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长安:说“金”、“银”

桑晔《关于<再话语词>》(《读书》一九九一年二期)文中谈及废两改元后货币的叫法如“大头”、“小头”、“花边”、“子儿”,倒使我想起了前两年语言学界悬而未决的一桩公案。

“金”、“银”是名词,似乎历来如此,勿需怀疑。但七十年代末语言学界重新活泼起来后,“金”、“银”的名词资格却受到了意想不到的挑战。

首先提出非议的是吕叔湘老人。他在《试论非谓形容词》一文中提出:形容词能做谓语,这是汉语语法的常态。但有些形容词却不能做谓语,如“袖珍”等,我们叫它非谓形容词。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列举汉语中的非谓形容词时,吕先生首先提出两个词——金、银!

原来,汉语中的“金”、“银”二词在使用上与其它名词确有不同之处。人们常说“这是金的”,“那是银的”;而很少说“这是金”,“那是银”,这是其一。共二是“金”“银”总是处在形容词的位置上来修饰名词,如:“金光”、“级色”、“金笔”、“金榜”、“金工”、“金黄”、“金婚”、“金库”、“金钱”、“金石”、“金汤”、“金条”、“金文”、“金星”、“金鱼”、“银白”、“银杯”、“银币”、“银耳”、“银河”、“银狐”、“银幕”、“银杏”、“银鱼”等。其一说明了“金”“银”使用上缺少独立性,其二解释了为什么叫“金”“银”为“形容词”。

朱德熙先生也指出了“金”“银”这种使用上的特殊性,但他不同意叫“非谓形容词”,而叫它们为“区别词”。朱先生说:修饰名词并不是形容词的专利,因此就不能以能否修饰名词来规定是否形容词。他认为:“金”“银”“袖珍”“大型”等词是起区别作用的。因此,在汉语中单列一项“区别词”倒更合适一些。至于汉语中表示这两种金属的名词是什么,朱先生认为不是“金”“银”,而是“金子”、“银子”。

吕、朱两位先生的主张在汉语界引起很大震动。可以说,赞成者寥寥,人们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金”“银”为非名词的说法,虽然他们也承认二者在使用上确有与常见名词如“书”、“笔”、“自行车”等的不同之处。

又过了几年,《辞海》语言文字部分的修订任务落到了海派语言学家胡裕树等人头上。在处理这类既能修饰名词,又不做谓语的词群时,他们巧妙地避开了“金”“银”的争端,既列举这种现象,又不列举“金”、“银”为例,巧则巧矣,矛盾却未由此得到解决。

受到桑先生关于货币名称这段文字的启发,我对“金”“银”的争论有了一个理解,即:“金”、“银”、“金子”、“银子”都是名词,只不过“金”、“银”是金属名称,“金子”、“银子”是货币的名称。

把货币叫成“×子”,自古亦然,不光“金子”、“银子”,还有“铜子”,北宋的货币叫“交子”,南宋的叫“关子”、“会子”。(彭信威《中国货币史》)

“子”有时干脆就是货币的代名词,如桑先生谈到的“子儿”,现在也常听到人们这样说:“给俩子儿花花吧”,“贱得一个子儿都不值”。

“铜”和“金”、“银”一样,也有两个名称,表金属的名词叫“铜”,表货币的名词叫“铜子儿”。现在许多人也习惯把壹分、贰分、伍分的镍币叫“铜子儿”。

至于“铜”的货币名词要“儿化”成“铜子儿”,并不能构成与“金子”、“银子”的本质区别。因为汉语中,人们惯于把小的、可爱的东西加以“儿化”,如“小宝贝儿”、“玻璃球儿”、“小钢儿”等等。“金”“银”“铜”用来做货币时,一般地,“金”“银”代表的面值较大,“铜”的面值较小,所以货币名词就出现了“金子”、“银子”与“铜子儿”的叫法上的差别了。

再看“金”“银”,它们与“铜”,“铁”、“锡”等其他名词一样,都是表示金属名称的。在使用上也不像“金”“银”非名词论者所说的只能做修饰词而不能做中心词被修饰。比如:“纯金”、“真金”、“洋银”、“官银”、“黄金”、“白金”、“白银”等,它们与以下的用法是一致的,如:“精铜”、“废铜”、“烂铁”、“白铁”等。

其实,人们对“金”“银”的金属属性和“金子”、“银子”的货币属性的区分还是清楚的。说“掏金人”,不说“掏金子人”;说“金、银、铜、铁收购站”,不说“金子、银子、铜、铁收购站”;长春市的“金、银、珠宝店”也没叫“金子,银子、珠宝店”。这时,人们是把金、银作为金属看待的。

汉语的名词是一个大类,里边的每个成员在使用上有所不同是很正常的,比如“时间名词”和“地点名词”的用法就与普通名词有很大不同,因此,不能因为“金”、“银”更多用于修饰成分就否定它们的名词资格,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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