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药物药理毒理研究指导原则(四)

这是我们坚持成长的第 45 天

1近似致死量剂量法

1. 适用范围:常用于非啮齿类的动物试验

2. 试验动物:一般采用6只健康的Beagle犬(4~6个月)或猴(2~3岁)。

3. 试验方法:根据小动物的毒性试验结果、受试物的化学结果和其他有关资料,估计可能引起毒性和死亡的剂量范围。按50%递增法,设计出含数个剂量的剂量序列表。根据估计,由剂量序列表中找出可能的致死剂量范围,在此范围内,每间隔一个剂量给一只动物,测出最低致死量和最高非致死量,然后用二者之间的范围为近似致死剂量范围,如果该剂量下动物死亡,则该剂量与最高非致死剂量间的范围为近似致死剂量范围。2最大给药量法

1. 适用范围:适用于低毒的受试物。

2. 试验方法:在合理的最大给药浓度及给药容量的前提下,以允许的最大剂量单次给药或24小时多次给药(剂量一般不超过5g/kg体重),观察动物出现的反应。一般使用10~20只动物,连续观察14天。3固定剂量法

1. 试验动物:首选大鼠

2. 试验剂量:选择5、50、500和2000mg/kg四个剂量进行试验,特殊情况下可增加5000mg/kg剂量。从上述四个剂量中选择一个作为初始剂量;若无有关资料可做参考时,可用500mg/kg作为初始剂量进行预试,如无毒性反应,则用2000mg/kg进行预试,此剂量如无死亡发生即可结束预试,如初始剂量出现严重的毒性反应,即降低一个档次的剂量进行预试,如此时动物存活,就在此两个固定剂量之间选择一个中间剂量试验。

3. 预试试验方法:给药前禁食6~12小时,给受试物后在禁食3~4小时。采用一次给药的方式进行。每个剂量给一只动物,预试一般不超过5只动物。每个剂量试验之间至少应间隔24小时。给受试物后的观察期至少7天,如动物的毒性反应到第七天依然存在,尚应继续观察7天。

4. 正式试验方法:每个剂量至少用10只动物,雌雄各半。根据预试的结果,在预试结果表明,5.0mg/kg引起死亡,则降低一个剂量档次进行试验。

5. 给药时间:给受试物后至少应观察2周,根据毒性反应的具体特点可适当延长。

6. 观察指标:给受试物当天应观察记录两次,以后可每天一次。观察记录的内容包括皮肤、黏膜、毛色、眼睛、呼吸、循环、自主活动及中枢神经系统行为表现等。给予受试物前、后各一周、动物死亡及试验结束时应称取动物的体重。所有动物包括死亡或处死动物均应进行尸检,尸检异常的器官应作组织病理学检查。固定剂量试验法所获得的结果,参考下表进行评价:

备注:本文内容参考《最新药品注册工作指南》(编者:张莉等)

药政法规

致力于整理医药注册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指导原则,

服务于医药注册初级学习者。

微信号:药政法规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