈之暇,妄陳時政得失。渤海益奇之,漸加委仗。先是渤海舊將有梁纘、陳拱、馮綬、董僅、公楚、歸禮,日以疏退,渤海至是孤立矣。用之乃樹置私黨,窺伺動息。有不可去者,則厚以金寶悦之。左右群小皆市井人,見利忘義,上下相蒙,大逞妖妄。[59]

呂用之因爲方術,受到高駢的賞識。但呂用之能夠得到高駢的重用,還是在於他“久客廣陵,公私利病,無不詳熟”,這源於他在揚州的童年經歷。據《廣陵妖亂志》云:

(呂用之)父璜,以貨茗爲業。來往於淮浙間。時四方無事,廣陵爲歌鐘之地,富商大賈,動逾百數。璜明敏,善酒律,多與群商游。用之年十二三,其父挈行。既慧悟,事諸賈,皆得歡心。時或整履搖箑,匿家與奴僕等居。[60]

又比如呂用之黨人張守一的早年經歷:

張守一者,滄景田里人也。少怠惰,不事生計。自言能易五金,以溺好利者。其後貧弊,不能自存,乃負一柳篋,鬻粉黛以貿衣食,流轉江淮間。[61]

呂黨吳堯卿的發跡經歷也與此類似:

唐吳堯卿家於廣陵。初傭保於逆旅,善書計,因之出入府庭,遂聞於搢紳間。始爲鹽鐵小吏,性敏辯,於事之利病皆心記能調,悦人耳目。[62]

《廣陵妖亂志》雖然是稗官野史,但對於呂用之黨人的出身背景的記載並非憑空捏造。據《桂苑集》卷一三《諸葛殷知榷酒務》云:

前件官隱豹含章,卧龍襲慶,潔己則隋珠無纇,在公則庖刃有餘。昨分孔僅之重司,已成歷試;今躡魯匡之良策,何憚專勤。無辭鄭驛之卑棲,早致卓壚之餘利。能資美禄,必贍雄師。[63]

上引文雖然用駢文書寫,辭藻華麗,但對於諸葛殷理財能力的贊美可與《廣陵妖亂志》互證。高駢對於呂用之黨人的扶持,固然與他的道教信仰有關係,但更重要的還是因爲呂用之等人對揚州事務的熟悉,這是畢師鐸等武將所無法比擬的。

三  高駢與揚州當地社會

(一)晚唐的土豪

日本學者在研究唐後期的社會史時,提出如是概念——“土豪層”,亦即“在地有力者”。[64]按照李碧妍對松井秀一、大澤正昭等學者研究的概括:“土豪的活動內容不僅與鄉村、土地或農業生產有關,也與經營邸店、高利貸、鹽、茶買賣等商業活動有很大關係,這也正是‘豪’、‘富’常常並稱的原因所在”,土豪“雖也會在州縣擔任一定的職務,但權力來源還是在地方”。[65]而江淮地區的土豪就是其中典型的代表。土豪層居於官府和地方社會的連接處,在當地社會掌握巨大的政治、經濟資源,也可以稱之爲當地的精英階層。

在東南,土豪和地方勢力的崛起有很大的關係。比如錢鏐能夠建立吳越國,正是依靠土豪的支持。[66]高駢的權力來源於朝廷,如果要想在江淮,特別是在揚州長期立足,就需要依靠當地土豪的支持。上述呂用之雖然被認定爲無賴,但少“事諸賈,皆得歡心”,與揚州的精英階層應當早有往來。

(二)墓誌資料所顯現的揚州社會階層

關於揚州的社會階層,在正史中並没有專門的史料可供研究。得益於近代以來考古學的發展,我們可以借助出土的墓誌。吳煒先生數十年來悉心收集揚州出土的墓誌。[67]至2012年,吳氏對江都縣、江陽縣、揚子縣三縣共計七十九方的墓誌進行整理和録文,自印爲《江苏扬州唐五代墓志简介》一書,其中唐代墓誌七十二方,五代墓誌七方。[68]再加上新出的《李呼摩祿墓誌》,共計八十方。[69]

