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该为错误买单

今天,路过某工程地段,工地四周围着挡板,挡板上有十分明显的提示语:市政工程施工,请绕行,尽请理解。烈日当空,我早已是满头大汗,但当我看到这样的标语摆在十字路口时,心却凉了一大截。

“尽请理解”是何意?如果此处的“尽”当尽量理解,那么,全句的意思就是尽量请理解。如果这样去套用词语的话,语法上通顺吗?与其如此费解,不如直接写成“请理解。”事实上,此处“敬请理解”更为妥当,作为一种公众文化,这样的表述既符合语法规则,又显得更委婉,更谨慎。

由此,我想到了两起与此类似的事件。

有一次我到某名校去参观学习,走进校门就看到教学楼前悬挂一条醒目的标语,旨在宣传学校注重培养学生的诗性。标语中有“做诗”二字,当时,我就觉得这样的写法怪怪的。做诗?作诗?从语义内容来看,“作”表示的动作性不强,意义比较抽象、泛化;“做”表示的动作性强,意义比较具体、实在。《现代汉语》修订时在这方面作了一些努力。在写作的意义上,向“作”靠拢是个趋势。很明显,此处应该是“作诗”,而不是“做诗”。一所名校,出现这样的错误,谁该为此买单?

前些日子,我去参加业务培训,培训地点在某局五楼。第一天,我从四楼过道过路时,发现门框上贴着醒目的几个字:侯谈准备室,侯谈一室,侯谈二室,侯谈三室。第一次看到这些醒目的字时,我没有注意,当我第二次路过时,发现有误。侯谈?候谈?很明显,此处应该是候谈,而非侯谈。作为重要的机关科室,出现这样的错误,实在令人费解。

事实上,这样的错误时有发生,究其原因,根源在哪呢?我想,多方的原因造成的。

作为部门(项目)负责人,当你在需要制作标语时,一定要审定标语内容。合法,规范,醒目,才是标语的质量,如果把制作标语的任务完全甩给广告公司,不闻不问,不用心监管,那么,就容易出现漏洞,甚至出现上述错误。贻笑大方,给谁的脸上摸了黑?

作为广告公司业务员,也应该具备一点语法知识,不要只顾完成任务,草草了事。很明显,上述错误是广告公司打字员制作标语时,采用拼音输入法输入同音字造成的错误,这样的错误本可以避免,但是,为何时有发生呢?

谁该为错误买单?汉字在书中是一个符号,当它出现在一定的场合时,就是一种文化,一种效应,一种引领。上述错误没有造成很大的负现影响,也不会影响什么。但是,我们要警醒,小小的错误在一定范围内是可以原谅的,如果一个小小的错误放在大众广庭之下,那么一定会被放大若干倍,其产生的负面效应是难以估算的,也是无法宽恕的。

与其事后弥补,不如事前做好。

不是无中生有,不求吹毛求疵,心怀一颗敬畏文化的心吧,重视大众文化,希望这样的错误不会再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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