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为农民工讨薪的“良心事”
【原创】
做好为农民工讨薪的“良心事”
(非特别标注,文章皆为谭浩俊原创)
临近年关,农民工工资能否及时支付备受关注。近期,31省份纷纷开展根治欠薪行动,多措并举为农民工讨“血汗钱”。按照计划,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还剩下一个月,欠薪“清零”进入倒计时。
近年来,针对农民工讨薪难,各级出台了许多政策措施,运用了经济、司法、行政等多种手段,并提出了欠薪“清零”这样的严厉要求。从实际情况来看,效果比较明显,多数农民工都能够在年关到来之际,拿回属于自己的劳动成果,开开心心地过一个没有欠薪烦恼的春节。
但是,由于农民工欠薪问题头绪很多、关系复杂、涉及方方面面关系。特别是工程建设项目,层层转包,层层欠资,最终导致“最后一公里”无力打通。因此,仍然在一些地方、一些领域、一些行业、一些单位、一些企业存在着欠薪问题,且清欠的难度很大。如何才能确保农民工利益不受侵害,确保农民工能够拿到属于自己的劳动成果,仍然是一件需要上下协调、共同应对的事。
事实也是,作为各类群体中地位较低、讨薪能力很弱的群体之一,如果没有有效的帮扶手段,没有强有力的政策措施,帮助其讨薪,农民工要想在春节前拿到属于自己的劳动成果,或者说“血汗钱”,难度是相当大的。因为,需要给他们支付薪酬的人,也是弱势群体,受制于给他们工程项目、给他们产品销路的人。如果上游的业主和二传手们不能及时地把工程款层层支付出来,他们也无力支付农民工薪酬。显然,这一个一个的扣、一只一只的环,需要一个一个地解、一个一个的分,解通了、分好了,就一通百通、一好百好。否则,就是一个死结、一个死扣。
那么,为什么年年在清、年年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呢?毫无疑问,根源在项目建设主体、工程建设单位,相当一部分工程建设项目都是在资金条件并不具备的情况下匆忙上马,对施工单位提出了太高的垫支要求,导致施工单位不接无工程、接了无资金的尴尬局面,最终把矛盾又传递到了农民工身上,形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
这就提出一个问题,是不是所有的工程都是应当建设的呢?在资金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是不是可以暂缓实施这些项目呢?如果强行实施,一旦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这样的问题,是否应当追究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责任呢?如果有这样的考核评价制度,或许,很多可建可不建的项目,就会选择不建。资金条件完全不具备的项目,也能够不建或组建。那么,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就会大大减少。不仅暂停建设项目带来的拖欠矛盾会减少,其他应建项目也会因为资金资源调度难度减弱而减少拖欠矛盾。
同时,对工程项目的层层转包问题,也要从制度上予以规范和约束。因为,层层转包带来的资源分配环节过多、利益分配链条增多,也会对资金需求加大。毕竟,每次转包都会加码,都要增加下一个环节的资金压力。如果减少转包,就能减少层层加码、层层加价,施工队的利润空间就能扩大,盈利能力增强,资金调度压力减轻,保证农民工工资的条件就能得到改善。所以,应用制度手段控制和约束工程项目的转包。确实要转包的,也必须控制好转包利润,确保施工单位有钱可赚、有条件可以满足农民工工资需要。
在此基础上,对施工单位的欠薪问题,也要建立薪酬按时发放制度,控制施工单位将农民工工资压递到年终发放的数额。因为,压递越多,年底资金调度的压力就越大,清欠的难度也越大。如果施工单位能够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就不大可能出现年底欠薪很多的问题。对此,相关职能部门也要出台政策,控制施工单位不按时发放工资的问题。市场经济体制下,按照足额发放工资,也是社会信用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欠薪,说到底也是一种不诚信。
当然,在经济面临下行压力、企业运营状况不佳、就业压力加大的情况下,工程建设项目也是帮助农民工增收的一条有效途径。前提是,必须确保他们的薪酬不被拖欠。而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还是要大力发展乡村产业、让更多的农民工能够在本地就业。同时,要鼓励农民工返乡置业和创业,减轻城市用工压力,真正形成两条腿走路。
总之,帮农民工讨薪,是一件“良心事”、一桩“良心活”,只能做好,不能再继续拖欠。因此,各级一定要下真功夫、花大力气解决农民工的欠薪问题,能够按照中央要求,做“零拖欠”,那么,广大农民工就能过一个真正开心欢乐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