在八十方墓誌中,合祔墓誌有五方,其中一人(田侁)有單獨墓誌和合祔墓誌。因此,墓主一共八十四人,其中男性四十四人,女性四十人。就官民身份而論:男性爲官二十六人,平民十八人(含商一人,僧一人)。女性爲公主一人,丈夫明確爲官人者十五人,明確爲民十七人,不詳六人,未嫁一人。墓主逝世年代以晚唐占絕大多數。這些墓主生活的地域大部分是在江都縣和江陽縣,這兩縣分別管轄揚州城郭的西部和東部。墓主的去世地點也大部分就在揚州城的城坊內。因此可以通過這些墓誌來觀察揚州城內的社會生活。

吳煒先生對揚州墓誌墓主及其配偶的籍貫進行研究,認爲“墓主及其配偶的絕大多數爲外籍遷入者,其中北方地區竟占了五分之四左右,從中反映出唐代揚州府人口組成的基本狀況”。[70]不过,吳氏的研究,未排除冒籍的情況,也未區分籍貫與郡望。仇鹿鳴關於渤海高氏、南陽張氏僞冒問題的研究,説明了“僞冒郡望”在中古社會的嚴重性。[71]

當然,也有史料表明,即使在唐後期,朝廷也有規範籍貫的努力。比如按照《陳宣魯墓誌》記載,陳宣魯之父爲永貞革新中的“二王八司馬”之一的陳諫。陳諫在德宗貞元十八年丁父憂,但是德宗不許將陳諫之父陳璧“還吳”,而要“貫籍從隸京兆”。但是因爲汴河在當時不能通航,陳諫只能將陳璧夫妻安葬在揚州。[72]因此就官員層面而言,籍貫仍然受到嚴格的管理。

在敦煌本天寶八載(749)《大唐天下郡姓氏族譜》中,殘存有揚州的郡姓:“揚州廣陵郡姓:戴、高、盛、□。”[73]宋代《太平寰宇記》對揚州郡姓的記載與此相同:“廣陵郡四姓:戴、高、盛、游。”[74]我們在揚州三縣墓誌中,可以發現高氏的墓誌,即高誠、高思溫。其中前者爲平民[75];後者官銜爲河中府左果毅都尉。[76]二人在揚州均擁有私第,不過前者的私第在江陽縣布政坊,葬于江陽縣江津鄉閭村;後者的私第在江都縣雅俗坊,葬于江都縣興寧鄉趙墅里。前者於大和四年(830)去世並安葬;後者則於乾符三年(876)去世並安葬。由於二人的墓誌均將郡望定爲“渤海高氏”,且未有其他關於生長地的描述,可以推測兩人即爲揚州本地人。但二人的葬地相離較遠,即使二人存在宗親關係的話,那也必定十分疏遠。除高姓外,我們在此三縣的墓誌中,未能發現其他三姓。

我們在正史中其實也難以發現戴、高、盛、游四姓在揚州的活動。這説明在唐後期,揚州傳統的郡姓家族的活躍程度不高。究其原因,可能和揚州人口遷移率較高,而且幕府使職多外地人擔任有關。不過,如果以生長地或者地域認同是揚州,作爲判定揚州人標準的話,我們可以找到二十四位。其中官員六人,平民十六人(含商一人,僧二人),身份不詳二人。八十方墓誌總數中,官員一共二十六人,則其中揚州人占不到四分之一。揚州人平民數爲十六人,而平民總數爲三十六人,揚州人占43.34%。這樣的比例也不算高。這可以佐证唐後期揚州城內有大量人口遷入。后者正是凍國棟等學者利用传世文献所辨明的。[77]而通過對八十方墓誌的八十四位墓主的去世地點的統計,可以證明他們大多數擁有自己的私第,加之其親友能負擔得起寫墓誌、殯葬等費用,可知他們應該不屬於貧困階層。

