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大会冠军雷海为,成名后写的两首诗,读完理解董卿对他的评价

诗词大会的5位冠军中,让很多观众印象最深的应该是外卖小哥雷海为。坚持背诗13年,终于成名了,有观众这样调侃他:他送的外卖里有饭菜,也有诗与远方。

当初他在舞台上时,大家喜欢他的原因主要有3点:首先,他答题特别沉着冷静,与其他选手相比,他完全不怯场,有大将之风;其次,在飞花令环节,他张口即来的表现,令人赞叹;最后,他的待人接物,让人看着很舒服。

当然对他的质疑声也有不少,有观众甚至认为:“如果没有外卖小哥的身份,根本不会有这么多人关注他”。这种质疑的言下之意,其实是对其水平的不认同。雷海为真的是靠外卖小哥的身份,红起来的吗?对这一观点,笔者无法认同,从他成名后做的很多事看得出来,他是一个既有水平、又真心热爱诗词的选手。

成名后的雷海为,没有像一些选手一样,赶紧出书扬名,而是选择了在一个教育学校当一名普通的老师。而其个人社交账号上,发得最多的仍然是自己对古诗词的见解,从《长恨歌》到《静夜思》,他都能从格律平仄的角度,做出不一样的诠释,这种能力很多当代知名文人都没有。

而且成名后的他,不满足于背诗,还尝试写了一些原创古体诗歌。本期笔者就给大家介绍其中的两首,个人认为是很有水平的:

第一首,是他的好友、诗词大会选手陈曦骏过生日时,雷海为为他写的诗。这首诗有两大厉害之处:

首先,它是一首藏头诗,把每一句的首字联起来是“曦骏诗弟生日快乐”。藏头诗属于趣味诗中的一种,一首好的藏头诗,不能为了“藏头”而忽略诗本身的美感,也不能抛弃遣词的精准度,所以是比较有难度的。雷海为这首藏头诗,基本上做到了不着痕迹地藏头,有水平。

其次,它的格律其本是工整的,这一点对现代人来说非常难得。雷海为是诗词大会中,为数不多的懂格律的选手之一,在这方面他是下了苦功夫、完全靠自己琢磨出来的。

第二首诗,是他在游三清山时所写。个人觉得水平比不上第一首,不过也一样可圈可点。他总结出了此山的特点,在格律上也没什么问题。

我们得承认。这两首诗也有一些现代人写诗的通病。比如一些字句有些口号式,所以读来不如古代名作那么有意境之美;比如第二首诗的落笔,有些浅直了些。不过总体上来看是瑕不掩瑜的,读完它们笔者理解了两件事:

第一,理解了雷海为为何能拿下诗词大会的冠军。从这两首诗的文字来看,他对古诗词的热爱绝不仅仅满足于背诗上,这是他与很多选手不一样的地方。他愿意去琢磨,愿意模仿着写,这是很难得的,这让他理解起古代先贤的诗作来,有更大的优势。这一点,是他能拿下冠军的关键。

第二,理解了当初董卿对他的评价。董卿曾这样说他:“你在读书上花的任何时间,都会在某一个时刻给你回报”。学历不高、长相一般、家境一般的雷海为,本就是个普通人,因为偶然间读了一首李白的《侠客行》爱上了诗歌,然后开始了十几年的读诗、背诗时光。

对很多人来说,诗歌是升学、求职的工具,但于他来说,这仅仅是一种爱好,他在坚持时并没有想到有一天诗歌能改变他的生活。这种纯粹的爱好和坚持,是最难能可贵的。社会,终于狠狠地奖励了这种纯粹的坚持。

雷海为能有现在,是因为命运给了他这么一个机会,但他能抓住这个机会,靠的是自己的实力。他的这两首诗,大家喜欢吗?欢迎讨论。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