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相輝丨​南昌府學本《十三經注疏校勘記》平議——以嘉慶原刊本《毛詩注疏》中的校勘符號為切入點

南昌府學本《十三經注疏校勘記》平議

——以嘉慶原刊本《毛詩注疏》中的校勘符號為切入點

沈相輝

(北京大學中文系博士)

提   阮刻本《十三經注疏》之所以備受推崇,主要是因其所附《校勘記》“羅列諸家異同,使人讀一本如讀諸本”。阮元稱凡出有校語的文字,皆標有校勘符號。這些校勘符號是連接注疏正文與《校勘記》的橋樑,反映了其實事求是的學術追求。然仔細考察嘉慶本,發現其中《校勘記》有校語而正文未標校勘符號者頗多,標有校勘符號而未出校者亦不少。前者主要是因刻工漏刻所致,後者則主要是因南昌府學本《校勘記》是在阮元文選樓本《校勘記》基礎上刪汰而成,盧宣旬刪汰了校語,卻未將正文中校勘符號全部刪淨。從這一角度來說,盧宣旬當負主要責任。但據南宋覆刻北宋國子監單疏本《毛詩正義》等文獻考察南昌府學本《校勘記》的具體內容,可知所刪者大都得宜,所增補者雖偶有瑕疵,但絕大多數皆可補文選樓本之不足。以往學界對盧宣旬摘錄本《校勘記》批評太甚,致使其可取之處亦被一概抹殺,實非正學之途。

關鍵詞  阮刻本《十三經注疏》  校勘符號  《校勘記》  盧宣旬

一、阮刻本中校勘符號的意義及存在的問題

阮元《十三經注疏校勘記》原本單行,南昌府學刻《十三經注疏》時將《校勘記》附錄於各卷之後,為便於讀者在讀正文時留意其中的訛誤,從而翻閱《校勘記》,正文中出有校語的地方皆標有校勘符號。阮元《重刻宋版注疏總目錄》中說:

刻書者最患以臆見改古書,今重刻宋版,凡有明知宋版之誤字,亦不使輕改,但加圈於誤字之旁,而別據《校勘記》,擇其說附載於每卷之末,俾後之學者不疑于古書之不可據,慎之至也。其經文、注文有與明本不同,恐後人習讀明本而反臆疑宋本之誤,故盧氏亦引《校勘記》載於卷後,慎之至也。[①]

阮元這種審慎的做法,在古籍校勘史上或屬首創。校而不改,但附《校勘記》於後,既在最大限度上保存了宋版原貌,又使人不至於被宋本中的訛誤所誤導。此種做法,成為阮刻本一大特色。今嘉慶本中以“Ο”作為校勘符號,世界書局縮印道光本中改作“▲”號[②]。這些校勘符號是聯繫正文與《校勘記》的橋樑,無此,則《校勘記》價值將大打折扣。清光緒十三年上海點石齋重校縮印阮刻《十三經注疏》時,前有經學大師俞樾《序》云:

問所據何本,曰:“江西阮刻本也。”余聞之益喜。或曰:“刻十三經何不遵武英殿本而用阮本為?”余曰:“是無它,取其有《校勘記》,有阮文達之為《校勘記》,羅列諸家異同,使人讀一本如讀諸本。”

俞樾之所以推崇阮刻本,最主要的原因是阮刻本附有較為優善的《校勘記》,此《校勘記》羅列諸家異同,使人讀一本如讀多本,可謂集眾本之善。阮元《校勘記》所取得的成就不僅為國內學者所認同,也為國外學者所欣賞。如日本學者加藤虎之亮在《周禮經注疏音義校勘記》一書的序言中說:“清儒校勘之書頗多,然其惠後學,無若阮元《十三經校勘記》。凡志儒學者,無不藏十三經,讀注疏者,必看《校勘記》,是學者不可一日無之書也。”[③]加藤虎之亮所謂“讀注疏者,必看《校勘記》”,之所以會如此,關鍵原因即在於阮氏於注疏之中標有校勘符號,讀者見校勘符號,方會想到去翻看後附之《校勘記》,這與“按圖索驥”是同一道理。對於校勘符號的橋樑作用,張之洞說的更為明白:“阮本最于學者有益,凡有關校勘處旁有一圈,依圈檢之,精妙全在於此。”[④]足見校勘符號對於《校勘記》之重要。

但是,筆者在使用嘉慶本《十三經注疏》時,發現其校勘符號的標示存在著兩個大問題。

第一,並非所有出有校勘記的地方都有校勘符號。如以《毛詩正義》為例,《毛詩正義序》及《詩譜序》共出校勘記21條,其中便有10條未有校勘符號;自“附釋音毛是注疏卷第一”至“關雎後妃之德也”共出校勘記8條,而正文中未標校勘符號的3條;《關雎》篇(含《詩大序》)共出校勘記44條,其中正文中未標校勘符號者22條。再查看《毛詩正義》其他篇章,情況大體類似。

第二,又有正文中有校勘符號,而後附《校勘記》中未出相應校語的情況。如《毛詩正義序》正文中“非有心於愛增”一句中,“增”字有校勘符號,而《校勘記》中未出相應校語。再如《采蘋》“箋云子至法度”之“云”字,《雞鳴》篇中疏文“雞鳴思賢妃也”中之“也”字,《甫田》“然稚見之無幾何突耳”、“若猶耳也,故箋言突耳”、“言若者皆然耳之義”四處之“耳”字,皆有校勘符號,而未有相應校語。

類似於這種出有校語而無校勘符號,或有校勘符號而無相應校語的情況,在整部《十三經注疏》中屢見不鮮[⑤],既使讀者查閱不便,又令人頗感奇怪。為何會出現這種現象?是刻板時刻工的疏忽?還是校勘時早已有此訛誤?如前所說,校勘符號是聯繫正文與《校勘記》的橋樑,校勘符號的缺失,會使得《校勘記》的價值大打折扣,而相應校語的缺失更是會直接導致阮刻本失去它與其他版本相比所具有的優勢。因此,本文試探討嘉慶本《十三經注疏》中的校勘符號及其相關問題,以期彌補一些學術縫隙。

