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增量加分项——当科技创新遇见任期制和契约化改革
国务院国资委日前在长春召开中央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推进会,总结工作成效,推广改革经验,以典型示范带动改革深化。
本次三年行动“期中考”会议上,领导强调了诸多主题,有两项特别引人注目。一是任期制和契约化改革:“各中央企业要把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作为重要抓手,敢下决心、敢出实招、敢出硬招,从任期管理、目标设置、契约签订到考核兑现、退出管理等各个环节,都要严格落实相关改革政策要求。”二是要加大创新力度:“国资委积极指导中央企业全力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持续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大力提升协同创新水平,但仍存在企业原始创新能力不强、创新资源整合不够、科技投入产出效益不高、高端科技人才短缺、科技评价体系不完善等突出问题。”有关领导提到了要抓住三项制度改革“牛鼻子”。
会议公报指出:
“将印发《关于系统推进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激励保障机制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大政策精准供给,首次将前端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纳入支持范围,对增选院士以及引进国家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取得重大实效的企业进行考核加分,鼓励企业通过建立创新基金、科研奖励性后补助等方式丰富研发资金来源,针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培育现代产业链“链长”科技创新核心能力等三项任务,将在考核、分配、中长期激励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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