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学点心理学之646:刑责年龄降至12周岁,熊孩子及其父母被带上紧箍咒。/转换性运动和感觉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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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床表现

感觉运动功能丧失或部分障碍,找不到

解释症状的躯体疾病, 病人的表现却

是真的有病。

所见症状常反应出病人,对躯体疾病的

概念,即是其想象中应该如此的表现。

与客观的生理或解剖机理不相符合。

病前往往存在应激事件。通常对病人精

神状态和社会环境的评定,常可发现功

能障碍所致的残损,有助于病人逃避不

愉快的冲突,甚至继发性获益。

虽然他人能清楚地看到所存在的问题已

经解决,但病人对此一概否认。

症状严重程度与周围环境有关,暗示性

语言或行为,可以造成症状的波动。

病人不愿探究躯体症状的心理性病因,

但对已有残疾惊人地冷静接受,即漠然

处之。通过观察,可发觉其关注与应激

事件有关的问题。

              今日精选案例分析
今日全球确诊病例累计39185936例,死亡1099178例。境外输入3084例​。
近年来,未成年人杀人等严重刑事犯罪常有发生。其犯罪手段极其残忍,主观故意性强,对被害者家庭和社会造成极大危害。
由于原刑法规定,14周岁以下,无论实施何种犯罪,都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大连13岁男孩故意杀人案,由于年龄不满14岁,被免于刑事处罚。一百多万的民事赔偿数额,其父母无力承担。
无论是对其父母行政拘留,还是刑事处罚,都无法抚平被害家属的精神伤害。
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呈明显上升趋势,引发网民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要求降低刑责年龄已成为社会共识。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审议《刑法修正案十一》。
其中规定,年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经最好人民检察院核准,应当负刑事责任。
该刑法修正案,及时将刑责年龄降到12岁,受到广泛关注和欢迎。同时对犯罪未成年人的矫治教育也进行了规定。
未成年犯罪,主要是家庭教育出了问题,与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没有及时跟上有关。
降低刑责年龄,能够产生惩罚的威慑力,再配合教育、感化和挽救等综合措施,可以达到有效减少和降低社会危害性的作用。
有些网友建议,将刑责年龄直接降到10周岁,将成年人的年龄标准,降低到16岁。
这些虽有一定道理,但法律的制定和修改不可能一撮而就,一步到位,需要根据人们的生理、心理和社会发展程度等综合考虑。
如果相关法律法规真的有必要修改,国家会根据情况,及时做出适当调整。
刑责年龄降至12周岁,熊孩子们及其父母被带上紧箍咒,将使他们的犯罪成本大大提高,对于遏制未成年犯罪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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