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条件需注意的事项
建筑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条件需注意的事项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9年1月15日举行新闻发布会,财政部部长助理答记者问时特别强调要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并加大优惠力度,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就是放宽认定条件,放宽后标准为,企业资产总额5000万元以下、从业人数300人以下、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以下。
总理李克强1月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小微企业推出一批新的普惠性减税措施。一是大幅放宽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同时加大所得税优惠力度,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使税负降至5%和10%。
大量建筑企业由于众所周知原因(材料价格上涨等)导致税负增加,上述税收政策出台一定程度上化解了企业的经营困境。
在这次新政出台之前,根据财税〔2018〕77号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建筑企业属于“其他企业”,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大多数建筑企业成为小型微利企业。国家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就是放宽认定条件,使得一部分建筑企业可以成为小型微利企业与其他企业一道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
建筑企业要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就要在从业人数、资产规模上做出合理安排才能实现。
第一、控制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以下。
一个年收入在10000万元的施工企业,按照毛利润7%来算,营业利润在700万元。建筑企业施工普遍需要垫资,向金融机构等借款。如果通过保理融资借入3400万元,按照12%年利率,需要支付408万元利息。假如不考虑纳税调增项,应纳税所得额为292万元。符合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以下标准。
第二、 从业人数控制在300人。
财税[2018]77号文规定,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从业人数控制在300人以下,这个问题的关键是要把一线生产工人通过劳务分包形式解决。切忌走劳务派遣用工。
第三、控制资产规模在5000万元以下。
对于施工总承包企业来说,一级资质标准对净资产要求基本在5000万元以上,基本上不用考虑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了。从“资产总额”要求看,适合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的企业有如下:
1、 部分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下资质企业;
2、 取消了建筑资质的施工企业,如园林绿化工程公司等;
3、 大部分专业分包资质企业;
4、 建筑劳务公司。
如果资产负债表上的“资产总额”临近5000万元,就要想法控制“资产总额”规模。
以下办法可以控制、减少“资产总额”: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不要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对同一交易和事项,《企业会计准则》给予会计人员更多的执业判断权力和操控空间。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简化会计核算,最终财务报告方面如六大往来项目仍要进行重分类列报。这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没有本质区别。
二、根据企业资质对净资产的最低要求来安排实收资本和留存收益等。
比如,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相关要求条件:
资质标准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一级资质标准 1.1 企业资产净资产1500万元以上。
按照上述规定,企业在申请装修装饰工程一级资质时注意把净资产控制在刚刚超过1500万元。
至于今后发展其他领域如融资有加大企业净资产需求,但是为了享受税收优惠只能忍痛割爱。
三、利用会计恒等式减少企业“资产总额”。
根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资产和负债同时减少、资产和所有者权益同时减少。
发生以资产偿还债务、以低于账面价值的价格处置资产、资产毁损、资产减值、资产折旧摊销计入费用化的损耗、以外币计算的资产因汇率变动产生的影响等等情况都会使资产总额减少。
四、施工机械重租弃购。
对施工机械如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挖掘机、装载机等尽量租用。减少采购设备等固定资产原值入账。不采购工具、器具等,要求提供劳务方自带生产工具。
五、办公场所尽量租用。
尽量不接受以房抵款等形式工程款收取。
六、合理安排工程款支付。
在工程款到达月份及时编制资金计划。结合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尽快把资金在当月支付完毕。
七、“未达账项”的合理利用。
当月月末收到工程款,企业可能并不知道来款。次月初拿到银行对账单查清后,不宜直接入上月“预收账款”,这样会导致“资产总额”急剧变大。根据会计制度相关规定,正确做法是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将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调为一致。
八、减少“其他应收款”的出现频率。
有些建设单位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会要求施工方代为支付。建筑企业一旦代为支付就将形成应收债权资产。短期收不回来。可以与建设单位充分沟通,使对方得以理解。
九、用履约保函代替履约保证金。
建筑企业在中标后,一般要向招标方支付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收回时间较长。形成的应收债权资产需考虑避免。比较好的办法是用履约保函代替履约保证金。
有人会认为:其他应收款增加,银行存款减少,资产一增一减,最终不影响资产总额。持有上述观点的人没有考虑到企业上述资金的支付往往伴随负债增加。
十、减少长期股权投资。
上、中、下纵向一体化是建筑企业战略目标。有的建筑企业控股投资商品混凝土公司等。控股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达到控制成本做法要忍痛割爱,长期股权投资只会增加“资产总额”。解决办法之一是设立关联方公司。
有人会认为:长期股权投资增加,银行存款减少,资产一增一减,最终不影响资产总额。而且长期股权投资还可以计提减值准备。持有上述观点的人没有考虑到长期股权投资增加不单是货币资金减少,也可能是增发股份等情形,负债和权益可能会同时增加。
简单罗列了十个办法,还有许多不胜枚举:比如:存货日常加强管理保持零库存;又比如:尽量让工程施工=工程结算(因为工程施工减去工程结算余额正数填写在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负数则填写在“预收账款”项目),收到的应收票据尽快去银行贴现使用从而减少应收债权用以支付应付账款,对人工、材料、机械等成本项目记录好台账,不随意预估成本和应付款项。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
结束语:在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资产总额三个方面符合标准才能使建筑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