表2  本文所列84位墓主在去世地點

名稱

江都縣

江陽縣

揚子縣

揚州某縣

其他州

不詳

總計

百分比

私第

16

32

2

6

0

0

56

66.7

官舍

1

0

1

0

2

0

4

4.8

客舍

0

1

0

0

2

0

3

3.6

旅舍

1

0

0

1

0

0

2

2.4

別墅

0

0

0

0

2

0

2

2.4

禪寺

0

1

0

0

1

0

2

2.4

寢舍

1

0

1

0

0

0

2

2.4

不詳

3

1

0

2

2

5

13

15.5

總計

22

35

4

9

9

5

84

100

百分比

26.2

41.7

4.8

10.7

10.7

6.0

100

%

(三)揚州精英階層和高駢的關係

揚州城的外來人口相當之多,其中也有不乏居於精英階層者。比如乾符五年(878)在揚州江陽縣會義坊去世的孫綏,就是一例。據其墓誌記載:“本貫青州樂安郡。初隨祖過江,止潤州丹陽縣,後避兵徙居廣陵焉。”在揚州立足後,他又娶“會稽虞氏”,並“育男三人”,其中“長曰寶,婚清河張氏;仲曰志,娶潁川陳氏;季曰□,□□陽湯氏;皆高援名族,明奉箕帚,各有孫息。府君平生深仁厚義,長者有餘,雖貿易往來,而與物無賫,冀□椿壽,福慶子孫。”[78]從“貿易往來”可證孫綏的商人身份。所謂“高援名族”,其實難以證實。不過,孫綏一家能夠在揚州落葉生根,已經屬於成功移民的案例。上述的呂用之及其黨人,也可以歸入外來移民中成功升入精英階層的暴發戶。

廖咸惠認爲高駢利用揚州盛行的后土崇拜,來使他的行爲合法化。[79]其實高駢早在任安南都護時,就曾借助道教的力量,激勵將士開鑿出天威徑[80]。《桂苑集》收録的《天王院齋詞》、《祭五方丈文》、《築羊馬城祭土地文》、《祭楚州陣亡將士文》、《寒食祭陣亡將士文》等齋詞、祭文,[81]雖然是一個節度使的常規活動,不過也確實有凝聚人心的效用。所以雖然《廣陵妖亂志》嘲諷高駢迷信道教,但高駢在揚州的一系列宗教活動,並不排除他想借此聚攏人心的意圖。

然而高駢與揚州精英階層的關係並不融洽。比如《廣陵妖亂志》對諸葛殷的描寫:

有大賈周師儒者,其居處花木樓榭之奇,爲廣陵甲第。殷欲之而師儒拒焉。一日,殷謂駢曰:“府城之內當有妖起,使其得志,非水旱兵戈之匹也。”駢曰:“爲之奈何?”殷曰:“當就其下建齋壇,請靈官鎮之。”殷即指師儒之第爲處。駢命軍候驅出其家。是日雨雪驟降,泥淖方盛。執事者鞭撻迫蹙,師儒攜挈老幼,匍匐道路,觀者莫不駭愕。殷遷其族而家焉。[82]

諸葛殷爲滿足一己私利,通過哄騙年老昏聵的高駢,將揚州大商人周師儒一家驅趕出揚州的甲第。這則記載只出現在《廣陵妖亂志》中,因此難知真假。但可以從側面看出呂黨與揚州精英階層的緊張關係。又如《北夢瑣言》記載女俠荊十三娘幫助李三十九郎報諸葛殷奪妓之仇,[83]也是一證。

唐後期的淮南節度使和揚州城的商人關係密切。如據日本入唐僧圓仁記載,淮南節度使李德裕在修建佛堂時,曾得到波斯商人的捐助。[84]高駢未能處理好與揚州精英階層的關係,加劇了他的孤立。然而揚州城的精英階層似乎也缺乏來源於地方的強勁根基。周師儒富甲揚州城,但在面臨高駢的武力脅迫下只能忍氣吞聲。當揚州城數次遭外來軍隊圍攻時,當地精英階層也難以組織起有效的抵抗。

結  語

從乾符六年到光啟三年,是高駢人生最後的八年,也是他主政淮南的時期。高駢早年爲唐朝收復安南,穩定西川,可謂功勛卓著。但因在出任官軍都統、淮南節度使時,被唐廷認爲鎮壓黃巢軍隊不力,致使唐僖宗蒙塵,他從此仕途扭轉,身後名聲也逐漸惡化,最終被寫入《新唐書·叛臣傳》。

