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谈:《西游记》中,孙悟空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太对了!

文/杨关庆
《西游记》第六十二回,唐僧师徒西行至祭塞国,帮助金光寺受冤屈的僧人捉了偷宝的妖怪,然后,唐僧和孙行者入朝,面见国王,倒换关文。只见那孙行者面似猴和尚,又似雷公嘴和尚,把国王吓了一跳,惊问唐僧:“圣僧如此丰姿,高徒怎么这等相貌?”孙大圣闻言,大声说到:“陛下,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若爱丰姿者,如何捉得妖贼也?”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是一条谚语,教育人们不能只根据相貌、外表低估一个人,如同海水是不可以用斗去度量一样。人家孙大圣说得对,相貌“丰姿”者,未必就能捉到妖怪;相貌不“丰姿”者,未必就不是捉妖高手。你管我长得难看、好看呢,能捉到妖怪就是王道。唐僧师徒四人,若论捉妖战斗值,相貌“丰姿”的三藏师傅,估计要排在老末了。由此看,“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之说的确有道理。当然,这“相貌”不仅是长相,也包括衣装、饰品、车马等外在的东西。
从古至今,在现实生活中也好,文学作品中也罢,习惯以貌取人者,多之又多矣。
有一个美容店,店里雇用了几个美容师。有一天,一个客户、也是老板的一个熟人,向老板“投诉”一个美容师,说服务于她的这个美容师老是嫌弃她穿得不好,那嫌弃不只是体现在眼神上,有时还直接说出来,让她很伤自尊,很没面子。老板不相信那个美容师会做出如此不过大脑的事情来,便暗中进行了调查,结果还真是这么一回事。服务行业是信奉“客户即上帝”的,在那个美容师眼中,衣着廉价的顾客却不是上帝了,而是可以被歧视、被调笑的对象。那个美容师如此“狗眼看人低”,连最基本的职业素养也没有,这不是端店里的饭碗却又砸店里的锅吗?老板一怒之下让其立马走人了。
闲着没事时,我有时会用手机浏览网络上的小说,我喜欢看那些穿越的、重生的小说,或者是主人公由草根逆天成长为参天大树的小说。我觉得看这些小说,没负担,心里轻松。看着看着,我就发现这些小说有一个相似之处,即小说中的人物身穿地摊货时,或者是开一辆破车、甚至是骑一辆破自行车时,很容易就遭到别人的讥讽和轻视。而一旦他们身着名牌了,坐拥豪车了,立马就会赢得羡慕和惊叹。虽然小说中艳羡别人“相貌丰姿”的人,都是一些虚荣的人,是作者批判的对象,但作者何尝不是写出了一种社会现实?这“相貌丰姿”的威力,的确是巨大的。
穿衣裳不讲究了,不只是会遭到歧视,有时竟还会遭到皮肉之苦——这不是奇闻,在中国唐代就发生过这样的事。唐肃宗时,柳延到洛阳任县尉。有一天晚上,柳延穿着黄色便服外出,而没有穿县尉的正装——八品青色公服。没想到这穿戴一不讲究,就生出事端来了。原来,柳延外出时,被一个巡官及其手下逻卒拦住盘问,指责他违反了夜行法禁。巡官应该是县尉的属下,但这个巡官却不认识柳延这个新来的顶头上司,而柳延偏偏又未穿官服。估计是没穿官服的柳延摆起了官威,出言呵斥巡官等人,双方话不投机,巡官便带领手下一拥而上,将自己的顶头上司给群殴了。
这事传到了朝廷里,唐肃宗心说,这如何是好啊?要是人人都以下犯上的话,那我这大唐江山不就乱了套吗?为杜绝再出现以下犯上的情况,唐肃宗就下诏强调正规着装的重要性:凡有品阶的官员,在履行公务时一律正规着装。并在官服颜色上进一步细化品级区分,如七品官服为浅绿色,六品官服深绿色,五品官服浅绯色,四品官服深绯色等。唐肃宗强调“只认衣衫不认人”,这是为了避免误会,以维护封建王朝上尊下卑的基本礼仪。但此举是否助长了“以貌取人”的不良风气,我就不得而知啦。
正是因为存在诸多以貌取人、看人下菜碟的现象,孙大圣所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若爱丰姿者,如何捉得妖贼也”,才更让人觉得振聋发聩。对于此言,我是举双手赞成的。我们每个人若都做到不以相貌取人,不媚权贵,不轻贫寒,则整个社会正气满满,清气满满,便成为我心目中的理想国了。最近曾听闻一事,有个著名作家的女儿,写了一些屎尿诗,人家可能就是随便写写,但一不小心就被著名的诗歌刊物发表了,一不小心就获奖了,一不小心就被所谓的专家给予了极高的评价。这些捧臭脚的人、抬轿子的人,就是典型的以“相貌”取人了,他们仰视着著名作家的光环,喋喋不休地奉承着著名作家的女儿。悲乎?文坛尚如此不干净,且无论其他了。前去“理想国”,我们还在路上啊。
有朋友可能会说,咱中国还有两句老话呢,即“人靠衣裳,马靠鞍”、“人靠衣装,佛靠金装”,这该怎么讲?我觉得这两句老话与“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是不抵触的,只是看问题的角度不同罢了,在此就不多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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