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我要办房贷,收入证明帮我多开一些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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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本文:

收入证明有依据,无忧官司四处起

随着经济发展,员工开始买车、置产、办卡,这些经济活动中,都需要申办人提出信用证明,在以前打印纳税证明不是很方便的时候,自然有变通的办法,那就是员工的《收入证明》。就需要《收入证明》的情况包括有(1)购车贷款、(2)购房贷款、(3)跨境汇款、(4)办理理赔、(5)法院应诉等,当员工向直属主管提出虚开时,单位主管或企业主往往碍于情面,勉强给予同意虚开。

很多人会觉得给员工签署一份《收入证明》没什么关系,但有实际案例证明,如果员工因为贷款的需要,企业给员工虚开收入证明,导致金融机构无法收回贷款而遭致损失的,可以就虚报的部分起诉企业给予赔偿。

反而员工本身因为提供虚假的《收入证明》,在《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关于对以虚假的工作单位证明及收入证明骗领信用卡是否可以认定为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请示的批复》(公经金融[2008]107号)中明确不认定为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当然,如果有个别员工,企图以虚假的收入证明向法院起诉勒索企业多给补偿时,法院通常可以采纳企业实际支付工资的《工资表》等佐证资料,而阻挡这些不肖员工的不良企图。

就整体来看,提供虚开的《收入证明》,企业负担的责任,远远大于员工本人,而且这样的风险是根本没必要的。

为杜绝类似困扰,2013年我曾制定如下程序,并经高层同意后付诸实施。

提出需求

员工有需要的,一律向所在部门文员提出;行政部门若遇有员工直接向行政提出的,一律告知该员工向该部门文员提出。

文员遇员工有此需求的,一律打印出《工资收入证明开立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书写姓名、工号,注明用途、提供对象的全名后,交由需求人签名、按指纹,由单位主管确认后,交给行政确认是否任职满一年以上。

申请单下联的工资证明部分不得填写,造成笔迹不一情况会导致证明无效,财会如遇此情况的,一律退回申请人重填。

确认收入

财会收到需求单后,由工资核算人员统计最近12个月(都需要满月,也就是遇到请假超过半个月的月份,不列入统计),并打印出来粘连在申请单上,并据以填写收入证明联。

财会必须把握实事求是原则,仅依据实际核发过的工资数据填写证明,不允许虚报、溢报。

用印

证明联填好,申请用印于骑缝章、公章盖印处后,扫描存档,原件从骑缝处撕开,证明联交给申请人。

【结论】

对于员工追求美好生活品质,企业应当予以支持,但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与精神处理,尤其部分员工会要求企业在一张空白的A4纸上给予盖章的,更是不可应允。

企业经营要评估风险,伴随着风险而来的契机与利润,企业或可考虑承担;反之,完全没必要考虑。

现在税务局已经开放打印个人纳税证明,企业更可以多加利用,是转移风险的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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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至德(DALE CHI)2019-5-14子时于东莞

财税微波 “齐哥说”专栏独家供稿人

DALE CHI (齐至德),国际内部稽核师 (Certified Internal Auditor,证书28899号),私立逢甲大学会计系毕业,专长中国关务税务及外汇实务、管理会计、内稽内控、人力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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