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行业加速清出:2021年已公布非正常经营公司4859家,超2020年总量2倍
2021年5月24日,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对市金融局印发的失信约束措施开展清理工作。经研究,对《融资租赁公司“黑名单”制度》(津金监局〔2019〕15号)宣布废止。
在此之前,2021年5月14日,大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公布了大连市第一批“失联”融资租赁公司名单。名单中有907家名称含“融资租赁”字样或者经营范围含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无法取得联系,即公司处于“失联”状态。
据零壹租赁智库不完全统计,2021年截止至今,全国共有17批非正常经营类融资租赁公司名单公布,涉及4859家融资租赁公司。
01丨近年融资租赁行业“空壳”“失联”企业较多,各地陆续清查
事实上,从2019年起,多地就已陆续公布了融资租赁公司经营异常名单,融资租赁行业进入强监管时代。
据零壹租赁智库不完全统计,2019年有655家融资租赁公司上经营异常融资租赁公司名单;2020年有2148家。
02丨2021年前五个月公布数量占近三年数量的63.4%
来源:各地金融监督管理局,零壹租赁智库整理
图1 非正常经营融资租赁公司地区分布情况
(单位:家)
来源:各地金融监督管理局,零壹租赁智库整理
03丨融资租赁行业加快“减量增值”步伐
值得注意的是,在“非正常经营类融资租赁公司名单”之前,国内租赁聚集地天津市就已采取了更为严格的“黑名单”制度。
2019年7月,天津市金融局出台《关于加强我市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监管措施中表示,建立“黑名单”制度,将“黑名单”公司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日常监管及现场抽查、检查。
在2020年5月,天津市金融局印发《融资租赁公司“黑名单”制度》,进一步明确公司被列入“黑名单”的情形。
《融资租赁公司“黑名单”制度》中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融资租赁公司列入“黑名单”:
(一)已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二)成立时间一年以上、注册资金实缴为零、无纳税记录且未登录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报送相关数据。
(三)通过在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或市区金融工作部门、市场监管部门预留的电话无法取得联系。
(四)无实际办公经营场所、办公场所长期无人办公或已转做他用。
(五)不配合监管部门现场检查。
(六)故意隐瞒真实经营情况、虚假报送数据信息或违规超范围经营。
(七)涉嫌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
(八)有从事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业监督管理制度的情形。
与列入非正常经营类融资租赁公司名单最大的区别是,“黑名单”制度包括的企业更多。已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属于“黑名单”企业范围。
继公示非正常经营类融资租赁公司后,2021年2月25日,安徽省已率先发布其辖区内的融资租赁企业“白名单”, 纳入了7家融资租赁公司。将符合《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正常经营的融资租赁公司,报经银保监会审核后,予以公示。
2021年5月24日,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宣布废止《融资租赁公司“黑名单”制度》。
安徽省“白名单”的公布和天津市 “黑名单”制度的废除,一定程度指明了监管方向改变的信号。各地监管部门从对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活动逐一排查、筛查、公示非正常经营类公司和“黑名单”,转向到引导融资租赁公司将目标转向正常经营的“白名单”。有利于推动融资租赁行业“减量增质”,引导融资租赁公司回归本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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