高駢的個案,體現出身中央系(神策軍系統)的將領在王朝末年與朝廷、當地社會的複雜關係。他爲此一方面通過文書交流,以及政治宣傳,向朝廷宣誓效忠;另一方面扶植熟悉當地事務的人士,以穩住形勢。但不同於朱溫等起義軍降將、李克用等沙陀軍統帥,以及錢鏐等後起的當地武裝領袖,高駢的權力並不能植入到當地社會之中,在朝廷又缺乏強援,同時幕府內部也矛盾重重。在失去與朝廷互信的情況下,高駢逐漸從代表朝廷的節度使,變成割據淮南的軍閥,最終在“上負天子恩,下陷揚州民”的聲討中爲叛兵所殺[85]。當然,失去了東南財源的唐王朝,也積重難返,名存實亡。

生長在長安、出身三代將門的高駢,在商業鼎盛的揚州可謂水土不服,呂用之等人也屬所託非人。然而因大運河而興起、因商業而興旺的揚州,在失去這些優勢後,也大不如前,高駢的所爲相當於催化劑。此後,東南的政治重心轉移到長江以南的兩浙地區,同時也加速了經濟重心南移的進程。

附表 唐五代揚州江都、江陽、揚子三縣墓誌墓主

序號

墓主

目録編號

序號

墓主

目録編號

序號

墓主

目録編號

1

張行密

281

29

韋署妻鄭氏

9633

57

張公夫人封氏

10737

2

裴公妻韋氏

6500

30

朱叔和

9188

58

張士節

10738

3

崔克讓

6852

31

朱叔和妻范氏

9188

59

劉鈞妻丁氏

10818

4

崔克讓妻張氏

7059

32

顏永

9190

60

韋練夫人居氏

11017

5

陸振威妻王氏

6930

33

臧暹

9201

61

鄧瑫

10981

6

僧本智塔銘

6960

34

臧暹夫人魏氏

9932

62

盧公弼

11062

7

李舉

7487

35

何允

9302

63

任玄

11122

8

吳君妻劉氏

7633

36

高誠

9443

64

韓(人+麥)

11170

9

趙皓

7689

37

張君妻吳氏

9453

65

周徒

11213

10

陳少游妻竇氏

7691

38

司馬寘

9489

66

張弼

11288

11

田侁

7697

39

徐及

9684

67

鐘離贊

11308

12

田侁妻冀氏

7949

40

徐及夫人劉氏

9684

68

高思溫

11438

13

賈瑜

7816

41

李摩呼祿

69

李辭

11458

14

李崇

7846

42

解少卿

9688

70

蔡君妻張氏

11526

15

李頡

8262

43

解少卿夫人蔡氏

10304

71

傅簡文

11528

16

李頡妻張氏

8262

44

李彥崇

9718

72

傅簡文夫人董氏

11528

17

劉德行妻杜氏

7954

45

張玘

9822

73

孫綏

11527

18

來治安妻田氏

8022

46

薛元常妻楊氏

9851

74

尼善悟塔銘

11596

19

湯珣妻馬氏

8092

47

李君妻劉氏

9887

75

駱潛

11688

20

武珍妻裴氏

8277

48

陳君妻蔣氏

9921

76

吳綬妻衛氏

11704

21

毛君妻鄒氏

8385

49

李文舉妻湯氏

10006

77

唐彥隨

11769

22

劉通

8697

50

米九娘

10111

78

張康

11827

23

劉通妻張氏

8390

51

劉舉

10171

79

陳贇

《考》39

24

陸公夫人宋氏

8462

52

鄭永

10349

80

劉公夫人尋陽公主

《考》70

25

張仕濟

8552

53

董惟靖

10410

81

王仁遇

《考》99

26

李君妻彭氏

8565

54

曹君妻張氏

10419

82

姚嗣駢

《考》126

27

崔眷夫人王氏

8956

55

閻(?)君夫人萬氏

10430

83

王氏夫人

《考》148

28

韋署

9061

56

洪君夫人張氏

10501

84

徐延佳

《考》192

縮略號:

目録=氣賀澤保規編《新編唐代墓誌所在總合目録》,東京,汲古書院,2017年。

《考》=周阿根《五代墓誌匯考》。

注:1,本表在吳煒《江苏扬州唐五代墓志简介》基礎上,查對相關目録、圖版、録文後製作。

2,五代墓誌在《新編唐代墓誌所在總合目録》中基本未收,故採用《五代墓誌匯考》編號,共計6方。

3,李摩呼祿墓誌未收入《新編唐代墓誌所在總合目録》中。

注釋

(上下滑動查看)

