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读之九十三: 至神在寂应

1.本文解读《周易·系辞上传》第十章第四段:“《易》,无思也,无为也,寂然不动,感而遂通天下之故。非天下之至神,其孰能与于此?”有释此段言“尚占”之事;有释此段就“辞、变、象、占”综而言之。拙认为:圣人四道合一,其理是相通融一的,只是解读范围上有狭、广之别而已。

2.“《易》,无思也,无为也”。

3.此处之“《易》”,狭义可指卜筮。蓍乃草,无心情之物,故曰“无思”。龟虽有心情,然无作无为,故曰“无为”(明代来知德先生语)。广义可涵卦爻象、卦爻辞。卦爻之象、辞,乃圣人有思、有为所作,为何说“无思”、“无为”呢?是因为《易》有思也,本於无思;有为也,本於无为(宋代李衡先生语)。无思、无为乃无心者,天地也!故《易》本于天地,出于自然。《易》是融天人地为一体的象数思维体悟的产物,决非是将天地作为客观对象的概念思维思辨的结果。

4.“寂然不动,感而遂通天下之故”。

5.明代来知德先生是从狭义来解读的:无心情无作为,则寂然而静,至蠢不动之物矣,故曰“寂然不动”。“感”者,人问卜筮也。“通天下之故”者,知吉凶祸福也。此“神”字即是神物之神,此从蓍与龟上说,乃物也,故曰“神”。

6.清代王夫之先生是从广义来解读的:“寂然不动”,具其理以该四者之道,无适动而为一时一事之兆也。“感”者,学《易》者以心遇之,筮者以谋求通焉。“通天下之故”,谓言、动、器、占皆与此而得也,此则至精至微,而括之于一理之浑然,以随感必通,非智计所能测,惟“天下之至神”乃能与也。

7.宋代李衡先生举例说:五十有五之数,归于太极,寂然无声,其一不动,万物冥会乎其中。有物感之,散为六、七、八、九之变,而天下之所以然者,无乎不通。

8.综上所述,不论是狭义,还是广义;不论是理论,还是例证,都揭示此句的实质是:通过动静关系,来说明寂是体、感为用的道理。

9.“非天下之至神,其孰能与于此?”

10.南师(怀瑾)指出:“非天下之至神”,这个“神”是形容词,神妙到不可思议,这个神包括了佛教讲的佛、道教讲的神,天主基督教讲的上帝,至神不是普通的神。“其孰能与于此”“孰”就是谁。假设不是天下最高最妙的神明,谁的境界能有如此高超绝伦呢?

11.其实,本章前面提到的“至精”、“至变”,和这里所说的“至神”,从其所达境界来说,是同一的,都是常人很难达到的!从其所述内容来看,“至精”对应的是“尚其辞”和“尚其占”;“至变”对应的是“尚其变”和“尚其象”;“至神”对应的则是“辞、变、象、占”的合一即道体。从“无思”、“无为”至“寂然不动”,指的是道体,然而体用不二,其用就是“感而遂通天下之故”(即遂知来物、遂成天地之文、遂定天下之象)。这种“感”,就天地万物之间难以测定的阴阳交感相应。即“阴阴不测之谓神”。要是让我用自己的话来说:至神在寂应!

12.将本章第四段译成今文,是否可这样表述:

13.《易》本于天地,出于自然,故无思无为。《易》是融天人地为一体的象数思维体悟的产物,决非是将天地作为客观对象的概念思维思辨的结果。寂是感之体、感为寂之用。《易》之“至神”之境,非常人能至之!学《易》之人,重在培养自己的至诚之心,训练意象思维方式,在静修中去体悟“寂然感应”之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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