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农村打工者支招:工地停工待岗20多天,能要求误工费补助吗?
#三农发文挑战赛#农村种地不挣钱,多数农村人都会选择外出打工来增加经济收入,但在打工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有些问题可能会让我们的农村打工者不知所措、不知道该如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昨天,就有本村一个在外打工的村民私信我,问我“因为工地停工,导致他待岗20多天,又不敢去找别的工作,这种情况可以要求工地补助误工费吗”?这种问题可能比较普遍,很多人都会遇到,下面我就谈谈个人的看法,希望能给在外打工的农村人带来一些启迪,不过先申明一下:我也仅是一个农村人,对问题看得也许不够全面,所以可能会有认识上的误区,还请大家不要喷我,但欢迎大家就此问题在下方留言讨论,大家共勉!
一、什么是“误工费”?
我认为要想搞清楚上述问题,首先得搞清楚“误工费”指的是什么意思?查阅了相关资料,结合自己的理解,我认为“误工费”其实指的是企业某个员工,因为工作期间遭受到了意外的伤害,而无法继续正常开展工作,因而使该员工收入相对减少,在这样的情形下,该员工是有权向所在企业要求误工费补助的。
由此可以看出,如果是因为工地停工而导致工人空闲等待,是没有误工费补助一说的。但是,可以视其具体情况,要求相关工地支付待岗期间的工资和生活补助。
二、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工地支付待岗期间的报酬和适当的生活费补助
造成工地停工的原因一般都比较复杂,而雇佣双方的关系也是多种多样的,不同的情形所能索求的权益也不尽相同。简单梳理一下,我觉得以下这些情况是可以索求待岗期间的报酬的。
1、因为项目业主方的原因导致了工地的停工。
这种情况在建筑施工场地也是经常容易遇到的,比如工程项目出现变更、建筑图纸出现错误、业主方对原材料和设备的提供出现了延迟等等情况,都可能导致工地的正常施工无法按计划进行,必须暂时停工等待。
这是因为业主方的责任所导致的停工,所引起的建设成本增加和相应的损失,施工方都是可以找业主方追加和补偿的,其中就包含了工人的报酬。施工方得到了业主方的补贴后,应将属于工人工资的部分发放给工人。
2、因为施工方自己的原因导致的工地停工。
这种情况就与项目业主方没有关系,施工方必然得不到业主方的任何补偿,但是因此而造成的工人待岗,施工方是应对相关工人进行待岗期间工资结算的。如果施工方预计工程停工时间遥遥无期,需要对工人进行遣返,也需要向工人酌情发放一定数额的遣返费。
3、工人与工程承包方没有雇佣关系,仅是在二级包工头手下做工。
这种情况下的相关工人,是无权向工程承包方索求补贴或报酬的,只能与所在的包工头协商解决。这种情况处理起来比较棘手,工人的相关权益能不能得到有效保障,还要看你与包工头之间是否具有规范的雇佣约定,如果没有,那就难整了。
三、延伸阅读:停工前被拖欠的工资怎么办?
以上说的都是工地停工期间的报酬,有些工地在停工前就已经拖欠了工人的劳务报酬,对这些费用应该如何去维护?这种情况也不要担心,农民工兄弟们可以按照下列方法去索求:
先与工程承包方或包工头进行协商解决,要求他们支付;如果协商未果,可以去工地所在的县级劳动保障部门申诉,劳保部门会召集各方协调处理的;如果经劳保部门裁定后,工程承包方或包工头仍然拒绝支付,那他们就会被移送给司法部门公诉处理。
结束语
农村人在外打工,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劳务纠纷,大家在处理这样的事情时,一定要有理、有据地进行,要相信当地劳保部门对农民工兄弟的保障作用,千万不要做出一些过激的行为,以免把有理弄成了无理,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大家对此怎么看呢?觉得我说得有道理吗?欢迎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