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最轻的刑罚,刖刑的受刑者只需要被砍掉脚趾头就行

夏商周,古春秋,随着朝代更迭,法律逐渐完善,刑罚也更加残酷。从夏朝就开始显现出雏形的残酷刑罚刖刑,也随着时代的交替逐渐得到完善,并且成为主要的刑罚之一。自从夏朝建立开始,刖刑就堂而皇之地出现在世人的面前。

流传至今刖刑有三种说法,第一种说法是指削去膝盖的骨头,这种刑罚的施刑过程与膑刑可不相同。一种是剔除骨头,一种是挖掉膝盖骨,虽然施刑方式不同,但导致的结果却是一样的,都是使犯人不能够正常站立行走。

第二种说法是指斩去犯人的一只脚或者斩去双脚。刖刑的第二种说法类似于现在的断足,也就是废掉脚的作用,让犯人无法用脚掌支撑身体进行活动。

第三种则是指斩去犯人的脚趾,刖刑的这一说法,相比于以上两种,受刑范围最为小,却是最为疼痛的。我们都知道手指与脚趾相同,手刺一下就会疼痛难忍,斩脚趾之痛就可想而知了。

相较于刖刑的这三种说法,刖刑的存在,就为了一个目的,那就是“限制受刑者的人身自由”,受过刖刑的犯人身体活动都会受到“限制”。

要说历史上有名的被施以刖刑的古人,当属和氏璧的发现者卞和。卞和在荆山偶得绝世璞玉和氏璧,卞和知此玉在他手中将会埋没,于是便将此宝物献给当时的楚厉王。本是宝玉的和氏璧却被宫中玉石匠认作废石头,楚厉王一气之下便命人砍掉了卞和的左脚,这是卞和第一次被施以刖刑,为啥说是第一次?因为卞和有着不献宝玉绝不罢休的精神。

时至楚武王登基,卞和又拿着和氏璧去献给楚武王,紧接着又是玉石匠鉴定,鉴定结果与上一次一样,于是卞和又一次的被施以刖刑,被楚武王砍掉了右脚。

后值楚文王登基,卞和再也没有勇气去当面献玉。经历过两次献玉失败,并且痛失双脚的卞和,抱着和氏璧在楚山脚下哭了三天三夜,终于引来了文王的重视,价值连城的宝玉终于得到了赏识。

刖刑,作为一种古老的刑罚,在古代官方所给出的刑罚中,先后出现在夏、周和春秋战国时期,后随着朝代的更替、刑罚的不断完善,刖刑慢慢的淡出官方刑罚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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