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会强`:做人莫坏了良心
做人莫坏了良心
众所周知,为人处世的准则便是:“人行善,福虽未至、祸已远行;人行恶,祸虽未至、福已远去”。
所以说,除恶扬善不但是一种美德,而且更是反映一个人的人品优劣。
我们打小就都知道这么一句话,叫“向阳门第春常在,积善人家庆有余”。也就是说,为人处世只有积善行德,方可避祸迎福与遇难呈祥,并给自己与家人带来福报。
然而近年来,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在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以及价值观也发生扭曲与变异的情形下,在一切都向“钱”看,以及为“人民币”服务的现实社会里,一些人为了追名逐利不但不择手段,而且还坏了良心,所做的龌龊勾当更是令人所不齿。
暂不说那些被中央一再查出的大老虎们贫污受贿的丑形,也不说为了金钱导致兄弟反目,以及家人不和的案例。今天,我只说前两天调查的一件事,一件关于保险员违法所得,导致身陷囹圄,以及家人重病缠身的真实故事。
现年64岁的邻村保险员老刘,尽管已经从事保险行业三十多年,但近年来在看到几个同行都发了财之后,也便忘记了自己的初心,并跟着同行以高息揽储,以及骗保的形式,开始骗取那些自身防范意识薄弱的老人们积攒了大半辈子的血汗钱。
事后从公安机关处获悉,共计被她占为已有的非法所得已达五百多万元。
而且她还把这些钱给了儿子让他做生意。然而,在儿子的生意破产之际,保险员老刘的小女儿与小孙子也均患上了败血症,正在医院重症病房接受治疗。
与此同时,经受害的投保人向公安机关举报,也已经将保险员老刘绳之以法,而被追缴的非法剩余款项也已经被全部充公上缴了国库。
总之,在众人都议论纷纷埋怨保险员老刘是罪有应得,并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同时,也让我不由自主的想起一句话,叫“自作孽、不可活”呀!因为害人者的结局往往都是:“以害人始、以害己终”。
毕竟,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所以说,无论我们是在做人,还是在做事,只有牢记“善恶到头终有报”的天理循环,方可确保一生平安与好人必有好报,以及家人的身强体健与益寿延年,并永远幸福美满。
刘会强,笔名箫剑,工薪族人员,痴迷写作,爱好广泛,喜欢武术、交友、旅游,多家报社自由撰稿人,多家自媒体签邀作家,文章散见《人民日报》《石家庄日报》《河北农民报》《河北科技报》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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