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饮大宾
乡饮大宾
乡饮大宾即“乡饮宾”,乡饮酒礼的宾介(宾,贤宾;介,贤宾之次;多偏指贤宾、德高望重者)。乡饮是古代一种庆祝丰收尊老敬老的宴乐活动。一般乡饮都选德高望重长者数人为乡饮宾,与当地官吏一起主持此活动。“乡饮宾”制度是旧时一项尊贤养老、宴饮欢聚的隆重制度。“乡饮宾”又有“大宾”(亦称“正宾”)、“僎宾”、“介宾”、“三宾”、“众宾”等名号,统称“乡饮宾”,其中“大宾”(正宾)档次最高,由皇帝钦命授予。
中文名乡饮大宾
别名乡饮宾
类别乡饮酒礼的宾介
发源时期周代
历史制度
周制,乡饮酒礼举乡里处士之贤者为'宾',次为'介',又次为'众宾'。其后历代相沿,名称不尽相同。明清时又有'宾'(亦称'大宾')、'僎宾'、'介宾'、'三宾'、'众宾'等名号,统称'乡饮宾'。
乡饮酒礼始于周代,最初不过是乡人的一种聚会方式,儒家在其中注入了尊贤养老的思想,使一乡之人在宴饮欢聚之时受到教化。
秦汉以后,乡饮酒礼长期为历代士大夫所遵用,直到道光23年,清政府决定将各地乡饮酒礼的费用拨充军饷,才被下令废止,前后沿袭约三千年之久,在中国历史上产生过深远的影响。
清代制度
到了封建时期晚期的明清时代,该习俗更为隆重,民众把治家有方、内睦宗族、外和乡里、义举社会、有崇高社会威望之人推荐为“乡饮大宾”,县府每年从财政支出十两官银用于举办“乡饮大宾”活动,以弘扬其风节,彰显社会和谐温惠,其声势犹如清代康乾盛世在皇宫举办千叟宴一般隆重。
每年农历正月十五和十月初一,县府黎明时节便杀猪宰羊,在明礼堂内置办丰盛的酒宴。届时,乡饮大宾按牒送时辰赴会,县令率僚属人员提前到明礼堂门外相迎,对前来的大宾们行三揖三让礼,在明礼堂内升堂后再行拜礼后方入座。
大宾们坐西北席,僎宾(从德高望重的乡宦人员中选出的大宾)坐东北席,有特殊贡献的介宾坐西南席,主人为东南席。三宾各就位之后,宾主相揖,执事授觯于司仪,司仪举酒致辞:“……举行乡钦,非为饮食,凡我长幼各相劝勉,为臣尽忠,为子尽孝,长幼有序,兄友弟恭,内睦宗族,外和乡里,无或废坠,以忝所生……”。
司仪首饮后,执事者把酒杯一一揖送宾主,执事者在中堂设律令案,宾主面北拱读律令。然后,由县令等向被邀请来的大宾们轮番敬酒……直至酒足饭饱方散席。
传承
这种习俗,在当时的社会中起到了敦亲睦族、止恶扬善的作用,人们都把能选上乡饮大宾作为一种巨大荣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