[1] 《資治通鑑》卷二五四唐紀七〇僖宗廣明元年,北京,中華書局,1956年,頁8239—8240。

[2] 關於黃巢起義,見方積六《黃巢起義考》,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3年。Nicolas Tackett. The Destruction of the Medieval Chinese Aristocracy. Cambridge and London: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14.中譯本見譚凱著,胡耀飛、謝宇榮譯《中古中國門閥大族的消亡》,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7年。關於神策軍的解體,見李碧妍《危機與重構——唐帝國及其地方諸侯》,北京,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頁208—249。關於唐廷政治權威的喪失,見方震華《權力結構與文化認同——唐宋之際的文武關係(875~1063)》,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9年,頁32—46。

[3] 《資治通鑑》卷二五五唐紀七一僖宗中和二年,頁8270—8721。

[4] 《舊唐書》卷一八二《高駢傳》,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頁4705—4711。《新唐書》卷二二四《叛臣傳·高駢》,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頁6395—6396。

[5] 《新唐書》卷二二四《叛臣傳·高駢》,頁6395—6396。

[6] 《舊唐書》卷一三二《高駢傳》,頁4705—4711。

[7] 《舊唐書》卷一三二《高駢傳》,頁4705、4708。

[8] 《舊唐書》卷一三二《高駢傳》,頁4705。“中和二年”當是“廣明二年”之誤。廣明二年七月改元“中和”,《資治通鑑》在記載此事時繫年於中和元年,實際即廣明二年,見《資治通鑑》卷二五四《唐紀》七〇僖宗中和元年,頁8251。中和二年五月,高駢和唐廷的矛盾已經公開化,所以屯兵東塘必在此之前。

[9] 顧祖禹《讀史方輿紀要》卷二三《南直·揚州府·江都縣》,北京,中華書局,2005年,頁1121。

[10] 另見《資治通鑑》卷二五四唐紀七〇僖宗中和元年,頁8251。《新唐書》卷二二四《叛臣傳·高駢》,頁6395。

[11] 《新唐書》卷二二四《叛臣傳·高駢》,頁6395。

[12] 崔致遠《桂苑筆耕集校注》北京,中華書局,2007年。以下簡稱爲《桂苑集》。

[13] 金富軾《三國史記》卷四六《崔致遠傳》,長春,吉林大學出版社,2015年,頁654—656;以及崔國述輯《孤雲先生事蹟》,見李時人、詹緒左編校《崔致遠全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8年,頁800—823。

[14] 《桂苑筆耕集校注》卷一一《答襄陽郤將軍書》,頁348—349。

[15] 《桂苑筆耕集校注》卷一一《告報諸道徵會軍兵書》,頁321—324。

[16] Gungwu Wang. The Structure of Power in North China during the Five Dynasties. Kuala Lumpur: University of Malaya Press, 1963. 中文版見王賡武著,胡耀飛、尹承譯《五代時期北方中國的權力結構》,上海,中西書局,2014年,頁27。

[17] 周紹良主編《唐代墓誌彙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頁2515。出土時間見王思禮、印志華等編《隋唐五代墓誌彙編》江蘇山東卷(1),天津古籍出版社,1991年,頁140。

[18] 周紹良主編《唐代墓誌彙編》,頁2515。

[19] 《桂苑筆耕集校注》卷八《西川陳敬瑄相公》,頁206—207;卷一〇《田軍容》,頁287—289;卷一〇《田令孜軍容送器物》,頁306—307。

[20] 徐有榘《校印桂苑筆耕集序》,見《桂苑筆耕集校注》,頁6—7。

[21] 周連寬《唐高駢鎮淮事蹟考》,《嶺南學報》第11卷第2期,1951年,頁11—45。

[22] 方積六《黃巢起義考》,頁123—125。

[23] 《資治通鑑》卷二五五唐紀七一僖宗中和二年,頁8277—8278。方積六《黃巢起義考》,頁227—230。

[24] 《舊唐書》卷一八二《高駢傳》,頁4704—4705。

[25] 方積六《黃巢起義考》,頁121—123。

[26] 參見水渭松《〈廣陵妖亂志〉作者考》,《杭州大學學報》1987年第3期,頁49—54。目前《廣陵妖亂志》已佚,但《太平廣記》引有此書,因而可見其殘本,見張國風《太平廣記會校》,北京燕山出版社,2011年。

