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岁了,我真的不想再······可我没得选择

昨天,值班,六哥写了一篇纪实《派出所里欢乐多:帮乞丐提裤子,看老人遛椅子》,文末,六哥说了句大话:现在是晚上19点39分······豁然想起一件事来:我TM还没有吃中午饭

拜拜,马上去做一个快乐的干饭人!

后来,朋友在公号后台问六哥“晚饭吃了吗”,六哥很遗憾的告诉大家:没吃。自从六哥吹了牛要去吃饭以后,警情又集中不断袭来,工资纠纷的,现金遗失的,完善取证的,噪音扰民的,甚至在晚上十一点多的时候,还来了一个七人打群架的警情,下图就是派出所昨晚快0点时候的办案区:

案件处理的还算顺利,即使在几名醉酒人员处于癫狂的状态下,为了早上能够顺利出差,我们保持了最大的克制将案件在凌晨0点半左右的时候调解了。醉汉的亲哥将其带出派出所大门以后,他的亲哥哥也容忍不了醉汉的酒后无德和无理取闹,几个耳光响亮亮的抽到了醉汉的脸上,甚至气的直接用脚踹了。这样的醉汉,连来“解救”他的亲哥哥都忍不下去了,大家应该可想而知我们保持了多大的克制。

洗完油光满面的脸和头,已经是凌晨0点55分了,因为要去十几公里外的火车站赶最早一班的高铁,特意给自己订了5点10分的闹钟,都这个点了,哪还有精力吃饭啊,明早一起吧。

六哥自从年前查出心血管堵了百分之五十之后,医生朋友多次告诫我“不要再熬夜了”,其实就像今天一样,我也不想熬夜啊,我也想早晨早起所以晚上要早休息啊,可我身在派出所,想不熬夜怎么可能呢?

每次,当警出着出着就天亮了的时候,当笔录做着做着早点摊位已经摆出来了的时候,我总心中涌出一股莫名的愤怒,我想骂人,可是我该骂谁呢?拿出手中的笔狠狠的摔在了地上,看着它任意的四分五裂,然后心里的那个自己拍拍现实中的自己,对自己说:“好了,好了,白天还要继续处理案子,快去迷糊一小时吧。”

42岁了,糟糠身体之下,我真的不想再熬夜,可是,我是派出所警察,我没得选择。

看到凌晨三点出警归来晕倒的老民警,这何尝不是派出所里千万个“六哥们”的缩影呢?只有经历了你所经历的,才能感受你所感受的,对这样一位老大哥,六哥除了心疼,还是心疼,无他,唯有一句“保重”。

六哥班组里一共有三位民警,每一个岁数都比六哥大,也是曾经被救护车拉走过,但回归之后依然坚持夜间出警的老大哥。

前几天,六哥与这位老大哥去浙江出差,虽然只有两天时间,六哥也借助这难得的“放松”时间(是的,无论路程有多赶,对于派出所民警来说,出差就是一种放松,就是一种福利)与大哥对酌了几杯,酒过三巡,大哥沉默了,半晌,他给六哥说了这样一件事:

那天值班接到了一起警情称被电信诈骗,受害人居住的地方就在派出所的对面不远处,但是按照出警的要求,我们必须先出门再联系。当警车到达报警人楼下的时候,大哥的手机也接通了报警人的电话,刚表明自己是警察的身份,对方便要求民警千万不要上楼,防止家中的老人知道自己被骗着急上火。大哥也是一个有人情味的警察,静等着受害人收拾好下楼并开车将她接回了派出所。

一到派出所,所有的民警、辅警都开始为她忙碌,都在与骗子争分夺秒,受害人转账太多、太乱,我们只能打开她的APP一笔一笔和她对账,理清后立即进行止付冻结。当所有的卡号全部止付完毕后,我们又按照规定将受害人带至办案区制作笔录进行受案侦查,而就在这时,受害人的丈夫非要跟着进入办案区与受害人一起制作笔录。懂法的兄弟们都清楚,法律规定制作笔录必须要分开制作,决不允许两个人坐在同一间屋内由同一组民警为其制作笔录,所以,受害人丈夫的这个要求是不合法的。

民警心平气和的告诉了受害人的丈夫这么做是不允许的,随即便一刻不耽误的给受害人制作笔录去了。受害人的丈夫在值班室门口徘徊了一会儿便径直走进值班室,问:“今晚的带班领导是谁?”六哥说:“是我,有什么事?”受害人的丈夫又再次提出要跟着进入办案区制作笔录,六哥劝他说:“法律有规定制作笔录必须逐一制作,除未成年人外,不允许有其他人同时在场,整个办案区都有监控,而且直接连接到两级督察那里,您也别逼我们犯错误,这个笔录制作时间应该比较长,您不是就住在派出所对面的楼上吗,不行您就先回家,等你老婆做完笔录我让他给你打电话,你再过来接她,都四十多岁的人了,也不是小孩了,没什么不放心的。”受害人的丈夫点头离开。

而就在此后不久,正在值班室坐着的大哥接到了分局的通知,该警情回访,受害人的丈夫对派出所的工作“不满意”。

出差那晚,大哥微醺后对六哥说:“兄弟,这个社会怎么了?你报警我3分钟赶到,你说不让上楼我不上楼,你让我拉你来派出所我没让你走路,到了派出所全班组一笔笔的给你对账,一笔笔的帮你冻结,第一时间给你做笔录立案调查,你一句感谢的话不说我们也不说什么,哦,就是因为你非要闯入我们的办案区逼我们违规执法,我们不让你进去,你就投诉我们吗?我们哪点对不起你了?这个社会到底怎么了?”

