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真该取消?新规下业主迎来好消息,这些费用不用再交了!
买房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入住前最关心的是房子的质量,入住后最重要的就是物业,直接关系到未来几十年的居住体验。如您遇到一家好的房地产公司,在生活中会更加轻松自在,否则每天会因为这事而糟心。物业真该取消?新规下业主迎来好消息,这些费用不用再交了!
北京市出台了新的《物业管理条例》,自5月1日开始实行。条例规定,业主大会不能再接受财产的事实服务,也不能选择和解雇财产服务人员。拆除后不动产的,处以一万元以上的罚款。不仅如此,法规还指出,社区公共场所的营业收入,包括商店,停车场,娱乐健身场所等的租金和盈利都应该归全体业主所有。
根据新的物业收费管理方法,物业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要求,公开价格主管部门提供的服务内容,标准以及收费项目和标准。但在现实中,一些小区的业主按时交了物业费,却不知道物业费到底使用在何处。此外,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社区公共部分的收入,如墙体、公共部位的广告收益,外来商家到小区的摊位费收益等等,应归全体业主所有。
在物业成本不平衡的情况下,物业服务的质量进一步下降,形成了恶性循环。部分住宅小区业主已提出更换物业,甚至取消物业。这3笔物业费不用交了,业主们就别再傻傻地去送钱了。1.在逾期付款期间,不需要物业费。2.物业的各项不合理收费。3.如果配套设施不符合标准,应减少或免收物业费。
从这些新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到,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纠纷得到了最大限度地解决。《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普通住宅交付后空置6个月以上的,物业费应当减收,收取标准最高不超过60%。从各省颁布的新规定来看,随着物业制度越来越完善,物业的行为也在进一步得到规范,业主们长期反应的问题也在逐步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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