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浩俊: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真的“只差钱”?

今年全国多个城市、特别是武汉因为洪水发生严重内涝,再次让舆论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方式方法产生质疑,有关加快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步伐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所谓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是指在城市地下用于集中铺设电力、通信、广电、给排水、热力、燃气等市政管线的公共隧道。而不是现在的各个系统各铺设一条管道,不仅造成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也给城市居民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影响。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是创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举措,不仅可以逐步消除“城中看海”“马路拉链”“空中蜘蛛网”等问题,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满足民生之需,而且可以带动有效投资、增加公共产品供给,提升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我国早在1958年就于北京天安门附近铺设了第一条地下管廊,可是,直到20年后才有第二条管廊问世。而1994年开发浦东新区时在张杨路修建的全长11.13公里地下管廊,才标志着综合管廊建设正式起步。遗憾的是,此后又停了下来,一直到2000年之后才开始加速。

虽然建设的步伐加快了,但与日本、德国、新加坡等国家相比,我国投入使用的地下综合管廊仍然数量非常有限,与地上路网相比,就更是差距巨大。也就是说,如果仅看地面形象,我国很多城市都已经走在了世界前列。如果打开地下设施看看,可能没有一个城市能够称得上世界先进。这也是为什么一旦有洪水爆发,城市就会立刻出现看海、满灌等方面的现象。至于将马路当拉链,就更是每个城市的共同特征了。

那么,为什么具有明显优势的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却没有得到地方政府的积极响应呢?理由也很简单,那就是钱从哪里来。因为,按照住建部的测算,加上入廊管线,地下综合管廊每公里造价约为1.2亿元,比同期四车道高速公路造价还高出4000多万元。而根据《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截至2011年底,我国城市仅供水、排水、燃气、供热4类市政地下管线长度已超过148万公里。如果按照综合管廊的设计模式,将这几种管道设计为一体,建设管廊长度约为37万公里左右,在不计算拆迁等成本的情况下,所需资金就将近40万亿元。

如此巨大的一笔开支,当然是非常惊人的。想一想,全国一年的财政收入才15万亿,全拿来修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要将近三年的财力。如果再加上其他方面的建设成本,可能三年的财力也不够。

显然,这是静态的、浮浅地看问题。一方面,对投入如此大的项目,不可能在两三年时间内建完,而会依据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需要,逐步完善。因此,资金的筹集难度,远没有理论上测算的那么巨大而艰难;另一方面,地方政府也不是真的象理论上推算的那样“缺钱”,别的不说,自房地产市场放开以来,仅土地出让金就已经超过了50万亿,再加上各级政府的负债,以及政府融资平台的负债,又是50万亿。那么,这些钱都去了哪里呢?如果拿出20%来修建地下综合管廊,不就至少有一半城市,或者说城市的一半地下管网已经变成综合管廊了吗?更何况,现今的地下管网,所花费的代价并不少。因为,各个行业和部门都在建设地下管网,都在铺设各种管道,都在不停地将马路当拉链,其总投入可能不比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少。

这就进一步告诉我们,能否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关键不在钱,而在心,在于是否真的重视这项工作,是否真的想解决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如果从政府到部门到各行业,都重视此项工作,并将财力集中到一起,那么,建设的资金就完全能够符合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需要,就能将此项工作顺利地向前推进。

问题是,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相关职能部门、行业,考虑的都是自身利益,都是能够看得见的政绩,都想在民众的记忆中留下点什么,在上级的大脑中占据点什么。因此,也就把注意力全部放到了地上,而将地下设施建设当作附属,不仅投入少,而且设施的质量差,且没有形成一致想法。

更重要的,从近年来一些地方出现的看海、满灌、将马路当拉链等情况看,问责和责任追究机制也没有建立起来。即便对广大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损失,也没有对城市管理者进行责任追究。真正应当承担责任的,提拨的提拔,调离的调离,退休的退休,也就被一次次的“省”去了。特别是已经提拔的,就更是不可能碰他们。自然,有谁愿意去为了地下而放弃地上呢?地下管网又怎么不可能在洪水面前给城市难堪呢。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对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又提出了新的量化目标,数量为2000公里以上。但是,这显然只是一种导向,地方有没有这样的心,应该拿出更加具体的实际行动。这项工作,不应该是中央要求,而应该是地方政府的实际行动。

我们说,财力不够,是事实,但是,这项工作能不能推得起来,关键在心,在于用心够不够。用心了,一切也就顺畅了。反之,仍然要在洪水到来时,在城市看海。武汉市不就曾在几年前作出过承诺,要在几年内解决看海问题吗?今年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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