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讲逻辑(8) 语文与文学

说“语文课不等于文学课”,这话会被人误读为反对在语文课中讲文学,实际意思不是这样。这句话的第一个意思是语文课不仅有文学内容,还有其他内容(可以概括为“文章”);第二个意思是,语文课要按自己的教学目标来讲文学,这和文学专业课教学是不同的。

文学当然是非常重要的,即使不是所有人都要去当文学家,但它对所有人都仍然有重大意义。下面两个理由一般人不太知道,我觉得很有说服力:

首先,现代人是文明人,要有人文素养,所以要读文学作品。白璧德说得好:“少数人可能会通过哲学的洞见获得这一人文标准,但大多数人是通过对优秀文学作品的认识而达到的。”其次,语文是母语学习,而任何民族最好的母语都保存在该民族的文学作品中,正如周作人所说:“文学的国语,国语的文学”。

那么为什么一定要由语文课来承担文学教育?首先,中小学没有文学课,它只能由语文课承担(不然,难道由政治课、历史课承担吗?)。其次,大学虽然有文学专业,其他专业的学生也可以文学类选修课来学习文学,但那只能是阅读文学作品,学习文学知识,文学作为母语教育,只有大学语文能够承担。

由此,又合乎逻辑地推论出一个道理,那就是语文课讲文学,必须把它当做“语言艺术”来讲,训练我们听说读写的母语能力,而不能是大讲文学史常识,大搞作品分析。对此,也早有语文学家指出过。1978年,刚刚开始拨乱反正,吕叔湘先生就提出语文课不能讲成文学课,他说:中学课本里头的课文,老师常常就把它当做文学作品来分析,时代背景,作者生平,然后中心思想,然后段落大意,写作特点,层层分析,这是分析文学作品呀,作为一种语言文字的东西来讲,是不要这样分析的。当做文学作品才这样分析。至于作品分析,恐怕是培养作家的。

吕叔湘说的是中学语文,大学语文其实也同样,然而主要问题并不仅仅是逻辑,恐怕还有更现实的原因,即大概90%的大学语文教师都是文学专业出身,他们讲文学,讲文学史知识,讲作品分析,觉得轻车熟路,要他们讲“语文”,就不大会讲,如吕叔湘先生在那篇文章里说的,猴子丢了棒,不会玩了。不但是教师,学校领导恐怕也是如此,否则不会安排那样的大班上课,讲文学史常识,讲作品分析,当然不怕班大,可是听说读写的语文训练,肯定就没法搞了。而且还不但是学校领导,就是许多语文专家,恐怕也不清楚文学是语言艺术的道理,他们发表的文学作品辅导赏析文章,往往是:一内容分析;二艺术特色;三才是语言,排在最后面,而且往往只有三言两语,很多文章甚至都没有三。

领导和专家我们管不了,大学语文教师只能先管好自己,那么我认为必须尽快进行后职业培训。现在也有教育部的、一些高校举办的各种“大学语文师资培训”,但据我观察,培训内容仍然是文学专业的。假如培训也不能解决问题,那么剩下的一条路就只能是我们大学语文教师的自我学习了。我提出两个学习目标:第一,文学专业背景的大学语文教师要补课,补文学以外的语文知识,即文章学知识。第二,要研究文学作为“语言艺术”,如何在母语教育中发挥作用。

这个问题不解决,那么大学语文的危机就始终存在——文学教育是很重要,但是开文学类选修课不也同样能达到目的吗?这在逻辑上你无可辩驳,而在现实中,确实已有越来越多的高校用各类选修课取代了大学语文课。

语文老师不是特别喜欢分析,他有点不得已,这就是俗话讲的,猢狲丢了棒,没得玩儿了。——吕叔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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