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字】“丙”字的前世今生
今天但凡提起“丙”字,没有不认识的,但若要问起该字缘起何处,还得费力去想。“丙”字,今天的汉语拼音为bǐng,而宋代《广韵》以“丙永切”来注音。反切,乃古代注音方法之一,其原理是上字(第一个字)取声,下字(第二个字)取韵(包括韵母与声调),具体如下图所示。反切注音法,在拼音还没有的情况下,曾起过非常重要的地位,本期限于篇幅,回头专门说一下,关于“丙”字的读音先简单提到这。
“丙”字为象形字(如上图),但从其形,已很难知晓所象何物。“丙”最早见于商代甲骨文,西周金文曾有一种中间填满的写法,很是古拙,但并未进入主流。春秋时期出现另一种异体,在人字形的两侧添加饰笔,到战国时期楚系文字又出现颇为繁复的写法,为后世所不用。秦代文字在继承西周金文的基础上,出现了两种写法(如上图);汉代隶书分别延续了这种构形,楷书则选择了整体性更强的。
《说文》云:“丙承乙,象人肩。”《尔雅·释鱼》云:“鱼尾谓之丙。”清代郝懿行注疏《尔雅》时说道,“鱼尾鳍与燕尾是同一个形状,犹如篆书的丙字。”今天我们来看,“丙”字字形到底所象何物,无论是说象人肩还是说象鱼尾,似乎都缺乏有力的证据。又由于“丙”字早在甲骨文中就被借作天干之名,以至于其假借义逐渐成为了其常用义而其本义则淹没不闻。
许慎说,“丙承乙”正是说“丙”作为天干位于“乙”之后的第三的位置,因为其表示天干的第三位,又引申出序数第三的代称来,比如丙等与丙级。作为天干,“丙”常与地支相配,可以纪年、纪月、纪日,如《尚书》中有句话,“越若来,三月,惟丙午朏”的“丙午”即为纪日的用法。作为序数第三的代称,如“丙科”、“丙夜”、“丙舍”等词。“丙科”一开始表示考试的第三等科目,后来泛指考试的第三等。“丙夜”见于《颜氏家训·书证》之中,其文记载,“或问:一夜何故五更?更何所训?答曰:汉魏以来,谓甲夜乙夜丙夜丁夜戊夜”。“丙舍”一开始指的是汉时后宫之中正室两边房屋等次,以甲乙丙为次,第三等舍即为丙舍,“丙舍”后来还用来表示墓地边的房屋,三国魏钟繇还有《墓地丙舍帖》。古代之时还有用“甲乙丙丁”表示书籍分类的用法,“丙部”就是表示第三类,这种分类法其实比“经史子集”分类要更早一些。即便回到今天生活中,“丙”的这一序数用法还在广泛使用,比如“丙级”一词,该词通常表示等级,常见于医院等级与普通话等级。
古人有五行配天干的说法,其中“丙丁”的属性为火,“丙”为阳火,“丁”为阴火,故而“丙丁”也还可以作为“火”的代称。在古代医学典籍中常能见到如此句子,比如《素问·藏气法时论》记载“心主夏,其日丙丁”。在古代,物受火灾叫付丙,比如“今人于密札要事,末一行书阅后付丙……”这句话就是说,机密的要事札记阅读后用火焚毁。既然“丙丁”可以表示火,进一步“丙”字也就引申出了“光明”之意,后来还专门为之造了“炳”字。《说文·丙部》曰“丙,万物成炳然”,《白虎通·五行》云“丙者,其物炳明”,到了《玉篇·丙部》更是清楚地解释说“丙,光明也”。“丙火”后来还形成了一个词,意为“明亮的火光”,也可以特指太阳。唐代谢良辅在《秋雾赋》中曾写下“及夫丙火方驰,腾蛇欲飞;三辰被汨,五星霏微”的句子,这句子里的“丙火”即是指太阳。
因为“丙”字在金文中其状很像鱼尾,故而常被作为鱼尾的代称,《尔雅·释鱼》“鱼尾谓之丙”的说法估计就是这么来的。进而又可以引申出结尾之意,清代李渔《窥词管见》就有“诗词之丙,好句原难”的说法。类似的汉字比如“囧”字,字形看起来就好似人的困窘的表情,于是乎现在成为网络上的一个热词。
如果单从字形上猜测而不考虑准确性的话,“丙”的金文看起来还很像一个朝南的房子或洞穴,如图所示。兴许基于这个原因,后来便有了“丙穴”与“丙向”这两个词。其中,“丙穴”可以表示地名,在今天陕西省略阳县东南,与勉县接境;也可以表示鱼名,也能泛指嘉鱼,晋张华《博物志》曾言“江阳县北有鱼穴二所,常以二月八日出鱼,鱼名丙穴”。至于“丙向”即是指朝南,南向之意,宋龚鼎臣《东原录》记载:“凡宫寺、祠庙、邮馆,皆无常主,故用丙向,宅舍则当各随本音。”
“丙”字也是一种氏,也可以写作“邴”,《通志·氏族略三》记载,“邴氏,亦作丙”。还比如《史记·齐太公世家》中记载言“懿公为公子时,与丙戎之父猎”。《汉书·丙吉传》记载了“丙吉”这个人,这个人虽不起眼,但却在西汉历史上起了很关键的作用。为何这么说呢?汉武帝晚年发生过巫蛊之祸,旧太子刘据因而被冤杀,刘据的儿子便流落民间,这便是后来的汉宣帝刘洵。这其中就有丙吉的戏份,公元前91年,巫蛊之祸刚刚发生,丙吉因为原来是廷尉右监被征召到朝廷,汉武帝命他治理巫蛊于郡邸狱。当时皇曾孙刘洵(即汉宣帝)刚刚出生几个月,受卫太子刘据之案牵连被关在狱中。丙吉同情太子及刘洵的无辜,挑选谨慎厚道的女囚徒,命令她们护养刘洵,放在宽敞干燥的地方。丙吉处理巫蛊案件,连续多年不能结案。后来武帝病重,武帝便派使者分别登记监狱中关押的人,不分轻重一律都要杀掉。当时内谒者令郭穰夜晚到郡邸狱,丙吉闭门拒绝使者进入,说:“皇曾孙在,别的人无辜杀死都不可,何况皇上的亲曾孙?”双方相持到天明,郭穰不能进去,后来第二天郭穰禀报武帝,武帝闻言感慨,于是大赦天下,就这样狱中关押的人因为丙吉的缘故而得救了。后来汉宣帝即位后,自然委以重用,再之后的事,请您翻阅《汉书·丙吉传》。
关于“丙”的前世今生就说到这,谢谢您的阅读~
下期见!
本期内容参考说明:
1.汉语大字典与汉语大词典的相关词条解释;
2.说文解字的“丙”部训释;
浮游沧海
先秦历史爱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