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代理权
律师代理权是律师接受被代理人的委托帮助被委托人从事一定事务的权利,律师代理权源于被代理人的委托,最终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权利。
律师代理权取得根据是被代理人的授权行为。委托合同是代理权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委托与代理法律关系密切。律师代理权通常有一般代理权和特别代理权:具有一般代理权的律师通常只能从事程序性的工作对被代理人的实体权利,比如,诉讼中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进行反诉,调解等,没有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律师代理人不能无权处理;特别授权则不存在上述问题,代理人的行为通常认定为被代理人的行为,包括上述所提的对各种实体权利的处理。
律师代理权在双方签订的书面代理合同中,是特别授权还是一般授权应当进行明确约定,因授权不明对此产生的不利后果,应当由被代理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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