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听说这么赤裸裸的辞退理由
交还是不交,这是一个哲学问题
今天看到一则新闻:深圳市博奥特科技有限公司一员工代表公司参加答谢会,中了3000元现金拒不上交被辞退。
辞退邮件中称,答谢会上所得奖金为公有财产,不得占为己有,张艳芳拒不上交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中的“忌损公肥私”,决定1月3日起解除劳动合同。而张艳芳认为“去的时候没有说过这个奖如果中了要还给公司”,中奖所得不应属于公司。
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毛鹏律师认为,在答谢会上通过中奖方式获得的奖金,不应该认定属于公司的财产,中奖行为,在法律上被界定为射幸合同,存在较大的随机性,如果公司事前没有规章制度列明员工外出活动中奖也必须将奖金上缴公司,那么员工这种行为不应该认定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企业不能以此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此事一出,网友们便开始了“各抒己见”
代表公司吃的东西是不是也要吐出来?
公司的做法欠妥,可能会引起劳动争议。
这种公司因为3000元而全国闻名了。
这种奇葩公司,还有人去?
看来公司财政比较困难,这种公司也不必呆下去了。
这么有财运的人都不要……
代表公司参加,理应属于公司。但可以要求公司给予适当奖励,这样大家都好。
事实就是代表公司,本就是上缴的有什么出奇吗?只是公司不要你缴而已。
其实部分答谢会,大多是100%中奖的。既然代表公司那属于公司无可厚非。
当“秀”成为一种时尚,秀年会、秀月饼、秀年终奖、秀公司福利、秀团队建设……无形之中,每一位员工都在帮企业“公关”,公司的品牌形象不值3000块?
你是想说仅仅3000块公司就全国闻名了吗?所以你愿意入职?
而同为企业内部事务,同样是辞退员工,阿里的公关就做的很好。
今年中秋节“阿里员工写代码抢月饼事件”受到舆论关注。9月12日,阿里安全部4位同学和阿里云安全团队的1位同学,用编写脚本代码方式,在公开秒杀月饼的内部活动“秒到”133盒月饼后被辞退,群众观点众说纷纭,不少人认为是阿里的小题大做。
事发2日后,阿里巴巴集团首席人力官蒋芳代表公司管理层在阿里内网贴出内部信,对全体员工做出复盘说明。表示“这不是一个容易做出的决定,也不是一个可以得到各方面理解的决定”,但“最终选择支持”这个决定,因为“唯有学会约束自己的欲望,尊重自己的能力,敬畏手中的权力,我们才担得起亿万客户的信任和托付。”以此“挽回”了不少吃瓜群众的认同,“挽救”了公司形象。
时下信息传递快,群众“意见”多,公司内部事务已不完全是“内部”,一举一动都牵动着大众的“情绪”,左右相关群体的判断,因此,处理好“内部事务”也是一种对外公关。
从这个层面上说,作为一家不太知名的企业,沉默也许会让事件就此平息,但内外部情绪已起,并非长远之计,再起波澜之时很有可能又被翻出而“情绪”叠加“罪加一等”。最好的方法就是借鉴阿里,内部沟通完善后对事件做一个交代,按照当前舆论,交代的好知名度与美誉度双收也不是没有可能。
知名度好打,美誉度难求,且行且珍惜。
本期互动:聊聊你知道最奇葩的辞退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