二、嘉慶本的漏刻與道光本的補刻

細緻考察嘉慶本中校勘符號的標示方式,具體有如下幾種。一是出現訛字時,則將圈加於所訛之字的右邊。二是出現脫文時,則將校勘符號加於所脫文字前後兩字中間偏右。三是出現衍文時,則將校勘符號加於衍文右邊。第四種是文中出現錯簡時[⑥],此種情況較為特殊,具體可細分為兩種。一是所需校勘的文字較短時,則在所有文字上都加校勘符號,此中又分常例和變例兩種。所謂常例,即所需校對的文字本在文中此處,故只需於此處標示校勘符號,如“謨摩舊法”條,所需校對的文字為“謨摩”,此處本有二字,故只需在此處標示此二字。所謂變例,是指所需校對的文字為竄入(包括上竄和下竄),即此處原無這類文字。這種情況下,不僅需在被竄入的地方標示校勘符號,還需在文字原來所在处標示校勘符號(這便又能歸入脫文標示法中)。如《詩大序》中“國史明乎得失之跡”下所引《釋文》“告古毒反”四字,根據《校勘記》,此四字當在第四節“告於神明者也”之下,此處系上竄。因此四字較短,所以全部加上校勘符號。然後又在第四節“告於神明者也”下也標上校勘符號。[⑦]

第四種情況中的第二小類,是當所需校勘的文字較長時,則將校勘符號加于該段中每句話的最後一個字旁,如《齊風·齊譜》的正義中有一整段文字上竄的情況,其標校勘符號如下[⑧]:

成王周公封东至海南至穆陵齐虽侯爵以大功同上公封也且齐武王时地方百里未得薄姑至周公成王时薄姑氏与四国作乱成王灭之以封师尚父是齐于成王之世乃得薄姑之地若然临淄薄姑非一邑也齐之所封在于临淄而晏子云薄姑因之者以齐之封疆并得薄姑之地举其国境所及明共处齐地薄姑者是诸侯之号其人居齐地因号其所居之地为薄姑氏后与四国作乱谓管蔡商奄则奄外更有薄姑非奄君之名而尚书传云奄君薄姑故注云或疑为薄姑齐地非奄君名也[⑨]

上引文字中,嘉慶本在標示校勘符號時,從整體上來看,是首句全標,餘下各句標句末一字。而仔細查看可發現,其中“且齊武王時”之“時”字,“若然”之“然”字,“晏子云”之“云”字,“謂管蔡商奄則奄外”之“外”字,“更有薄姑”之“姑”字,皆當有校勘符號,而嘉慶本未標。這種情況的出現,不太可能是因為阮元等人作《校勘記》時就如此,而當是因為刻工在刻板時有意漏刻。不然的話,以阮元等人之嚴謹,不至於自亂體例。之所以有此懷疑,是因為在道光六年南昌府學重刻的《十三經注疏》中,許多校勘符號被重新補刻上去了。

道光本與嘉慶本原是一脈相承,但同一段文字,嘉慶本與道光本在校勘符號的標示上為何如此不同?據道光本《十三經注疏》前所附南昌府學教授朱華臨《重校宋本十三經注疏跋》可知,道光本是朱華臨在嘉慶本的基礎之上重新校勘所得到的後出轉精本。其跋文云:

宮保阮制軍前撫江右時,出所藏宋十行本以嘉惠士林。嘉慶丙子仲春開雕,閱十有九月,至丁丑中仲秋版成,為卷四百一十有六,為頁一萬一千八百有奇,董其事者武寧明經盧君來庵也。嗣宮保升任兩廣制軍,來庵以創始者樂於觀成,板甫就急思印本,呈制軍以慰其遺澤西江之意,局中囊事者未及細校,故書一出,頗有淮風別雨之訛,賢者憾之。後來庵游幕湘南,以板移置府學明倫堂,遠近購書者皆就印焉。時余司其事,披覽所及,心知有舛誤處,而自揣見聞寡陋,藏書不富,未敢輕為改易。今夏制軍自粵郵書,以倪君模所校本一冊寄示,適奉新余君成教亦以所校本寄省。倪君所校計共九十三條,余君所校計共三十八條,余因合二君所校之本,詳加勘對,親為檢查,督工逐條更正,是書益增美備。

由此可知,嘉慶本在刻板時,由於阮元調離江西,而當時的負責人盧宣旬急功近利,故而刻板倉促,未能仔細校對刻板,故出了許多錯誤。其中倪模、余成教都有校勘札記,朱華臨綜合二人的校勘成果,對嘉慶本中出現的錯誤重新進行了校勘,並“督工逐條更正”。但朱華臨此處只說校勘出嘉慶本中因刻板導致的錯誤一百三十一條,未曾提及校勘符號的問題。但可以想見,嘉慶本在刻板時,文字尚且有訛字、脫字等錯誤,則刻工一時懶惰,漏刻若干校勘符號也是情理之中的事。而這些漏刻的校勘符號,據上引《齊譜》中的那段文字來看,在朱華臨“督工逐條更正”之時,都得到了更正,也就是說後出的道光本更正了嘉慶本中遺漏的校勘符號。

因此,嘉慶本中許多出有校語而缺失校勘符號的條目,當是因刻工漏刻,而主事者又急於求成故未加細檢而造成的。

三、南昌府學本《校勘記》對文選樓本的刪汰及增補

然而,漏刻只能解釋嘉慶本中出有校語而正文中未有校勘符號的現象,並不能解釋為何正文中有校勘符號而《校勘記》中卻無相應校語的問題。因為漏刻部分校勘符號,不仔細查看是不容易發現的;而漏刻整條校勘記,則是十分明顯的,任何一個刻工都不會愚蠢到如此地步,即使主事者急於求成,也斷不敢如此糊弄阮元。更為重要的是,嘉慶本中出現了校勘符號而未有相應校語的條目,在道光本中依舊如此。此即意味著這些缺失校語的條目,絕非漏刻造成的。

