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工会,交不交工会经费?没交有啥后果

有会计问:公司没有工会,一直也没有交工会经费,对不对?有什么风险没有?

估计是汇算了,才想起申报表上不是有一个工资总额2%的工会经费吗?而且是税务局收的,没有交,有没有问题哦。

这问题怎么回答呢?简直没法回答。

因为我们有两个标准,一个是法律标准,一个是实务标准,搅在一起就糊涂了。

我理几个规则大家把握一下。

规则1、有工会的企业,必须上交工会经费。

所以,交不交自己就清楚了。看一看公司有没有工会。

规则2、工会经费,谁收都是工会经费。

由税务局收也是工会经费,所以永远不适用《税收征管法》,如果应该交没有交、交少了、交迟了,没有万分之五的税收滞纳金、没有罚款。

如果应该交而没有交或少交,法定的后果是由法院出支付令,强制让你交,也没有滞纳金或利息等,这手续显然有点复杂。交给税务收的目的,估计也是用税务机关的影响力来实现高效收取。税务局收这个钱也是要向工会要5%征管费的。

规则3、纳税信用受不受工会经费的影响?从国家层面政策讲,不受。

但纳税信用这东西本身就缺乏标准,是一个万能工具。基层为了完成任务,不排除会和信用挂钩,或威胁同信用挂钩,或者伤和气。但是记住:补了就行了,没有滞纳金、利息等东西。

当然,补也要遵循权责发生制。

规则4、没有工会不交工会经费!

《工会法》只规定:有工会的才交。

规则5、没有工会、但筹备工会时,要交工会筹备金

这是地方的规定,没有法律规定,但一般来说,企业是拗不过的。

什么是筹备工会呢?《工会法》规定,25人以上的企业,都要设立工会委员会,25人以下可以设组织员开展工作。但是,工会的设立主体并不是企业,因为《工会法》同时规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所以,这是针对工人的规定。

筹备和组建工会这事,与企业无关。作为群众组织,工人如果不想成立工会,企业是没有办法代庖的;工人如果想成立工会,企业是无权阻止的。

这里有一个要点,筹备期应该有一个筹备期的说法。

所以,筹备工会一定要有员工、上级工会的正式的筹备通知。如果有,就属于筹备工会期,就只能交工会筹备金了。工会成立之前无法返还,成立工会后可以返还。

规则6、如果25人以上公司,没有筹备成立工会的文件或状态,于法不应交工会筹备金。

如果税务想收,可以由工会下文件,或者派员指导、动员员工成立工会,想起了当年组建安源路矿工会,这样企业的工会才能说处于筹备期了,交筹备金就说得过去了。

反之,没有成立工会就没有工会经费,没有筹备工会就没有筹备金。

规则7、税务一般认为,企业有25人以上,就有成立工会的条件,就应该成立工会,就属于工会筹备期,就要交筹备金。不交,就有可能在未来产生争议。

争议中的理由见前面的分析

规则8、顺便说说工会经费支出与收入的所得税问题。

列支的工会开支,只能是这2%的拨缴金额,其它实际发生的工会开支只能冲减工会经费,不能在税前列支。

收到的上级返还,主体是工会,不是企业,所以,如果企业收到这钱,应该放“其它应付款-工会”,所得税和会计都不能确认为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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