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女人》之爱花(56):红尾鱼的眼泪
编者按:爱花进入第八章《红尾鱼的眼泪》。内容提要:土地下户时,王一东一家被驱逐出了南湾村。为了生存,王一东借资承包了丹阳水库。遇暴雨,丹阳水库被炸,满库的红尾鱼死在了丹阳村的庄稼地里。为了讨个说法,王一东一张状纸把丹阳村告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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腊月初八。中午。王一东吃了碗萝卜丝米粥,去找南适清。
南适清住在村中央。一排六间房子。原来,南害娃三间,他家三间。现在,雪莲改了嫁,这六间房全归了南适清。门前,有一条沙石路。背后,是黑石头山。黑石头山,又叫墨山。南北朝时候北魏地理学家、文学家郦道元在《水经注》中对此山有记载。“黄水北有墨山,山石悉黑,绩彩奋发,黑焉若墨,故为之墨。”这墨山,阴阳先生叫它玄武山。因为,它在老县城的正北,应了“左青龙,右白虎,前朱雀,后玄武”风水地望之要求。后人,因墨山只有石头,不长树,人们称之为石头山。南家湾搬迁后靠时,选择了玄武山,也是图个好风水。
王一东来到南家的时候,南适清正在祭枣树。南适清家的院子里有两棵枣树,碗口那么粗。结的枣吃不完,拿到集上去卖。南适清拿把斧子,老婆端了碗米粥。米粥里有萝卜丝、粉条,还有星星点点的肉沫。南适清对着枣树,作了三个辑,举起斧子,轻轻地在枣树上砍了三下。边砍边唱道:“砍一砍,压一压,来年结得疙瘩瘩。”老婆端着米粥,放在地上,跪下,磕了三个头。边嗑边唱:“拜天官,拜地官,风调雨顺吃饱饭;拜水官,拜枣仙,岁岁年年保平安。”唱罢,便端起粥,喂枣树。她在树杆上找到丈夫砍出的伤痕,用小勺舀起米粥,往上面灌。剩余的粥,分给全家人吃了,据说,能压灾。
南适清拜完枣树,扭头发现了王一东。
“吃了没有?”
“吃了。”
“饭刚好,再吃点?”
“不了,一样的饭,刚吃过,饱着呢。”
“走走走,屋里坐,屋里坐!”
两个人进了屋,坐下。南适清给一东敬了烟,自己端着碗,吃饭。一东吸了一阵烟,道:“适清啊,派出所咋没有俺家户口呢?”
适清端着碗,用眼瞅了瞅一东。一东穿着一件褪了色的黑色家布棉袄,头发光光的,刚理过发。脸上,满脸的不高兴。眼里,注满了悲愤与哀怨。不过,适清已经不是以前的适清了。以前,弟弟南害娃的把柄在人家王一东的手里攥着,时时处处得忍着,让着。现在,南害娃死了,弟媳雪莲也改嫁了,王一东一家与自己完全没有了牵连。
南适清叹了口气,说:“这事不能怨我。我也没法。派出所的人,俺又不认识。返迁户上户口,挺复杂的,不是想上都能上的。全大兴说,咱镇所有的返迁户都没有户口。再说,多上一个人的户口,就得多交一份公粮。你知道,咱队的粮又不多,我上哪儿去弄那么多粮食?”
“不给上户口,,你应该早些告诉俺,不该藏着掖着,俺还以为早上了呢!”
“干老子,你这话可说得不中听。当初,雪莲嫁过来的时候,户口的事,你们也没有提,俺也没答应。这咋能叫藏着掖着?”
王一东不说话了。他知道,南害娃死了,闺女改了嫁,自己家已经与南家没有任何关系了。再生气,也没有用。
王一东狠狠地把烟头扔到地上,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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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南适清不当队长了。换了队长,刚好遇上土地下户。分地时,王一东全家人没有分到一分地。理由有三个:一是王一东是返迁户,搬迁后靠时,队里就没有他家的名。二是生产队的地确实很少,全队200余口人,线上地只有87亩。三是王一东一家没有公安户口。为了土地的事,王一东没有去找新任的队长。他知道,找也没有用。有泪,只能往肚里咽。
景丹听说后,来到了一东家。一东、爱花迎进屋,坐下。
一东从里屋拿出了半盒山羊牌烟卷。这烟还是去年春天木连长来时抽剩下的,一东没有舍得抽。景丹接过烟,点着,抽一口,呛得直咳嗽。
“一东,你这烟是啥时的?”
“去年割麦时,从青海来了客,俺买了一盒,剩下这几根,没舍得抽!”
“我操,难怪吸不成,一股干霉味!还是吸我的吧!”