欲解決此問題,還須回到阮元《校勘記》本身。世所存《十三經注疏校勘記》實際上有兩個版本系統,一為阮元文選樓本,二為南昌府學本。前者為阮元“十三經局”的直接產物,系單刻本,後阮元將其收入《皇清經解》中,今又見於《續修四庫全書》中,題為《十三經注疏並釋文校勘記》,該本是南昌府學本的祖本。後者系阮元任江西巡撫時,于南昌府學刻《十三經注疏》,在文選樓本的基礎上進行了刪汰,又增補、替換部分條目而成。南昌府學本《校勘記》被拆分附於各書每卷之後,成為阮刻《十三經注疏》的一個組成部分。文選樓本《校勘記》因是單行,在幫助讀者閱讀《十三經注疏》這個層面,不如南昌府學本便利。故自南昌府學本《校勘記》問世之後,文選樓本漸湮沒無聞,學者所用一般多為南昌府學本。然仔細比較二本可以發現,二者實際上存在著巨大差異。錢宗武、陳樹以《周易正義》為例作過統計,發現兩個版本之間的差異如下:

表一:文選樓本與中華書局本《周易注疏校勘記》異同比較[⑩]

據表一可知,南昌府學本刪去了文選樓本超過三成的校勘條目,新加、增補和改換的條數也近一成,此即意味著南昌府學本有將近四成的內容與文選樓本有異。這種情況在《毛詩正義》中也同樣如此。據李慧玲統計,南昌府學本《毛詩注疏校勘記》共有校語3665條,其中增補299條,其餘與文選樓本相同;文選樓本《毛詩注疏校勘記》共有校語5641條,較南昌府學本多出1976條。[11]文選樓本《校勘記》中涉及《毛詩》的有十卷(《毛詩》七卷;《毛詩釋文》三卷),以《毛詩》卷一為例,其對應嘉慶本《毛詩正義》的範圍為《毛詩正義序》至《衛風·碩人》,共涉及57篇詩歌,比較文選樓本與嘉慶本中各篇所出的校勘記,其刪補情況如下:

表二:文選樓本《毛詩校勘記》卷一與南昌府學本《校勘記》比較情況統計表[12]

據表二可知,嘉慶本《毛詩正義》中的《校勘記》,僅對文選樓本《校勘記》卷一就刪汰272條,接近文選樓本卷一的四成。而通過仔細考察其所刪汰的條目,筆者發現其中許多恰好就是嘉慶本中標有校勘符號而未出校勘記的條目。茲舉《毛詩正義》中標有校勘符號而未出校語的條目若干如下:

1:《采蘋》:“箋云子至法度”之“云”字。(602上)[18]

2:《谷風》:“阻難云”之“云”字。(641下)

3:《簡兮》:“則謂一日之中”之“中”字。(650上)

4:《簡兮》:“則亦為大德也”之“則”字。(650上)

5:《北風》:“而雪害物”之“而”字。(654上)

6:《北風》:“承惠好之下”之“承”字。(654上)

7:《君子陽陽》:“遠離禍害己”之“害己”之間。(699上)

8:《雞鳴》:“雞鳴思賢妃也”之“也”字。(737下)

9:《甫田》:“然稚見之無幾何突耳”、“若猶耳也,故箋言突耳”、“言若者皆然耳之義”四處之“耳”字。(748上)

10:《猗嗟》末“齊國十一篇二十四章百四十三句”之“二”字。(752下)

上列十條中,嘉慶本《毛詩正義》皆標有校勘符號,但後附《校勘記》中未出校語。稽諸文選樓本,則皆有校語,茲錄於下:

1:閩本、明監本、毛本箋下衍“云”字。案,鄭注序不言箋,此正義所標,本無“云”字。(494[19])

2:小字本同,相臺本“云”作“也”,閩本、明監本、毛本同。案,“也”字是也。已見《雄雉》傳,此與之同。(504)

3:明監本、毛本“則”下衍“樂”字,閩本剜入。(505)

4:明監本、毛本“則”誤“當”,閩本不誤。(505)

5:明監本、毛本“而”誤“雨”,閩本不誤。(506)

6:閩本、明監本、毛本“承”誤“亟”。(506)

7:閩本、明監本、毛本同。案,“己”上浦鏜云脫“而”字,是也。(518)

8:閩本、明監本、毛本同。案,此標起止有誤。序有疏已在上矣,“雞鳴思賢妃也”六字不當更見於此,依其常例,但取經首末二字而已。當云“雞既至之聲”。(528)

9:閩本、明監本、毛本同。案,此不誤。浦鏜云抑誤言,非也。“言若者”三字下屬,浦誤上屬讀之也。此但舉“突若”“頎若”二若字,與定本作“而”不同者,其“抑若”,則定本亦不作“而”,故不及之。(按,當云皆然而之義。)(530)

10:其云:唐石經“二十”作“卅”,小字本、相臺本作“三十”,毛本同。案,“三十”是也。閩本、明監本亦誤作“二十”。(532)

在嘉慶本《毛詩正義》中,與上舉十條相類似的條目還很多。通過考察文選樓本《校勘記》,可以肯定的判斷,這些條目之所以標有校勘符號卻未出相應校語,原因即在於南昌府學本《校勘記》在刪汰文選樓本《校勘記》時,刪汰了校語,卻未將正文中相應的校勘符號刪除干淨。

那麼,為何會出現這種刪除未盡的現象呢?我們知道,古代的雕版印刷主要有三道工序:首先,在木板上粘貼上抄寫工整的書稿,薄而近乎透明的稿紙正面和木板相貼,字就成了反體,筆劃清晰可辨;然後,刻工用刻刀將板面上沒有字跡的部分削去,就形成了字體凸出的陽文;最後,在凸起的字體上塗上墨汁,然後把紙覆在它的上面,輕輕拂拭紙背,字跡就留在紙上。筆者推測,南昌府學在刻板時,所抄手稿在標校勘符號時,依據的是文選樓本《校勘記》,待盧宣旬依據文選樓本《校勘記》完成新的《校勘記》(即南昌府學本)之後,再將刻板中多馀的校勘符號削去。而因為盧宣旬急於求成,所以在依據南昌府學本《校勘記》來削去刻板中多於的校勘符號時,並未完全削盡。

