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育良祁同伟生活中的女人们--人民的名义系列之7
很多党员干部看完了电视剧《人民的名义》,感慨、感动、感想都有。其实这部电视剧的内容博大精深(当然剧情编辑的瑕疵还是有的),除了描写形形式式的的政治斗争、职务犯罪和其他刑事犯罪外,其揭示的党内政治生活状态和党员违纪行为也是多样的,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就会发现其中的六大纪律均被主要人物违反,81条纪律中约有27条30种违纪行为在剧中得到体现。对照剧情学《条例》,更能深刻地明白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亚波评论在近期的讲座中就其中的违纪问题与党员干部做了交流。今天我们就来说一说有谁违反了哪些生活纪律?
违反生活纪律:腐败从这里开始
第一百二十七条 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剧评】高育良、祁同伟、陈清泉、刘新建等领导干部,或与他人通奸,或包养情妇,或嫖娼,于家庭、社会均造成严重不良影响。高育良还与情妇在香港登记结婚,祁同伟多次帮助情妇获取经济利益,情节十分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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