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卷45诡使诗解1上贵所乱贱所以治
《韩非子》卷45诡使诗解1上贵所乱贱所以治
题文诗:
圣所以为,治道者三:曰利威名.一利禄者,
所以得民;二威者也,所以行令;名者上下,
之所同道.今利非无,民不化上;威非不存,
下不听从;官非无法,治不当名.非不存世,
一治一乱,上之所贵,与其所以,为治相反.
夫立名号,所以为尊;贱名轻实,世谓之高.
设爵位以,为贱贵基;而今简上,不求见者,
世谓之贤.威利也者,所以行令;无利轻威,
世谓之重.法令也者,所以为治;不从法令,
为私善者,世谓之忠.官爵也者,所以劝民;
而好名义,不进仕者,世谓烈士.刑罚也者,
所以擅威;而今轻法,不避刑戮,死亡罪者,
世谓勇夫.民之急名,甚其求利;如此饥饿,
乏绝之士,岩居苦身,争名天下.故世所以,
不得治者,非下之罪,上失其道.常贵所乱,
贱所以治,下之所欲,上之所治,常与相诡.
今下听上,上之所争.惇悫纯信,用心怯言,
则谓之窭.守法听令,则谓之愚.敬上畏罪,
则谓之怯.今言时节,行中适则,谓之不肖.
今无二心,私立学说,听吏从教,则谓之陋.
【原文】1
诡使
圣人之所以为治道者三:一曰“利”,二曰“威”,三曰“名”。夫利者,所以得民也;威者,所以行令也;名者,上下之所同道也。非此三者,虽有不急矣。今利非无有也,而民不化上;威非不存也,而下不听从;官非无法也,而治不当名。三者非不存也,而世一治一乱者,何也?夫上之所贵与其所以为治相反也。
夫立名号,所以为尊也;今有贱名轻实者,世谓“高”。设爵位,所以为贱贵基也;而简上不求见者,谓之“贤”。威利,所以行令也;而无利轻威者,世谓之“重”。法令,所以为治也;而不从法令为私善者,世谓之“忠”。官爵,所以劝民也;而好名义不进仕者,世谓之“烈士”。刑罚,所以擅威也;而轻法不避刑戮死亡之罪者,世谓之“勇夫”。民之急名也,甚其求利也;如此,则士之饥饿乏绝者,焉得无岩居苦身以争名于天下哉?故世之所以不治者,非下之罪,上失其道也。常贵其所以乱,而贱其所以治,是故下之所欲,常与上之所以为治相诡也。
今下而听其上,上之所争也。而惇悫纯信,用心怯言,则谓之“窭”。守法固,听令审,则谓之“愚”。敬上畏罪,则谓之“怯”。言时节,行中适,则谓之“不肖”。无二心私学,听吏从教者,则谓之“陋”。
【译文】1
圣人用来作为治理国家的措施有三种:第一是利禄,第二是威权,第三是名称。利禄是用来赢得民众的,威利是用来推行政令的,名称是君臣共同遵行的准则。除了这三种,即使还有别的措施,也不是急需的了。现在利禄不是没有,民众却不受君主感化;威权不是不存在,民众却不去服从;官府不是没有法令,但办事时却没有严格按照明文规定。这三种措施不是不存在,但社会有时安定,有时混乱,为什么呢?是因为君主推崇的东西和他用来治理国家的措施相违背。
设立名位称号,本是用来表示尊贵的,而现在有人轻视名位和实权,世俗却称赞他们高尚。设立爵位等级,本是用来作为区别贵贱基本标准的,但是对君主傲慢而不愿求见的人,世俗却称赞他们贤明。威利是用来推行政令的,而对于那些无视利禄和轻视权威的人,世俗却称赞他们庄重。法令是用来治理国家的,但对于那些不遵从法令而为私门效劳的人,世俗却称赞他们忠诚。官爵是用来勉励民众的,但对于那些追求声誉而不肯做官的人,世俗却称赞他们是有气节的人。刑罚是用来独揽威严的,但对于那些无视法令、不怕刑杀的亡命之徒,世俗却称赞他们是勇士。民众急于追求名声,超过了追求实利;这样,一些沦落到饥饿贫困境地的士人,哪能不隐居深山折磨自己以便在天下挣得名声呢?所以,社会得不到安宁的原因,不是下面的罪过,而是君主失去了治国的原则。君主常常尊重那些造成祸乱的行为,而轻视那些能使社会安定的措施,因此下层人士向往的,就经常和君主应该用来治国的措施背道而驰。
现在让臣子听从君主,是君主的当务之急。但对于忠厚老实、纯朴诚信、做事专心、说话谨慎的行为,却被说成是贫陋无礼。严格遵守法度,认真听从政令,却被说成是愚笨。尊敬君主,害怕犯罪,却被说成是胆小。言论适合时宜而有分寸,行为符合法治而恰如其分,却被说成是没有出息。对君主没有二心而不从事私学,听从官吏而遵循教化,却被说成是浅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