根據江西鹽法道官員胡稷《重刊宋本十三經注疏後記》中說:“嘉慶二十有一年(1816)秋八月,南昌學堂重槧宋本《十三經注疏》成卷四百十六,並附錄《校勘記》,為書一千八百一事頁,距始事於二十年(1815)仲春,歷時十有九月。”而據南昌府學教授朱華臨的《重校宋本十三經注疏跋》則云:“嘉慶丙子(1816)仲春開雕,閱十有九月,至丁丑(1817)仲秋板成。”據前者則南昌府學本的完成在嘉慶二十一年,據後者則完成于嘉慶二十二年。汪紹楹先生對此有過詳細論證[20],斷定完成時間為嘉慶二十二年,可從。南昌府學初印本中胡稷《後記》於“為書萬一千八百一十葉”句作“為書萬五千□百□十葉”,汪先生認為此乃“尚未成書,先行作記之證”[21]。值得注意的時,在後印本中雖然剜改了“為書萬一千八百一十頁”一句中的文字,但對於胡稷《記》中“嘉慶二十有一年”這個具體時間卻並未改動,可見胡氏雖是先行作《記》,但卻並未在時間一欄空白。因此,“嘉慶二十一年”很有可能就是當時刊刻《十三經注疏》時計畫完成的時間,故而胡氏方直接寫作“嘉慶二十一年”。另外,胡《記》說“始事於二十年”,朱《跋》則稱“嘉慶丙子”,看似矛盾,實則胡氏所說開始時間,是從盧宣旬等開始校勘文本及摘錄《校勘記》時算起,朱氏所說則是正式雕板的時間。原計劃是在十九個月之內完成校對、摘錄《校勘記》、刻板這三項工作,而實際上真正完成的時間比原計劃多出了一倍,出入較大。從中可以想見,起初所作的刊刻計畫並不十分完備;而且在實際時間已經超出了計畫時,後續的工作必定會愈發的急迫,朱華臨《跋》中所說“板甫就,急思印本”的情形正是這種狀況下的反映。

而據各經所附《校勘記》可知,“十三經”各經的《校勘記》都是由盧宣旬一人摘錄而成,盧氏不僅要對文選樓本進行刪汰挑選,還需在文選樓本的基礎上增補、改換。而文選樓本《校勘記》除《十三經注疏校勘記》217卷之外,尚包含《釋文校勘記》25卷,《周易略例校勘記》1卷,《孟子音義校勘記》2卷,共計245卷。也就是說,盧宣旬要以一己之力,在短短十九個月中,從文選樓本245卷《校勘記》中通過刪汰、挑選來組成南昌府學本的框架,另外又重新改換、增補若干條目,最終完成南昌府學本《校勘記》。從現實的角度推測,刻板工作不可能會等盧氏完成新《校勘記》的編纂之後才進行,而應該是雙管齊下。即盧氏一面在重新編纂新的《校勘記》,一面刻板工作在同時進行,而且從嘉慶本各經的字體風格來看,各經的刻板也分成若干組同時進行。而因刻板時盧氏可能尚未完成全部新的《校勘記》的編纂,故而刻板時,其中的校勘符號仍舊依據文選樓本《校勘記》來標示。及至盧氏《校勘記》完成,方根據新本對刻板中的校勘符號進行刪削。

表三:南昌府學本《十三經注疏》各經分工情況

據表三可知,在南昌府學本的刊刻過程中,起到核心作用的是盧宣旬,其餘人員雖掛名負責某事,實際上可能並未認真執行,因為上述人員中大多有公務在身[22]。而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周易注疏》、《毛詩正義》、《禮記正義》、《春秋左傳正義》、《論語注疏》五經的《校勘記》之後未署覆校人員的名字,《禮記正義》、《春秋左傳正義》同時還未署正文校對人員的名字,故筆者猜測,這些未署名的經書,其相應的《校勘記》及正文可能是沒有進行過覆校的,這也就增加了出現訛誤的概率。從嘉慶本《毛詩正義》卷二之一後所附《校勘記》中出現的一個錯誤,可以看出這次刊刻的倉促。卷二之一的正文內容包括《邶鄘衛譜》及《柏舟》、《綠衣》、《燕燕》、《日月》、《終風》、《擊鼓》,故卷後所附《校勘記》的校勘對象也應是上述篇目。然今所附《校勘記》中,缺失了《擊鼓》篇,但卻並不是因《擊鼓》篇沒有校語,而是因盧氏本《校勘記》中將《擊鼓》篇三條校語錯置於《終風》篇之下,從而導致《擊鼓》篇校語的缺失。這種明顯的錯誤說明盧宣旬在編纂新的《校勘記》後,並未仔細檢查,否則斷不會出現如此的疏忽。

四、對盧宣旬本《校勘記》評價問題的重新審視

盧宣旬主持南昌府學本《十三經注疏》刊刻時,一面對文選樓本《校勘記》進行了大量的刪汰、增補、改換工作,一面又在刻板時急於求成,這直接導致了嘉慶本中包括校勘符號在內的許多錯誤,這都遭到了時人及後世學者或輕或重的批判。阮元《揅經室集》三集卷二《江西校刻宋本十三經書後》之後有其子阮福按語云:

此書尚未刻校完竣,家大人即奉命移撫河南,校書之人不能如家大人在江西時細心, 其中錯字甚多。有監本、毛本不錯而今反錯者,要在善讀書人,參觀而得益矣。《校勘記》去取亦不盡善, 故家大人頗不以此刻本為善也。[23]

又阮元主編之《皇清經解》中《周易校勘記》末尾有其弟子嚴杰附語云:

近年南昌重刻十行本,每卷後附以校勘記,董其事者,不能辨別古書之真贗,時引毛本以訂十行本之訛字, 不知所據者乃續修之冊。更可詫異,將宮保師校勘記原文顛倒其是非,加“補校”等字。因編 《經解》,附正於此,俾後之讀是記者,知南昌本之悠謬有如是夫。[24]

