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急需成本入账,自然人代开加个人独资双重保障

已经接近年底了,马上也要进入年终汇算清缴的时候,很多企业的业务都是在年底结款,导致一时仓促并没有那么多成本费用来抵扣,那么就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如何合理的进行规避呢?这里我们就要找对方法,合理提高公司的运营成本,把利润部分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这样就能降低企业的综合税负率,一般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在园区进行核定征收,取得成本费用;第二种,用自然人代开的方式来充成本,抵扣企业所得税,示例如下:

例如某设计公司A项目金额为1000万元,其中能计入成本的支出有400万元,不能计入成本的支出有100万元,利润为500万元。那么A公司正常缴税的话,计算方式如下:

增值税:600万/1.06*6%=33.96万(假设400万的进项抵扣);

附加税:33.96万*12%=4.08万;

企业所得税:600万/1.06*25%=141.51万(100万没有成本发票,所以也会按照利润来进行缴纳企业所得税);

总纳税额为:179.55万,综合税率30%左右,下面我们来进行合理的分包工程。

首先把无法计入成本的那笔支出进行分包出来,例如一些公司杂费、红包等等,那么就可以用自然人代开的方式来进行抵扣,把这100万的费用,分摊出来,例如:清洁劳务费1万、会议会展服务30万、专家咨询费60万、杂费9万,而自然人代开所需承担的税费为:

增值税:1%(按照小规模来进行征收);

附加税:0.06%(减半征收);

个人经营所得税:0.5%~2%之间(核定征收);

其综合税率在3%左右就能完美解决,只需要提供一张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即可,无需亲自到场办理,时间一般为5个工作日左右。

其次就需要解决A公司剩下的500万利润了,这时候就需要在“税收洼地”注册一家个人独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B,以设计业务的方式来进行分包,我们这里按照450万来进行操作,那么B公司就需要给A公司开具450万的发票,B公司450万的营业额在没有进项成本的情况下,所需缴纳的税费为:

增值税:450万/1.01*1%=4.46万;

附加税:4.46万*6%=0.27万;

个人经营所得税:450万*10%*30%-40500=9.45万(核定征收);

总纳税额为14.18万,加上自然人代开的税费以及A公司剩下50万利润后的税费,直接把A公司的综合税率降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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