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建立退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
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已经处于重要时期,需要加快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的规划和布局,尽快出台相关回收利用的法规和技术标准,构建完善的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解决动力电池退役后所带来的潜在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以支持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以及可持续地发展。
全面落实汽车生产企业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汽车生产企业作为退役动力电池回收的主体应加快建立退役动力电池回收渠道,公布回收服务网点信息,通过售后服务机构、动力电池租赁企业等回收退役动力电池,形成回收渠道,汽车生产企业还应落实退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相关信息发布等责任要求。
引导汽车生产、动力电池生产、综合利用等企业加强合作,通过多种形式形成跨行业联合共同体,建立有效的市场化机制,也可以与有关企业合作共建、共用回收渠道,提高回收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推动成立退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联盟,积极鼓励创新商业模式。
从技术支撑的角度来看,动力电池材料生产企业可利用本身对材料合成工艺的理解,深挖材料回收处理技术,优势更为明显。尤其在上游原材料普遍涨价的背景下,通过“回收+生产”锁定重要原材料价格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预计未来这种模式将得到进一步推广。梯次利用企业作为梯次利用产品生产者,要承担其产生的废旧动力电池的回收责任,确保规范移交和处置。
加快建立经济激励下的退役动力电池回收管理体系,鼓励动力电池生产厂商利用销售网络,以逆向物流的方式回收退役动力电池。探索建立第三方回收、行业联盟回收等回收模式,鼓励多家企业通过委托代理或与回收企业、再生利用企业合作等形式,共建、共用退役动力电池回收网络。
制定和实施退役动力电池回收再利用奖惩措施,对未按照回收政策履行责任义务的企业进行必要的行政处罚或经济处罚,甚至与车辆公告和电池目录挂钩。对退役动力电池回收企业和退役动力电池再利用企业按照回收的退役动力电池套数、容量等方式进行补贴和税收优惠,保证回收再利用企业的经济利益。通过提高环境保护标准、征收附加环境费、押金制度、“以旧换新”等手段,激励和约束动力电池生产厂商、整车企业和消费者等市场主体,间接推动退役动力电池回收产业的规范化发展。
虽然我国制定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法规,而我国针对废旧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领域,只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循环经济促进法》和废旧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有关系。废旧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缺乏专业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也处于相对落后的位置。同时缺乏回收利用企业准入条件和管理体系,这些都制约着废旧动力电池有效回收利用,因此很有必要借鉴国外相关经验建立一套完善的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