再如前引南昌府學教授朱華臨《跋》中對盧宣旬的批評,與阮福、嚴杰所說,大體皆類似。阮福為阮元之子,嚴杰則為阮元弟子,朱華臨則為南昌府學教授,三人所說,並非僅是自己的意見,更多的應該是阮元的意見。阮元將文選樓本《校勘記》重新編入《皇清經解》,本身就是對南昌府學本的否定,他之所以不直接公開說出自己的不滿,大概有以下三方面的考慮:一者南昌府學本原就是掛他自己的名字,故而名義上這些錯誤就應該由他負責;二者自己德高望重,若出面批評,有失體面;三者盧宣旬也是自己門生,如果為人師者公開否定自己弟子,無疑是毀人前程。然阮元自己雖不公開批評南昌府學本,私下還是對自己的兒子和學生等表達了自己的不滿,很快他的這種不滿便借這些人的口而流傳出去。仔細對比文選樓本《校勘記》與南昌府學本《校勘記》,可以發現這些批評其實都是有一定道理的。

南昌府學本問世後,瞿鏞曾用自己所藏多種十行本[25]與之對校,發現南昌府學本中存在大量錯誤[26],這些錯誤實際上有些是文選樓本《校勘記》中就已出現的,有些則是到了南昌府學本時方才出現。瞿鏞雖未區分南昌府學本與文選樓本,但其後葉德輝跋所藏阮刻嘉慶本《十三經注疏》時引瞿鏞《鐵琴銅劍樓藏書目錄》中語批判嘉慶本的不足,並總結到:“如瞿《目》所稱是有阮氏《校勘記》以明修補版為十行本未曾細審者,亦有阮氏《校勘記》本據十行本,而南昌重刻時主其事者又誤以明修補版為十行本未曾覆校者。”[27]有據於此,葉氏甚至說到:“似此前後矛盾紛岐,貽誤後學,是不如不刻之為愈矣。”[28]然而,盧宣旬南昌府學本《校勘記》真如阮福、嚴杰、葉德輝等所說的那麼糟糕嗎?難道盧氏所作的工作就一無可取之處?基於這樣一種思考,筆者對《毛詩注疏校勘記》中盧氏所刪汰、增補、改換的條目進行了仔細的考察,認為盧氏的工作雖有不如人意之處,但也絕非一無可取。

眾所周知,阮元文選樓本《校勘記》的編纂,是十分專門的學術研究,故而詳列諸本異同,極有必要。但南昌府學本《十三經注疏》的刊刻,卻不完全出於學術的目的,更多的應該是一種文化普及性的工程。阮元在《重刻宋版注疏總目錄》中詳細梳理《十三經注疏》版本的嬗變情況,最後說道:“明監板已毀,今各省書坊通行者,唯有汲古閣毛本,此本漫漶不可識讀,近人修補,更多訛舛。”因此之故,南昌府學本刊刻的一個主要目的就是要改變當時劣質版本氾濫的局面。故“二十一年秋刻板初成,藏其板於南昌學,使士林書坊皆可就而印之”。胡稷《重槧宋本十三經注疏後記》也稱阮元“令庋其版於學中,俾四方讀者皆可就而印之”。再將南昌府學本刊刻時參與的人員與阮元文選樓本《校勘記》編纂人員相比較,可以發現,南昌府學本刊刻時,參與者多是官員,雖然都是學者型官員,但在當時,治學顯然已只是他們的副業;而參與文選樓本《校勘記》編纂的人員,如段玉裁、顧廣圻、臧庸等,皆是當時最優秀的學者。故而僅從參與人員來看,文選樓本的學術性就要比南昌府學本高。而在當時,以阮元在學界的號召力,若想將南昌府學本做成一個學術性極強的本子,並非找不到一流的學者。但阮元卻將此事交給一後進盧宣旬負責,且參與人員多非學界中人。究其原因,在於阮元在很大程度上只是將南昌府學本看做一文化普及性的工程,以改變當時劣質版本氾濫的局面。既然如此,則南昌府學本所附《校勘記》就沒必要如文選樓本一樣對於諸本異同皆出校語,只要對於其所用底本中出現的錯誤及其他重要的版本異同出有校語即可。再者,文選樓本《校勘記》有二百四十五卷,《十三經注疏》本身也就四百十六卷,如果將文選樓本《校勘記》全部附刻於各卷之後,不僅整部《十三經注疏》的部頭要比今日的大得多,且還會使得有些卷帙正文和校勘記在篇幅上差不多。部頭過大則不易於流傳,這與南昌府學本作為文化普及性工程的性質相悖;校勘記過長,對於普通讀者而言,更屬贅餘。出於這些考慮,南昌府學本刊刻時,對文選樓本《校勘記》的大幅壓縮,實屬必要。故而盧宣旬刪汰文選樓本《校勘記》不是問題,如何刪汰才是關鍵。

據《引據各本目錄》可知阮刻本《毛詩正義》是以十行本為底本,參考其他諸本而成。今考察盧宣旬刪汰文選樓本《校勘記》的條目時,重點關注者有二:其一、其所刪條目十行本是否有誤,如作為底本的十行本都有誤,則所刪確實不宜;反之,如其所刪條目十行本原不誤,所刪校語只是比較諸本異同,則刪之亦未嘗不可。其二、其增補、改換的條目十行本是否有誤,如有,則說明其增補、改換確實有益;反之,則屬畫蛇添足。阮元等刊刻《十三經注疏》時,未能見到單疏本《毛詩正義》,其校勘時,許多條目若能有單疏本對堪,則是非立判,但因缺乏單疏本,故所出校語往往只能使用“理校”,甚至臆斷。盧宣旬刪汰、增補、改換文選樓本《校勘記》時,亦無單疏本,其刪汰、增補、改換的依據,許多也是出於推測甚至臆斷。而本文在判斷時,皆以南宋刊單疏本《毛詩正義》[29]為准,不作主觀的臆斷。

