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退出酒局告知书!各位酒友请查收!
来源:网络
《2021年退出酒局告知书》
各位亲朋好友们:
自喝酒以来,纵横酒场二十余载,喝倒三千、喝哭若干。如今已过了喝酒的黄金年龄,酒量骤减。无论什么白酒、红酒、啤酒,一杯头昏,两杯酒醉,三杯人事不知,人送外号“三杯倒”。且酒后声音大,脾气差,胡言乱语,谁都不服,只扶墙。
为了酒后不得罪朋友,且感情还要维持,决定放下酒杯,举起茶杯,自今日起以茶会友,谈人生,谈理想,弹棉花,就是不谈酒。
酒场无小事,费钱又误事。还望亲朋好友予以谅解,支持,并监督。
我志愿退出喝酒队伍,
我不再遵守喝酒规律,
不再维护酒场秩序,
任何场合拒绝酒精,
主动跑路,
敢于装病,
积极钻研各种躲酒策略,
有事约会到茶馆,
应酬时,
男人多,
就坐女人堆,
女人多,
就坐小孩堆,
席间不发言,
不引人注意,
勤上厕所,
不给酒精任何机会,
不敬酒,
不主动,
别人喝多了帮忙抬他去厕所。
哪些情况酒友要担责?
虽然根据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应由发生人身损害的饮酒人自负损失,但在以下情况下,共同饮酒人也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因饮酒诱发疾病、伤残甚至死亡
明知醉酒人不能饮酒,在因喝酒的情况下引发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导致伤残、死亡的情况发生;
如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劝酒诱发疾病的,劝酒者无需承担过错责任,但给予公平责任原则也要承担赔偿责任。即劝酒者无论是否知道对方不能喝酒,都应承担责任,只不过前者须承担较大责任。
2、强迫性劝酒
在饮酒过程中有明显的强迫性劝酒行为,如言语要挟、刺激对方、强迫灌酒等,对于造成损害结果的,劝酒者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酒后驾车、洗澡、剧烈运动未加以劝阻
在明知对方酒后驾车而不加以劝阻情况下,一旦发生损害结果,同饮人就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已尽到劝阻义务而醉酒人不听劝阻,同饮人则可以减轻或免责。
但同饮人知道醉酒人喝多,语无伦次、神志不清情况下,同饮者应劝阻其不要喝酒,在能够进行劝阻时却没有劝阻导致意外发生的,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4、未将醉酒者安全送达
如果醉酒者已经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己的行为,此时同饮者负有一定监护义务。
如果同饮者没有将醉酒者送到医院或让其到达有人照顾的场所(如家中),此时如果发生意外,则同饮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临近年底,
提高身体素质从我做起,
珍惜生命,
远离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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