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洼地在不断的减少,目前可做的洼地内还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洼地在不断的减少,目前可做的洼地内还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随着税制不断的改革创新,税务系统不断优化升级;金三、金四的逐步使用,征税流程不断的简化,对于企业来说,想要合理合法的降低企业税负,只能是通过一些大方向政策或者税收洼地政策来解决了,还想自己“骚操作”,必然是不可能的了。
而且随着对不少不合规税收洼地的管控,现在很多税收洼地已经不断的取消了这些政策,洼地正在不断的减少。比如说上海、山东、江西等地。现在,还有哪些园区可以正常做呢?这些园区还有哪些政策呢?
重庆:一般纳税人奖励扶持和个人独资/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
一般纳税人奖励扶持:除特殊行业以外,均可在园区内成立新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正常对外经营,将税款落在当地,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地方留存部分的奖励。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40%,增值税地方留存50%,奖励企业30%-80%。
个人独资/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除特殊行业以外,均可在园区内成立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对外经营,年开票额不超过500万,可定额核定征收。定额核定个税0.6%,综合税率为1.66%。个体户同理,只是不需要开对公账户。
江苏:一般纳税人默认核定(查账方式,提高成本)
除特殊行业外,在园区内成立一般纳税人有限公司(特别欢迎煤炭企业),正常经营。园区默认核定企业所得税,以提高成本的方式将企业所得税降低至2%以下;增值税地方留存50%,奖励30%-80%。
河南:一般纳税人核定征收
除特殊行业以外,在园区内注册一般纳税人有限公司、一般纳税人个人独资,可对其进行核定征收。(商贸类核定4%、建筑类核定8%、现代服务业核定10%)再乘以25%企业所得税应税率,实际企业所得税为1%、2%、2.5%(个独为1.4%、2.8%、3.5%)。可出表,系统可显示。增值税地方留存50%,奖励扶持30%-80%。
能做的园区以及越来越少了,没几个月今年也过了,还有税负压力需要解决的企业可要抓紧了,晚了就真的没办法了。详情可关注咨询——《伊河谈税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