今以《鄭風》、《齊風》為例,文選樓本《校勘記》于《鄭風》出校語162條,南昌府學本出108條,後者刪去前者69條,增補16條;文選樓本于《齊風》部分共出校語118條,南昌府學本共出校語74條。後者刪去前者48條,增補4條。這兩部份共被刪117條,增補20條。被刪條目見表四。據表四可知,刪去的117條中,十行本有誤者10條,毛本有誤者96條,閩本有誤者65條,明監本有誤者86條。十行本有誤的10條之中,《山有扶蘇》之“此章直名龍耳”條,《雞鳴》之“雞鳴思賢妃也至蒼蠅之聲”條,“以雞既鳴知朝將盈”條,《敝笱》之“箋以一鰥若大魚”[30]條,及“且魴鯤非極大之魚與鰥不類”[31]條,《猗嗟》之“大夫二正士一正”條,及“二十四章”條,共7條,實屬不當刪。而《山有扶蘇》之“喬松在山上”條中之“喬”字,雖十行本確實有誤,但文選樓本中同篇另有“山有喬松”條,所校勘的對象也是“喬”字,此條南昌府學本未刪,故而無必要保留后者。另外,《南山》之“以襄公居尊位而失匹配”條,及“言魯之道路有蕩然平易”條,文選樓本《校勘記》之所以出校,是因為其所用版本為補版,補版有誤;而南昌府學本所用版本為原版,本無誤,故可以刪去。因此,10條之中,實際上不當刪者僅7條而已。再仔細考察其所刪去的條目內容,實際上多為諸本之間有差異,如閩本、明監本、毛本、小字本、相臺本等之間的差異。更有一些條目,是諸本皆不誤,文選樓本出校的原因,僅僅只是為駁斥浦鏜《十三經注疏正字》中的錯誤而已,如《齊譜》之“濰水出今琅耶箕屋山”條[32]。考察《鄭風》和《齊風》可知南昌府學本所刪117條中,只有7條確實不應該刪掉,此即意味著南昌府學本刪汰文選樓本時的犯錯率不到6%。

表四:南昌府學本刪、補文選樓本條目[33]

再看南昌府學本增補的條目,《鄭風》增補16條,《齊風》增補4條,如下:

一:《鄭風》

1:“附釋音毛詩注疏卷第四”條,校語:“下行當題'毛詩國風鄭氏箋孔穎達疏’,此卷誤脫。”(709上,725上)

2:《羔裘》“亦謂朝夕賢臣”條,校語:“夕當作多。”單疏本正作“多”。(718下,725上,44上)[34]

3:《女曰雞鳴》“璜圭璧也”條,校語:“《說文》'圭’作'半’,案,'半’字是也。”單疏本正作“半”。(720上,725上,45上)

4:《遵大路》“寁市坎反”條,校語:“案,《釋文校勘》'市當作幣’。”(718下,725上)

5:《女曰雞鳴》“佩玉有衡牙”條,校語:“《禮記》'衡’作'沖’。”單疏本正作“沖”。(720上,725下,45上)

6:《有女同車》“字書作

”條,校語:“《釋文校勘》'

’作'

’,'

’是'壻’之別體,小字本作'

’,乃字有壞而改之。”(721上,725下)

7:《山有扶蘇》“撫蕖其其華菡萏”條,校語:“衍一'其’字。”單疏本作“撫蕖其華菡萏”,所校是也。(721下,726上)

8:《山有扶蘇》“

本又作

又作萏”條,校語:“《釋文校勘》云'盧本

,下萏字作

[35],云

舊作

,據澤陂音義改

,舊作

,據《爾雅音義》改。’案,所改是也。《集韻》四十八感載

四形可證。”(721下,726上)

9:《山有扶蘇》“撫蕖其其華菡萏”條,校語:“衍一'其’字。”單疏本不衍。(721上,726上,46下)

10:《山有扶蘇》“醜人之至意同”條,校語:“毛本'醜’作'箋’,案,'箋’字是也。”單疏本正作“箋”。(722上,726上,46下)

11:《褰裳》“復思于鄭”條,校語:“'思’當作'歸’。”單疏本正作“歸”。(723上,726下,48上)

12:《褰裳》“見子與他人之異有”條,校語:“毛本'有’作'耳’”。單疏本正作“耳”。(724上,726下,48下)

13:《東門之墠》“故知以禮為送近”條,校語:“毛本'送’作'遠’,案,'遠’字是也。”單疏本正作“遠”。(728下,734上,50下)

14:《東門之墠》“女乎男迎己之辭”條,校語:“'乎’當作'呼’。” 單疏本正作“呼”。(728下,734上,50下)

15:《風雨》“言風雨且雨”條,校語:“毛本作'風而且雨’。”單疏本正作“風而且雨”。(729上,734上,50下)

16:《野有蔓草》“露潤之兮”條,校語:“毛本'露’作'霑’。”單疏本正作“霑”。(732下,735上,53下)

二:《齊風》

1:《雞鳴》“當復祿衣”條,校語:“毛本復作服。”單疏本正作 “服”。(738下,743下,58下)

2:《還》“則是山之南山則”條,校語:“毛本下則字作側。”單疏本亦作“側”。(739上,743下,58下)

3:《著》“至於女嫁”條,校語:“毛本嫁作家。”單疏本正作“家”。(740上,743下,59上)

4:《猗嗟》“尾於正鵠之事”:條,校語:“毛本尾作毛。”單疏本正作“毛”。(752上,755上,67下)

上列20條中,《鄭風》之第1、4、6、7、8條共5條,因是標題或傳文、箋文,故不見於單疏本,無法以單疏本來判斷其是非;但在這5條中,第4、6、8條本為原文選樓本《釋文校勘記》中條目,故不應算增補,故實際增補條目為17條。在此17條中,第1、7條雖不能以單疏本為標準判斷正誤,但據其所言,確有道理;其餘15條,皆可與單疏本一一印證,結果皆校勘正確。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盧氏所增補的條目中,雖然未判毛本與十行本的是非,但他實際上更可能是傾向于毛本的。因為據表四可知,毛本在刪去的117條中,毛本與十行本不同而實為毛本有誤者近百條,盧氏卻不將這些差異列成校語,唯獨將上引15條中毛本與十行本不同而毛本無誤者列成校語。值得重視的是,盧氏是在沒有單疏本的情況下做出的選擇,其眼光之獨到,絕非一般不學無術之人所能做到。當然,盧氏所補也絕非全部都對,如《鄭風·將仲子》中“是致大亂大也”條,盧氏校語云:“毛本下大字作國,案國字是也。”實際上單疏本中這句話作“是致大亂也”,可見後一“大”字為衍文。但總體上來看,盧氏南昌府學本所增補的條目,大都得宜。

