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 唐诗解读——杜甫之《三绝句》(其一)

前年渝州杀刺史,今年开州杀刺史。

群盗相随剧虎狼,食人更肯留妻子?

解读:

杜甫现存七绝诗,多半写于他入蜀以后,也就是他晚期的作品。这些作品,每每采用组诗形式,一题多篇;采用拗体或古体音节,避免调谐;采用口语俗词,求其朴实;而且还反映了一些比较重要的政治事件,并加以评论。所有这些,都使他的七言绝句独树一帜,虽然不能说是胜过他人,但的确是异于他人。《三绝句》也可证明杜甫七绝所具有的这些特色。

代宗永泰元年(公元765年)四月,剑南节度使严武去世,他的部下崔旰、郭英义、杨子琳等互相残杀,蜀中大乱。同年九月,回纥、吐蕃、党项羌、吐谷浑等进扰陇右和关内一带,一直深入长安附近,大批难民从陕西逃亡四川。而驻屯在陕西南部汉水流域的官军,却不去打敌人,而是拦路淫掠,残害百姓。这就是这组诗的历史背景。

这一首主要写蜀中大乱。前两句记那两年中两地官兵哗变,杀害长官。故意用相同的句法、重复的文字,以见祸乱之烈,年年如此,处处皆然。后两句是对当时叛变将领的斥责。诗人愤怒地称之为“群盗”,比之为“虎狼”,而日进一步指出,他们比虎狼还要厉害,因为虎狼吃人,吃饱也就算了,但是这些强盗之残害人民,则是除了男人,连他的妻子儿女也不肯放过。甲随着乙,乙跟着甲,甲杀过来,乙抢过去,老百姓就简直无所逃于天地之间了。

我们从字里行间,看到了渝州、开州地方军阀的獗,连续残杀朝廷命官司,对待百姓比虎狼还要凶残,直到赶尽杀绝方罢手,由此让人不由得想到,这还是那个煌煌大唐吗?一个连老百姓的生命安全都无法保障的朝廷,这样不安定的现实多让人揪心。

杜甫(712—770),字子美,排行二,河南巩县人。其十三世祖杜预,乃京兆杜陵人,故杜甫自称“杜陵布衣”,即指其郡望。十世祖杜逊,东晋时南迁襄阳,故或称襄阳杜甫,乃指其祖籍。杜甫一度曾居长安城南少陵附近,故又自称“少陵野老”,世称“杜少陵”。其祖父杜审言,武后时膳部员外郞,于初唐五言律诗之形成起过积极作用。其父杜闲,曾任兖州司马,奉天县令。
杜甫七岁开始学诗,十四时其诗文便引起洛阳名士之重视,被誉为“似班扬”。青年时代正值唐玄宗开元全盛时期,经过前后三次、历时十年之漫游生活。开元二十三年,公元735年,举进士,不第。天宝六载,公元747年,玄宗“诏天下,有一艺,诣毂下”,由于中书令以“野无遗贤”而无人一人中举,杜甫应是届制举,又落第。天宝十年,唐玄宗祭祀老子、太庙和天地,杜甫献《三大礼赋》,得玄宗赞赏,命待制集贤院,而终无结果。十四载,方任右卫率府胄曹参军。同年十一月,杜甫回家省亲,安史之乱爆发,次年六月,玄宗西逃入蜀,长安陷落,杜甫亦陷其中。八月,肃宗李亨在灵武即位,改元至德。至德二载,公元757年四月,杜甫奔赴行在凤翔,授左拾遗,故杜甫又称杜拾遗。乾元元年(公元758年)五月,杜甫出任华州司功。次年秋,弃官司西去秦州(今甘肃天水)、同谷(今甘肃成县),决计入蜀。从肃宗上元元年(公元760年)至代宗大历五年(公元770年)十一年的时间,用杜甫的话是“漂泊西南天地间”。上元元年春天,他在成都西浣花溪畔筑草堂,与成都故人尹平武时有诗歌唱和。代宗宝应元年(公元762年),因避徐知道之乱,流亡梓州(今四川三台)和阆州(今四川阆中)。广德二年(公元764年)重返成都,入严武幕,任节度参谋、检校工部员外郞,故世称“杜工部”。永泰元年(公元765年)四月,严武去世,杜甫携家离开成都,途经渝州、忠州至云安,于次年(大历元年,公元766年)至夔州,居未满两年,作诗430余首,也是他一生中创作最为丰收和旺盛的时期。大历三年正月起程出三峡,辗转江、湘之间,大历四年,杜甫居无定所,往来岳阳、长沙、衡州、耒阳之间,大历五年冬,在长沙去往岳阳一条小船上,一代诗人杜甫病死。
杜甫生平新旧《唐书》皆有传,现存诗歌1440余首,《全唐诗》编为19卷。
明人对杜甫的诗歌评价极高,誉为“诗圣”。且杜甫的诗歌在思想艺术上集中反映了盛唐向中唐过渡时期的社会现实,其忧世悯人的深情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足为后世楷模,故杜诗一直以来有“诗史”之称,所谓“少陵为诗,不啻少陵自为年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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