[27] 孫永如《高駢史事考辯》,史念海主編《唐史論叢》第5輯,西安,三秦出版社,1990年,頁220、221。

[28] 《漢書》卷七八《蕭望之傳》,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頁3282。

[29] 《舊唐書》卷一九《僖宗紀》,頁723—726。

[30] 《舊唐書》卷一八二《高駢傳》,頁4711。

[31] 《新唐書》卷二二四《叛臣傳·高駢傳》,頁6398。《資治通鑑》卷二五六唐紀七二僖宗光啟二年,頁8335。

[32] 張秀民《高駢傳》,《中國東南亞研究會通訊》1988年第3—4期,頁11—14。傅飛嵐(Franciscus Carl Verellen)著,梁斯韻譯《高駢南征戰役及唐朝安南都護府之終結》,李慶新主編《海洋史研究》第17輯,北京,中國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7年,頁115—132。

[33] 牛軍凱《試論風水文化在越南的傳播與風水術的越南化》,《東南亞南亞研究》2011年第1期,頁80—85。

[34] 周紹良主編《唐代墓誌彙編》,頁2481。

[35] 郁賢皓《唐刺史考全編》,合肥,安徽大學出版社,2000年,頁2964、2972。

[36] 吳鋼主編《全唐文補遺》第5輯,西安,三秦出版社,1998年,頁56—57。

[37] 《新唐書》附録《進唐書表》,頁6471。

[38] 方震華《權力結構與文化認同——唐宋之際的文武關係(875~1063)》,頁148—184。

[39] 《舊唐書》卷一八二《高駢傳》,頁4712。

[40] 《桂苑筆耕集校注》卷二《請巡幸江淮表》,頁55。

[41] 《桂苑筆耕集校注》卷二《請巡幸第二表》,頁57—58。

[42] 《資治通鑑》卷二二三唐紀三九代宗廣德二年,頁7166。

[43] 《資治通鑑》卷二二三唐紀三九代宗廣德二年,頁7166。

[44] 《舊唐書》卷一八二《高駢傳》,頁4710—4711。

[45] 《資治通鑑》卷二五四唐紀七〇僖宗中和元年,頁8252。

[46] 《桂苑筆耕集》卷一五《應天節齋詞三首·其三》,頁494。

[47] 《全唐詩》卷五九八高駢《赴安南卻寄臺司》,彭定求等編,北京,中華書局,1960年,頁6919。

[48] 《全唐詩》卷五九八高駢《過天威徑》,頁6921。

[49] 《全唐詩》卷五九八高駢《聞河中王鐸加都統》,頁6924。

[50] 《太平廣記會校》卷一四五《徵應·高駢》引《廣陵妖亂志》,頁2057。

[51] 《舊唐書》卷一八二《高駢傳》,頁4703。

[52] 陳志堅《〈桂苑筆耕集〉的史料價值試析》,沈善洪主编《韓國學研究》第3輯,杭州,杭州出版社,1996年,頁75—79。

[53] 游自勇《墨詔、墨敕與唐五代的政務運行》,《歷史研究》2005年第5期,頁42。

[54] 張劍《唐末淮南道節度使高駢幕府速亡原因探究》,《揚州教育學院學報》2018年第1期,頁15。

[55] 《桂苑筆耕集校注》卷一三《諸葛殷知榷酒務》,頁435;卷一四《呂用之兼管山陽都知兵馬使》,頁472。

[56] 《桂苑筆耕集校注》卷一二《歸順軍孫端》,頁377—378;卷一二《和州秦彥》,頁386—387;卷一四《許勍授廬州刺史》,頁456。

[57] 《桂苑筆耕集校注》卷二〇《歸燕吟獻太尉》,頁747。

[58] 《舊唐書》卷一三二《高駢傳》,頁4711—4712。

[59] 《太平廣記會校》卷二九〇《妖妄·呂用之》引《廣陵妖亂志》,頁4803—4804。

[60] 《太平廣記會校》卷二九〇《妖妄·呂用之》引《廣陵妖亂志》,頁4803。

[61] 《太平廣記會校》卷二八九《妖妄·張守一》引《廣陵妖亂志》,頁4801。

[62] 《太平廣記會校》卷二五二《詼諧·吳堯卿》引《廣陵妖亂志》,頁4048。

[63] 《桂苑筆耕集校注》卷三《諸葛殷知榷酒務》,頁435。

[64] 關於“土豪層”研究的綜述,見李碧妍《危機與重構——唐帝國及其地方諸侯》,頁526—530。李氏的概述,基本就20世紀而言,新研究見大澤正昭《唐末から宋初の基層社会と在地有力者:郷土防衛・復興とその後》,《上智史學》第58號,2013年,頁17—72。

