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专家的工作
评标专家在评标前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应当编制供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
1、招标的目标;
2、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
3、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4、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
二、要求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提供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但不得带有明示或者暗示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信息。
三、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在开标前应当保密,并在评标时作为参考。
四、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
评标专家在评标活动中的其他工作:
1、初步评审:按照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资格和响应性评审,判断投标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偏差和实质上影响了招标文件。未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能进入详细评审。
2、澄清、答疑: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的,应当书面通知该投标人。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澄清、说明。
3、确定短名单:集团规定一般不超过6名,一般先经过初评后确定,如潜在投标人很多,先进行形式、资格评审后,先确定短名单,再进行响应性评审,未通过响应性评审再依规则递补。
4、详细评审: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打分按评分细则打分、打分项设置。
5、编写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后选人:全员签字,又不同意见以书面形式说明,评标报告的内容:基本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开标记录;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经评审的价格或评分一览表;经评审投标人排名;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及签订合同注意事项说明;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