听到这里,六哥仰着头看着小饭店天花板上的灯良久,不是我走神了,而是我不想让大哥和其他食客看到我的眼泪流下来。

稍作平缓之后,六哥笑笑,端起酒杯,说:“哥,干了,烦恼就像这酒一样,喝下去,就没有了。”

42岁了,糟糠身体之下,我真的不想再伤心,可是,我是派出所警察,我没得选择。

我们哪个基层民警不是一边发着牢骚一边火速赶赴现场,哪个不是一边抹着眼泪一边努力去选择遗忘。

其实,那晚六哥并没有告诉大哥我为何会如此感同身受。

前些日子,一直在外出差,中间回来的时候去开了一个庭,就是那个六哥尽心尽力帮助对方后,她把我告上法庭的案子(详见《尽心尽力帮忙后,你让我坐到了被告席》)。

简单说,一个高度疑似民事纠纷警情六哥费尽心思好心帮助报警人调解,但调解数额没有达到报警人的满意,她继续“捧杀”六哥去对对方死缠烂打,六哥拒绝了她的分外要求。见六哥不从,她便翻脸,坚持索要法律文书。六哥按照法律规定对案件受理后,发现该案已超过追诉时效,便给报警人下达了《终止调查决定书》,自此,曾被六哥尽心帮助过的报警人不去告应该管辖此事而以找不到人为由不管的市场监管部门,而是死命的要与六哥“死磕到底”。

六哥只是“我本善良”的想去帮他们一把,没想到没有帮到他们想要的结果,我便成了他们死磕的对象。一审法官问六哥:“这就是个民事纠纷,你为什么要受理呢?”六哥左右为难的告诉法官,公安就是要求对于群众的报案只要不是有证据明显是民事纠纷的,我们都必须无条件受理。法官认真的点了点头,在随后几天判决了六哥败诉。

在六哥上诉后,二审庭审中,报警人更是扭曲事实、无视六哥“帮助调解”、“受理案件”的铁证,公开在庭上指着六哥的名字说我就是“不作为”、就是“推诿不管”,其实她言语激动之处,就差点脱口而出我是公安的败类了。

二审法官庭审时也弄明白了报警人报的就是一个普通的民事纠纷,但他希望六哥去再给她继续找她所谓的嫌疑人,找到后继续给她调解,满足她的赔偿要求,以“化解这个问题”。不知我理解的是否正确,这与我没有做任何错事而让我给她跪下有何区别?

在那一刻,我很想哭,我心里也在不停的问:这个社会怎么了?

庭审结束后,法官也很为难的给六哥做工作,六哥说了几句不会记录进入庭审笔录的话:“我当时觉得报警人的父亲岁数大了,很可怜,所以我明知道这不是该公安机关管的事,但还是费尽周折找到了对方做调解工作,对方也提出了合理的退款方案,可是报警人不同意,她无理的要对方退全款。我不能违法办案,看到我不想再'违规’的帮她了,就开始告我了,这事本来就是该市场监管局该管的事,她去找了,人家不管,她不去告市场监管局却冲着我一个曾经尽心帮过她的人使劲,早知道社会是这样的,我当天直接连联系对方都不联系,依法下个'不予受理’不就没这事了吗?我怎么帮忙还忙出屎来了?这个社会怎么了?现在好人还能做吗?”

42岁了,糟糠身体之下,我真的不想再生气,可是,我是派出所警察,我没得选择。

我们不能被允许因为这一颗老鼠屎而去放弃“整片森林”,只是我在以后的执法中,我会更小心的保护自己。六哥我一直是一只谁都可以伸手抱抱的考拉,只是我现在因为害怕不得不把自己变成了一只蜷缩的刺猬。

前年,中医的朋友就警告我“不要奔跑、不要剧烈活动”,不然我的破心脏,会让我猝死的。确实,时常会感到头晕,时常会感到胸闷,可每当我穿着警服的时候,就忘记了自己是个“人”,一个也会受伤、也控制不了死亡的“人”。(《我们已不是那个少年,但不妥协一直到老》)

有人在我面前打人,我扔掉了手中的包子飞扑上去(详见《我还是从前那个少年,没有一丝丝改变》);有人在我面前持刀,我们谁也没有丢人(详见《21天内24名民辅警殉职!敬:我们都还活着!》)。腿磕破了,手流血了,我才知道,我不是“钢铁侠”。

42岁了,糟糠身体之下,我真的不想再流血,可是,我是派出所警察,我没得选择。

如果有人问我想许下一个什么愿望?

六哥最大的愿望是:家人健康,群众理解。而自己:不求官,不求财,只求,大致健康的活着,无愧良心的工作。

今天,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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