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身患性病,浙江一女子先后为7人提供服务!结果…
2021年3月18日,记者在中国检察网上发现一则起诉书,内容显示义乌一中年女子因卖淫被拘留释放后,明知自己患有梅毒,为牟利仍然在义乌从事卖淫活动,先后为多人提供性服务,并已感染嫖娼者一人,该女子以传播性病罪被起诉。
案件回顾:女子患有性病仍卖淫被起诉
2020年11月3日,被告人崔某因卖淫被义乌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十四日,在拘留体检过程中经义乌市复元医院检查,其患有梅毒。
拘留释放后,被告人崔某明知自己有性病,为牟利仍旧在义乌市某栋楼租房,先后为违法行为人楼某某、林某某、方某某、王某某、李某某、杨某某、王某某等多人提供性服务,后于11月20日被警方再次查获。经义乌市中心医院诊断,被告人崔某某患有梅毒,且违法行为人楼某某在12月6日拘留体检过程中亦被查出梅毒螺旋体特异抗体测定呈阳性。
2020年12月5日8时许,被告人崔某某在义乌市拘留所被抓获。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崔某明知自己患有梅毒仍然卖淫,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传播性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崔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同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崔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同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可以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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