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农村电商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市场逐渐被“唤醒”。外加相关政策的不断出台助推,使得农村网络零售交易额不断提升。虽然2017年农村电商增速有所放缓,但零售交易额也突破万亿。对此,网经社(100EC.CN)针对历年推出的政策进行了以下梳理。
无论是传统电商平台阿里巴巴、京东、苏宁易购、唯品会等传统电商势力,还是以拼多多、云集、贝店、淘集集、楚楚推、微盟为代表新兴的社交电商“新军”,都做起了县域、乡镇、农村市场“下沉市场”的生意,与农村的互动越发良性化,农村电商在兴乡富民过程中扮演起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详见:【电商快评】电商“精准扶贫”成农村“脱贫攻坚”生力军)
2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9月,农业农村部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共同印发了《推进农业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明确了农业电子商务的总体目标和具体任务,提出了20项具体落实行动。1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 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强农产品流通设施和市场建设”。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共同印发了《“互联网+”现代农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出台支持农业电子商务发展的具体扶持政策,为贫困地区农业电子商务发展提供良好政策环境。11月,16个国家部委单位联合印发《关于促进电商精准扶贫的指导意见》指出“在当地政府的推动下,引导和鼓励第三方电商企业建立电商服务平台,注重农产品上行,促进商品流通,拓宽贫困地区特色优质农副产品销售渠道和贫困人口增收脱贫渠道”。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中专设一节从多个方面强调“推进农村电商发展”。8月,商务部联合农业部印发《关于深化农商协作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的通知》,要求开展农产品出村试点和农产品电子商务标准化试点,打造农产品电商供应链。12月,农业部办公厅在《关于深入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的意见》中进一步明确“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1月,国务院在《关于完善扶贫龙头企业认定和管理制定的通知》中明确扶贫龙头企业认定条件和程序,对扶贫龙头企业的支持政策、带贫减贫机制、监测评估和动态管理提出相关要求。5月,财政部、商务部、扶贫办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强调了“贯彻落实改进考核评估体制、更多地体现省负总责的新精神新要求,强化支出责任,推动地方因地制宜开展工作”。8月,中国电商扶贫联盟正式成立,确定了414个重点推介产品,帮助6000多种来自贫困地区的产品实现了上网销售;同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电子商务法》,鼓励各类社会资源加强合作,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发挥电子商务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10月,2018扶贫日论坛组委会在北京举办了“2018全国电商扶贫精准论坛”,探讨了进一步促进电商扶贫实践交流,探索更精准、有效的电商扶贫方法。1月,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提出动员社会各界扩大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全面提升贫困地区农产品供给水平和质量;大力促进贫困地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质升级。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支持小农户发展康养农业、创意农业、休闲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农村电商等,延伸产业链和价值链。开展电商服务小农户专项行动。深化电商扶贫频道建设,开展电商扶贫品牌推介活动,推动贫困地区农特产品与知名电商企业对接。合理配置集贸市场、物流集散地、农村电商平台等设施。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完善农村电商支持政策,实现城乡生产与消费多层次对接。(文/溡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