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被升格为“儿”折射“狗权至上”逻辑
“我'儿子’被撞死了,你们快来帮帮我!”13日下午,西安交警支队未央大队的民警接到了一名女子打来的报警电话。事关人命,交警迅速处警,但是该女子的电话之后便再也拨打不通,而经过三个小时的寻找,交警最终得知女子口中的“儿子”竟然是一只小狗。(4月15日《北京青年报》)
笔者散步经常见到一些狗主人对着自己的爱犬呼儿唤女,那份亲昵劲儿,毫不逊色于母子,有的还被人怀疑:对其年迈的老人,是否有其“爱心”。此情此景,若让其真女子发现,这让他们情何以堪?
“中国式养狗”,呈现的乱象,早已有目共睹。狗咬伤人、咬死人,也早就不是什么新闻。更值得警惕的是,现如今,在很多地方,狗权已经过于人权——
“打狗看主人”,狗如果丧生于车祸,车主被狗主人骂得狗血喷头者有之;被要求为狗磕头“谢罪”、披麻“送终”者有之;被打伤甚至打死者有之,据说这叫“狗命要用人命偿”(真是可怕)……
细数狗的福利,从其出生到死亡,“狗生”不逊“人生”,服务于狗的食品、玩具,美容、服装、保健、沐浴、服装、医疗、殡葬等等,有媒体曝光,豪华狗墓也开始与人墓争地了。宠物服务业,如今可谓商机无限、“钱途”广阔。作为宠物的狗,在不少地方,早已被赋予了“人样”甚至超乎人的权利。
在这个恍若“狗权至上”的年代,新闻中那位女子将被撞死的狗“升格”为“儿子”后报警,所折射的,只不过是当下社会“狗权至上”的荒谬逻辑,一点儿也不值得大惊小怪。
荒唐的“狗故事”,还会继续,而只要人狗不分,狗与人争资源的故事,将会更加离奇。
狗患的本质是人祸。依法养狗没有问题;“爱狗如子”,也无妨。但如果人狗不分甚至将狗权凌驾于人,每每占用公共资源,就可能踩上道德底线和法律红线。狗被撞死,以“人死”的名义报警,是对警力资源的非法侵占和浪费,行为人应当为之承担相应的责任。
不过,教育改变一个“爱狗如子”的女子不难。但要改变这个社会业已存在的“狗权至上”的荒谬逻辑,实非易事,需要在重塑人与狗的伦理关系,完善管狗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养狗行为等方面多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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