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阅读】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将重新明确
2015年10月1日上海市将正式施行《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再次明确对“黄标车”和老旧车辆的管理规定,同时交警部门对此类车辆也采取了相应的控制措施,想要顺利出行,需要掌握以下几点:
黄标车是指达不到我国第一阶段排放标准(简称国一标准)的汽油车,或达不到我国第三阶段排放标准(简称国三标准)的柴油车。由于国家和本市均是按时间段来推进汽车排放标准的实施,对于本市号牌车辆,达不到国一标准的汽油黄标车具体是以下三类:
2016年4月1日以前为外环(含)以内区域禁止黄标车通行,
2016年4月1日后扩展至上海绕城高速(郊环)以内区域全面禁止黄标车通行。
1、上“黑名单”。
未参加或未通过年审的车辆名单和涉及企业,将通过各大媒体进行公告,并将企业名称拉入“黑名单”,上了“黑名单”的车辆将被视作“无证运营”。
2、施行“双罚制”。
2015年10月1日起,市、区两级交通执法部门将在重要道口进行执法检查,并在法律责任人认定上,突出“最严”标准,扩大行为处罚的适用范围,并实施单位和责任人的“双罚制”。
1、禁止上路行驶。
2015年10月1日起符合“在本市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排放标准”、“排放明显可见黑烟”及“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
2、扩大覆盖面。
2015年下半年交警部门将增设89套电子警察设备,扩大抓拍“黄标车”和老旧车辆闯禁违法行为的覆盖面。
3、设置有效期。
2015年6月下旬交警部门开始对“黄标车”和十年以上的来救车辆开展简易工况法排放就检测,排放不合格不予以发放环保标志,而所有“黄标车”标志的有效期截至于今年9月30日。
4、上“黑名单”。
2015年10月1日起,“黄标车”和高污染车辆不得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违者将视为“无证运营”并上“黑名单”。
5、设置年审关卡。
2015年10月1日起,对沪“黄标车”不予发放《道路运输证》,对外省市“黄标车”不予驻沪备案,对已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黄标车”不予通过2014年度年审。
6、扩展限行范围。
2016年4月1日起,“黄标车”限行范围由原来的外环(含)以内区域扩展至上海绕城高速(郊环)。
2015年7月1日后擅自进外环以内和2016年4月1日后擅自进入绕城高速以内范围的“黄标车”驾驶员,交警部门将以违反禁令标志对其进行处罚,处罚标准为罚款200元,记3分。
(上海十三冶 安全环保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