景丹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盒白河桥,递给一东一根,一东接着,点了。
“听说没分到地?”
一东没说话,点了点头。煤油灯的亮光洒在一东的身上,昏昏暗暗的。
“俺来,就是想给你们指条路!”
“啥路?不给分地,只有讨饭的路了!”
“丹阳镇丹阳村你去过吗?”
“去过。俺拾麦穗到过那里!”
“丹阳村有一个小水库,一年四季不断水,周围还有一些荒坡地。你们去把这水库包了,垦点荒,在水库里养鱼,没准儿,还能发财呢!”
“这条路倒是不错,可俺上哪儿去弄承包费、鱼苗钱?”
“这事好说,他们那个破水库,闲着也是闲着,丹阳村的村长是你表侄的干爹,他本打算让俺去包。你知道,俺家里的情况,哪儿能走得开?俺去帮你说说,你分年付给他们承包费!到时候,给鱼也行,给钱也行”
“这主意不错。你就快去说合说合,俺去大柴湖到雪莲他二姨夫那里借点钱,买些鱼苗。再到丹江河网一些小鱼,放到库里。没准儿,还真能成!”
“只是去见村长,得份礼。现在办事,干指头蘸盐不行。”
“去年爱花去青海,走的时候,兰子给了一只羚羊角,说是能治头晕什么的,你拿去,送给村长!”
“羚羊角是名贵中药,主贵着呢,有这东西,鱼塘的事保证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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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景丹用一张报纸把羚羊角包了,与王一东一起去了趟丹阳村。村长姓王,叫王喜才,五十多岁的样子,平头。头发白。红脸膛。爱笑。嗓门大,一说话,老远就能听到。王喜才把景丹、王一东迎进屋,坐下。
景丹从提兜里掏出羚羊角,递过去。王喜才见了,乐得合不拢嘴。他道:“亲家,你从哪儿弄了这贵重玩艺儿?”
景丹道:“俺弄个毬。这东西是俺表媳从青海弄回来的,天然野生东西,比黄金还贵。对头晕病、风湿病有特效。”
亲家俩闲扯了一会儿,便扯到了正题上。
王喜才道:“这个破事儿算个毬,俺说了就算!”
王一东道:“王村长,养鱼是个大投入,那水库俺看了,有些地方还得修补,这又需要钱。咱们还是先小人,后君子。签个合同,白纸黑字,盖上村委会的公章,不管啥时候,都合理合法。”
王喜才道:“毬事儿,你要真想签,你就起个草,咱们今天就把这事定了!”
王一东道:“这样最好!”
王喜才派人去喊文书,王一东开始起草合同。不一会儿,文书来了,一东的合同也写好了。王一东念道:
丹阳村丹阳水库租赁合同
甲方:丹阳村村民委员会
乙方:王一东
为了繁荣农村经济,扩大改革开放成果,甲乙双方经过认真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将丹阳水库租赁给乙方,租赁期为20年。
乙方付给甲方20年租赁费10000元。
乙方可分年度交付甲方租赁费。交费时间为每年农历腊月或成品鱼出售后。
若水库出现露水、或遇洪水等自然的不可抵御的因素,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赔偿,但可免去当年的租赁费。
甲方应保证乙方正常经营秩序。若因人为因素,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未尽事宜,双方可协调解决。
此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可生效。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丹阳村村民委员会(公章) 法人代表:王喜才(手印)
乙方:王一东(手印)
王喜才听了,道:“毬事,一个破水库,闲着也是闲着,一年能变个三五百元钱,村委的办公费也宽裕些。你只要觉得行,咱们就签!”
两个人,签了字,盖了公章,摁了手印。
喜才对文书道:“去把其它村委干部叫来,今天中午,咱们好好喝几盅!”
一顿酒喝到了日头偏。景丹、王一东喝多了。他们向众人告了别,摇摇晃晃地往回走。
一东说:“表哥,这次不是你,俺们这一家子今后的光景还真不知咋过呢!”
景丹说:“一家人不说两家话,俺小时候就住在俺舅家,俺舅可疼俺呢!咱们是真真正正的亲兄弟!”(未完,待续)
作者简介:田野,河南省作家协会会员,河南省五四文艺奖获得者,南阳市五个一文艺工程奖获得者,淅川县文联副主席,淅川县作协副主席兼秘书长,在全国各大报刊杂志刊发作品3000余篇,《读者》、《意林》签约作家。出版有散文集《放歌走丹江》、《坐禅谷禅韵》;长篇小说《泪落水中化血痕》;参与主编《魅力淅川》丛书(六卷),撰写的《北京,不渴》微电影剧本拍摄后荣获国家林业部“十佳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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