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不是“全能战士” 法院执行也不是万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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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开通倾听热线18637167171,助力河南法院决战“执行难”。此后两天时间,接到了400多个来自全国各地的问询电话,其中约有100个是河南省内打来的。目前,部分案件已经联系相关执行法院进行了解,接下来会持续进行这项工作,并予以跟踪报道。

【答疑】案件执行是法院的职责 但绝不意味着申请执行人可以袖手旁观

在接触这些案件的时候,许多当事人对一些疑问进行了咨询。6月5日,邀请专业律师在网络上与他们进行了交流。与此同时,记者也联系了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中原区人民法院、二七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局,就一些疑问进行了交流学习。

以下是几个问得比较多的问题:

问:为什么法院让我去找被执行人和他名下的财产?

答:案件执行是法院执行局的职责,但绝不意味着申请执行人就可以袖手旁观。根据法律规定,申请执行人有协助法院的义务,有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义务。

问:被执行人找不到了,能不能让法院对他手机进行定位?

答:对手机定位、追踪等属于公安侦查措施,法院没有权力实施。即使是公安行使,也需要按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批。去年8月9日,四川富顺县法院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富顺分公司一起签署了《手机定位被执行人实施办法》,在法院作出拘留决定后,在被执行人去向不明的情况下进行手机定位。不过,这一举措并未像“失信彩铃”一样,被全国各地法院借鉴,其原因尚不清楚。

问:法院能不能让公安部门上“临检”措施,把被执行人抓住?

答:法律上,公安局没有这一义务。不过,在大执行格局下,法院有与公安局进行执行合作。如今,只有个别地方公安部门会比较配合法院。而且,让公安部门抽出大量精力配合法院执行也不现实,如果被执行人找不到就让公安部门去找,恐怕由此带来的工作量比他们自身的工作量都大。

问:执行员查封了被执行人的财产,但是“二封”,我可以了解“一封”信息吗?

答:可以,你有权知道。既可以找“一封”的执法部门了解,也可以请执行员进行了解。

问:如果一直找不到被执行人和他名下的财产怎么办?

答:法院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发现财产线索后,申请执行人再申请恢复执行。当然,最坏的结果是,案件一直得不到执行,换句话说,就是你的钱拿不回来了。所以,还是要平时多注意法律风险防范。

问:为什么法院在我申请后好几年,都不给回话?

答:按照法律规定,在法定的6个月执行期限内,该执行就执行,穷尽各种执行措施都无法执行完毕,应当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暂时结案并告知。但是,多年来,因为执行力量不足等原因,许多法院执行案件积压,“终本”程序也不规范,因此,申请人几年都没有等到法院传来的信息,以致怨言很多。目前,法院正对此进行规范。

【解读】申请执行人应破除法院“执行万能”思维

不少当事人在与记者交流过程中都表现出对法院极高的期望值,不是认为法院应该负责到底,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百分之百地实现,就是认为执行不力、“执行难”,有权钱交易的内幕。

其实,确实存在一些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即使法官们用尽“洪荒之力”、抱着“上天入地、挖地三尺”的劲头儿也不能帮债权人拿回真金白银。这就是“执行不能”案件。

郑州市二七区法院专职审委会委员、执行局局长王同乐介绍,法院执行的案件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其实,针对这一类执行案件,主要解决的是被执行人规避或抗拒执行、有关人员或部门干预执行以及法院消极执行、拖延执行等情形;二是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经执行法院用尽财产调查措施,依然无法找到可供执行财产的案件,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执行不能”案件。

王同乐说,虽然从形式上表现为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当事人的义务未能最终实现,但本质上这类案件属于申请执行人应当自行承担的商业风险、交易风险和法律风险。

因此,法院在敦促被执行人讲求诚信,积极履行义务的同时,也希望申请执行人正确理解“执行不能”和“执行难”的区别,破除“执行万能”的习惯性思维,积极配合法院工作,提供一切能查证的被执行人下落、财产的线索,而不是单纯性地等执行款到账。

6月7日上午,郑州市二七区法院召开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了4起“执行不能”典型案例。这4起案件,均是执行人员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股权、动产、不动产等进行了调查和查询后,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或是对可供执行财产的执行后,依旧无法偿还申请人的标的额。

对“执行不能”案件,法院将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王晓东说:“我所在的老案件终本管理组主要对没有被执行人线索或财产线索的老案件进行审查,审查是否符合终结本次执行的条件。”

10天前,郑州市惠济区法院发布了两起“执行不能”典型案例,并解释称: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不意味着案件从此被束之高阁,也并非债务消灭意义上的终结执行。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的5年内,执行法官每6个月都会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一旦查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法院将会依职权主动恢复执行。如果是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其他财产情况,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且该申请不受时间的限制。

“终本”之后,对被执行人采取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等措施不会取消。

「律政司法」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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