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了一个成为百万富翁的机会。

/这是土木小生的第578篇原创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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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下发文件,鼓励各分公司各项目部所有员工,全员参与风险抵押,也就是在项目刚开工的时候,在目标责任书签订时期,参与项目风险抵押,根据每个项目合同额的不同,要提交的风险抵押金多少也不相同。

项目经理缴纳风险抵押金额度为XX万元,班子成员按项目经理60%进行缴纳,一般管理人员按照项目经理5%进行缴纳。原则上实行全员风险抵押,班子成员和中层管理人员必须参与风险抵押,一般人员可自愿参加

简单来说,就是在项目刚开工的时候,项目部所有成员提交一笔资金,等项目结束之后,可以参与利润分配,根据你前期提交金额占所有风险抵押金的比例来分配项目利润。

不过,这个利润,主要是超额利润。每个公司在接到项目之后,机关经营预算部门都会进行项目预算,根据预算结果确认这个项目的利润额度,在选派项目经理的时候,就会要求他签订目标责任书,规定这个项目必须上交公司多少利润。

而所谓的超额利润,就是项目结算完毕,交完公司要求提交的利润额之后的利润。以前粗放式管理的时候,项目的利润还是很大的,很多都能达到20%-30%,而公司要求的利润额基本上只有这个的一半,又或者,项目部总能有办法把上报给公司的成本额提高一些,这样一来留给项目部分配的利润就比较多。

在土木发展的黄金年代,颇有一批工程人员享受到了这个制度的福利,一个项目就咸鱼翻身的例子不在少数,项目经理当然挣得最多,但其他成员也有汤喝。

这个制度在地产叫做“成就共享机制”,以前在《我在碧桂园的1000天》里见过,在我的公众号回复“我在碧桂园的1000天”即可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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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就共享,风险共担,制度是个好制度,可惜在执行的过程中出了一点点小问题,现在成了人人喊打的制度了。

首先,在国企里面执行这项制度,对项目班子成员强制执行,把人和项目绑在一起,让大家更加尽心尽力地工作,一起发财,这都没有问题。

问题是现在项目盈利的已经很少了,利润点直线下降,在交完公司的管理费之后,根本就剩不下几个钱了。

而且要等项目结算完之后才会启动利润分配,众所周知一个项目全部结算完毕,两年都算快了,动辄三五年的不是没有。所以你干完一个项目之后,要等好几年才会给你分配利润。

其次,项目班子成员必须交,每个项目都要交,也就是你在这个项目交了好几万,项目施工结束但还没有结算的时候,你就已经去下个项目了,然后又要交一笔风险抵押金。

等于说你还没挣钱,就已经投入了一笔又一笔,而所谓的分红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到,甚至项目盈利没盈利,结算没结算,不都是公司说了算么。

第三,辞职不退。是的,如果你辞职了,不但不能参与项目分红,连本金都拿不回来,有些公司比较人性化,会说“辞职员工,原则上不参与项目分红,但可以返还本金。”

然而萧遥项目部上有个从国企辞职的外聘员工,十年前交的一万块风险抵押金,到现在都还没退给他,萧遥上个项目辞职走人的经营经理,两万块钱风险抵押金也没有退。

这就等于变相地把员工和公司捆在一起,你在这个公司干得越久,你交的风险抵押金就越多,辞职的成本就越大。

这也是一种考验员工忠诚度的办法,你相信公司,愿意在这公司长期干,你就会愿意交这笔钱,你要是不交,就说明你不愿意在公司长期干,那提干选后备干部的时候就不会考虑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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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会宣传的时候,项目经理说得很好:现在公司业务正在拓展,发展形势很好,咱们这个项目十几亿的合同额,盈利个几千万不是问题,打个比方说咱们超额盈利的一千万,到时候几十万几百万地拿分红。所以大家目光要放长远一点,不要只看着眼前这几千块钱几万块钱。

萧遥也觉得这个制度非常好,作为技术员,只要投入几千块钱,项目结算之后就可以拿到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分红,多好的事情啊!

然后在群里表明了自己的态度:不缴纳。

多年之后,不知道萧遥会不会后悔放弃了这个成为百万富翁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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