由此可知,盧氏南昌府學本《校勘記》雖刪汰文選樓本中大量條目,但所刪大都得宜,失誤率不足6%;而其增補的條目,雖亦偶有失誤,但其正確率卻非常之高,足見所增亦大都得宜。古人谓校书如扫落叶,旋扫旋生,更何况卢氏所“扫”的对象为卷帙浩繁的《十三经注疏》。卢氏以一己之力完成了对文选楼本《校勘记》的删汰、增补、改写等任务,为南昌府学本《十三经注疏》的刊刻面世所做出的贡献是不容否定的。卢氏之过在急于求成,故而导致了一些本不该出现的低级错误,如本文所讨论的校勘符号问题以及瞿镛、叶德辉所说的校勘问题等。但瑕不掩瑜,抛却这些不足,卢氏的工作实际上已经达到了一个较高的学术水平,其删汰的条目,足以反映其缜密的判断力,而其所增补的诸多条目,更是体现其独到的学术眼光。以往學界不細加區別,對於盧氏所作工作批評太甚,對盧氏實在是有些不公平。


[①]阮元刻:《十三經注疏》,中華書局影印嘉慶本,2009年,第4頁。凡本文所引嘉慶本《十三經注疏》皆為此本,下所引文字僅注明頁碼。

[②]中華書局影印道光本的《影印說明》中說:“原世界書局將阮刻本縮印為兩巨冊,使用較方便,我們現據以影印,以應急需。影印前曾與清江西書局重修阮本及點石齋石印本核對,改正文字訛脫及剪貼錯誤三百余處……阮刻本在有校勘的地方均加Ο表示,縮印本改用▲號,現仍其舊。”阮元刻:《十三經注疏》,中華書局據世界書局本影印道光本,1980年,第1頁。

[③]轉引自喬衍琯:《跋宋監本<周易正義>——兼論阮元十三經校勘記》,黃壽祺、張善文主編《周易研究論文集》(第三輯),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1990年,第164頁。

[④]張之洞撰,范希曾補正,徐鵬導讀:《書目答問補正》,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1頁。

[⑤]除《毛詩正義》之外,筆者考察了《爾雅注疏》及《尚書正義》中的情況,如以《爾雅注疏》為例,嘉慶本中卷一《釋詁上》篇共出校勘記94條,其中正文中未加校勘符號的共78.5條(其中“閎博介忳夏幕蒙贖昄”條下“閎博幕贖”四字出校,而“贖”有加校勘符號,其餘三字未加,且作0.5條),約占總條數的84%。卷二《釋詁下》共出校勘記181條,其中正文中未加校勘符號的共155條,占總數的85.6%。

[⑥]此處所說“錯簡”,實際上就是經注疏合刻時拆分綴合不當所造成的文字上竄或下竄。

[⑦]這種標示方式實際上是違背了阮元方便讀者的初衷的,因為在《校勘記》中出的校對條目為“國史明乎得失之跡”,而實際上要校對的文字是該條下被竄入的“告古毒反”四字,校勘符號所標示的也是這四字。如此一來,校勘符號與所出校勘記實際上並不完全對應,使用者只能先看《校勘記》,再反過來找正文中的校勘符號。而在“告於神明者也”後面雖然也標有校勘符號,但真正的校語卻在“國史明乎得失之跡”條下,這同樣會使得讀者一時難覓蹤跡。這種情況在《十三經注疏》中並不罕見,僅《詩大序》中,除上舉之條外,如“莫近於詩”條,校勘符號標示的是“厚音后本或作序非”八字,《校勘記》中所出條目卻為“莫近於詩”。類似于這種條目,本文在統計時,都不計入未標校勘符號者之內。

[⑧]書中以Ο加於文字右旁,今改作“·”號,加于文字下方。為便於清晰的看出其校勘符號的標示方式,所引文字不加標點。

[⑨]第736页。

[⑩]本表引自錢宗武、陳樹:《論阮元<十三經注疏校勘記>兩個版本系統》,《揚州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7年第1期,第25頁。錢、陳文中的中華書局本系阮刻道光本,該本與嘉慶本為同一系統,二本除在校勘符號及個別字詞上不同外,其餘大抵一致,故據道光本所作比較得出的結論,同樣適用于嘉慶本。

[11]李慧玲:《阮元<毛是注疏校勘記>的兩個版本辨析》,《華東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9年01期,第121-122頁。

[12]南昌府學本中亦有對文選樓本中條目進行改換者,但數目極少,且不影響本文結論,故本表不予統計。

[13]包括《毛詩正義序》、《周南召南譜》及“周南關雎詁訓傳第一”至“關雎后妃之德也”之間的文字。

[14]其中《校勘記》標“補”字者8條,根據考察,“郭璞曰”一條,其實亦為增補。

[15]增補的三條為:“則籲為首”條,“兵車十乘”條, “故籲嗟歎之”條,其實皆為下篇《擊鼓》的校勘記,南昌府學本將標題“擊鼓”刪去,誤作《終風》篇校勘記,故《擊鼓》篇未出一條校語。道光本沿襲此誤。兩條未加“補”字,為“則籲為首”條與“故籲嗟歎之”條。

