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仰光政府禁摩放大招,罚款提升一倍
从1991年开始,缅甸政府在仰光市政城市发展委员会辖区内,就划定了片区禁止骑行摩托车。然而,在城郊大部分镇区,依然有很多人违规骑行摩托车,出台多年的政令,成了摆设。为了让这一政令得到真正的落实,缅甸政府要放大招了!
【缅甸中文网讯】仰光省莱达雅镇区部分街区管理员发布了一则公告,通告注明:如果抓获的摩托车无证照,将被没收,收归国有;如果有证照,将以过界骑乘为由进行追责,罚款10万缅币(折合约500元)。
据悉,以前查获有证照摩托车,一般罚款5万缅币,但目前根据新市政法,罚款额提升为10万缅币。此外,如果有证照摩托车还拖挂侧斗行驶,除罚款外,还将没收该拖挂侧斗。
莱达雅镇区1名街区管理员称,我们街区管理员已经收到了通告函件,之后我们会在每个街区进行通告,并注明追责力度,让所有民众都规范行驶。
对此,有民众表示支持,认为政府制定好政策后,就应该严厉执行,这样有利于城市建设。但也有民众很焦虑,表示住在郊区,出行很不方便,如果划定区域禁止骑摩托车,那将更不方便。
车辆、摩托车不使用合法下发的车牌,均属违法!
【缅甸中文网讯】仰光省电力、工业手工业及交通厅长杜尼拉觉于7月8日发布消息,称如果不使用陆路运输管理司合法给予下发的车辆、摩托车铁制车牌,而是使用根据自行喜好订制的车牌,均属违法。
仰光省议会会议上,马仰公镇区省议员吴延欣提出问题,询问仰光省内,发现部分车辆悬挂使用的车牌,不是陆路运输管理司合法下发的铁制车牌,而是根据自己喜好,使用自己喜欢的字体,喜欢的材质制作的车牌,此种行为是否合法,如果合法,要这样使用需要怎样申请,如果不合法,是否有计划抓捕追责。
针对该问题,杜尼拉觉厅长回应称,如果不使用陆路运输管理司合法给予下发的铁制车牌,那就是违法。机动车辆法第53条例规定,任何人不得故意致使车牌不清晰,将车牌制作的看起来会出现错觉,以及必须使用合法真实的车牌。另外,第61条例规定,如触犯第53条例的规定,除被定罪外,最高可判处3个月监禁,处以10万缅币及以下的罚款,或并罚。
依据机动车辆法,仰光第2交警大队,在2019年5月14日至6月16日期间,共对127辆车及18辆摩托车进行了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