[65] 李碧妍《危機與重構——唐帝國及其地方諸侯》,頁527。

[66] 佐竹靖彥《杭州八都から呉越王朝へ》,《人文學報》第127號,1978年,頁1—36;後收入氏著《唐宋變革の地域的研究》,京都,同朋舍,1990年,頁261—310。

[67] 吳煒《揚州唐、五代墓誌概述》,《東南文化》1995年第4期,頁109—114。

[68] 吳煒、田桂棠編《江蘇揚州唐五代墓誌簡介》,自印本,北京大學圖書館藏,2012年。

[69] 吳煒在《揚州唐、五代墓誌概述》一文中,提到揚州唐五代的墓誌,共計90方;在《江蘇揚州唐五代墓誌簡介》中,實際整理並録文79方。李呼摩祿墓誌信息見鄭陽、陳德勇《揚州新發現唐代波斯人墓碑意義初探》,《中國穆斯林》2015年第3期,頁58—60;周運中《唐代揚州波斯人李摩呼禄墓誌研究》,《文博》2017年第6期,頁69—72。

[70] 吳煒《揚州唐、五代墓誌概述》,頁110。

[71] 仇鹿鳴《“攀附先世”與“僞冒士籍”——以渤海高氏爲中心的研究》,《歷史研究》2008年第2期,頁60—74。仇鹿鳴《製作郡望:中古南陽張氏的形成》,《歷史研究》2016年第3期,頁21—39。

[72] 録文見卞孝萱《唐故鄉貢進士潁川陳君墓誌的史料價值》,《文物》1986年第2期,頁70。周紹良主編《唐代墓誌彙編》斷句爲“有詔不許還吳貫籍,從隸京兆”,頁2198。

[73] 陳麗萍《敦煌本〈大唐天下郡姓氏族譜〉的綴合與研究——以S.5861爲中心》,《敦煌研究》2014年第1期,頁82。

[74] 樂史《太平寰宇記》卷一二三《淮南道·揚州》,北京,中華書局,2007年,頁2443。

[75] 周紹良主編《唐代墓誌彙編》,頁2116—2117。

[76] 周紹良主編《唐代墓誌彙編》,頁2476。

[77] 凍國棟《中國人口史》第2卷《隋唐五代時期》,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02年,頁248—253。

[78] 周紹良、趙超主編《唐代墓誌彙編續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頁1133—1134。另可參見陳燁軒《裴度的氈帽——武元衡、裴度遇刺案中所見的商業與政治》,葉煒主編《唐研究》第24卷,北京大學出版社,2019年,頁513—514。

[79] 廖咸惠《唐宋時期南方后土信仰的演變——以揚州后土崇拜爲例》,《漢學研究》第14卷第2期,1996年12月,頁103—134。

[80] 王承文《晚唐高駢開鑿安南“天威遙”運河事蹟釋證——以裴鉶所撰〈天威遙碑〉爲中心的考察》,《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81本第3分,2013年,頁513—650。

[81] 《桂苑筆耕集》卷一五,卷一六,頁518—535。

[82] 《太平廣記會校》卷二九〇《妖妄·諸葛殷》引《廣陵妖亂志》,頁4806。

[83] 孫光憲《北夢瑣言》卷八《荊十三娘義俠事》,北京,中華書局,2002年,頁181。

[84] 圓仁《入唐求法巡禮行記》卷一唐文宗開成四年正月七日,石家莊,花山文藝出版社,1992年,頁94—95。榮新江《波斯與中國:兩種文化在唐朝的交融》,同作者《絲綢之路與東西文化交流》,北京大學出版社,2015年,頁79。

[85]《舊唐書》卷一八二《高駢傳》,頁4712。

原刊《中華文史論叢》2020年第4期,此據作者原稿。感謝陳燁軒先生授權發佈!

編輯:大智

排版:大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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