[16]增補6條中,5條加“補”字,一條未加,即“上党壺關縣有黎亭”條。

[17]其中“維組紃耳”條,南昌府學本加“補”字,實則文選樓本已出有此條,然南昌府學本改寫了而已。

[18]引文皆出嘉慶本,括弧內頁碼為對應嘉慶本頁碼,下仿此。

[19]括號內數字為頁碼,如494,即出自阮元:《十三經注疏校勘記》,《續修四庫全書》第180冊,上海古籍出版社,第494頁。下仿此。

[20]汪紹楹:《阮氏重刻宋本十三經注疏考》,中華書局,《文史》第三輯,1963年。

[21]汪先生注云:“案,南昌府學後印本已剜改為'萬一千八百一十葉’,然'一千’之'一’字,筆劃短小,'八百一十葉’之'八’字'一’字,則字體較大。剜改之痕,猶可覆按也。脈望仙館石印本後記據初印本,而又據後印本補入'八’字'一’,描痕可辨。”見汪紹楹:《阮氏重刻宋本十三經注疏考》,中華書局,《文史》第三輯,1963年。

[22]如阮元為江西巡撫、胡稷為江西鹽法道官員、黃中栻為刑部員外郎、黃中模為翰林院編修兼刑部員外郎、張敦仁為南昌知府、周澎為鄱陽縣候補知州、王賡言為江西督糧道、阿應鱗為廣豐縣知縣、方體為江南蘇松道督糧官員、胡祖謙為工部屯田司員外郎、曾暉春為會昌縣知縣候補知州、鄭祖琛為新建縣知縣、劉丙為浮梁縣知縣、阮常生為二品蔭生、盧浙為福建道監察御史、黃中傑為吏科給事中、陳煦為南昌縣知縣。

[23]阮元:《揅經室集》(下冊),中華書局,1993年,第621頁。

[24]阮元:《皇清經解》卷八0七,上海書店,1998年,第283頁。

[25]瞿鏞《鐵琴銅劍樓藏書書目》載有附釋音宋十行經注疏合刻本五種,分別為《周易》、《尚書》、《左傳》、《公羊》、《榖梁》。瞿氏所藏宋本皆為十行本,且多未經修補,故較阮元所見到的十行本為優。

[26]其《鐵琴銅劍樓藏書書目》中《周易》下云:“阮氏《校勘記》,南昌府學重刊宋本皆據是書,方盛行於世。顧以是本核之,頗多不同。其不同者,往往與家藏宋單注本、宋八行注疏本,及《校勘記》所引岳本、錢本、宋本合,阮本多誤,同閩、監、毛本。均是十行本,何以違異若此?蓋阮元多修版,其誤皆由明人臆改。是本修版較少,多可藉以是正舊。”瞿氏又列舉《尚書》、《左傳》、《榖梁》諸書中阮刻嘉慶本與所藏宋本之區別,指出阮本之誤。見瞿鏞編纂,瞿果行標點,瞿鳳起覆校:《鐵琴銅劍樓藏書目錄》卷一,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

[27]葉德輝:《郋園讀書志》卷一,“十三經注疏”條,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19頁。

[28]同上。

[29]該書系南宋紹興九年紹興府覆刻北宋國子監本,原藏於日本杏雨書屋,今在喬秀岩等人的努力下,由人民文學出版社影印出版。但令人惋惜的是,該本卷八《鄭風》之前各卷皆缺。故而本文在以單疏本為判斷依據考察盧宣旬刪汰、增補、改換條目時,不舉《鄭風》之前各卷條目,以《鄭風》及之後各卷條目為主。

[30]校語云:“閩本、明監本、毛本同。案'一’當作'魴’,刊時字壞而如此。”文選樓本第531頁。

[31]校語云:“閩本、明監本、毛本同。案'鯤’當作'既’,形近之訛。”文選樓本第531頁。

[32]校語云:“閩本、明監本、毛本同。案此不誤。浦鏜云《漢志》無屋山二字,非也。今《志》誤脫耳,《說文》'濰’字下有,可證。”文選樓本527頁。余按:阮元《校勘記》中有許多條目諸本皆不誤,本無必要出校語,而撰《校勘記》者為顯其能,不惜筆墨出校以駁斥浦鏜、盧文弨者極多,南昌府學本雖刪去大半,但仍屢見不鮮。

[33]撰《校勘記》時曾用經本二,經注本三,注疏本四,參考七家,皆見《校勘記序》後所附之《引據各本目錄》,第574-573頁。為便於更加清晰的看出各本之間的情況,本表僅舉十行本、毛本、閩本、明監本情況。文選樓本校勘時所用版本中多有補版,故其校語未必對。但此表判斷對錯時,仍舊遵循文選樓本中所判斷的是非,凡“不誤”者以字母“Y”表示,“有誤”者則以“N”表示。

[34]括弧中數字分別為對應的正文、校語、單疏本頁碼,正文與校語所用版本為阮刻嘉慶本《十三經注疏》,中華書局影印本,2009年;單疏本本所用為南宋刊單疏本《毛詩正義》,人民文學出版社,2012年。下同。

[35]此字嘉慶本與道光本皆模糊不可識,因不影響本文論述,姑且剪切粘貼於此。

注:本文原題《論嘉慶本<十三經注疏>中的校勘符號問題》,刊於《正學》第四輯(程水金主編,江西人民出版社,2016年),其後作者略有修訂,並改爲今題。此據作者word版,引用請以該刊爲準。感謝沈相輝老師授權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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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忠辉丨近诗一组

    作者简介 沈忠辉,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人,教师,喜古典诗词.涂鸦十余年. 过承德一组 去承德路上 斜日浮云两倦慵,滦河迎我化盘龙. 一车如箭挟呼啸,已破燕山多少峰. 去承德二 热气如潮势欲狂,噪蝉无数 ...

  • 书文相生丨文化是书法走向高境界的阶梯

    书法是书写汉字的艺术,因此无论是少到几个字.一句话还是长篇大论,都是以字成文,以文成书,所以注定书法是离不开文的.书与文结缘的先天性,是由书法的性质决定的,一件经典书法作品,一定是书文相生的,因此使得 ...

  • 沈谦益丨今天我当家

    "作文换书信",给孩子找个笔友吧! 点击上图投稿 今天我当家 作者 | 沈谦益 "丁铃铃......"闹钟把我从睡梦中叫醒,我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一跃而起, 今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